刀郎诉降央卓玛侵权《西海情歌》获赔7万

近日,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近期,降拥卓玛(艺名: 降央卓玛)、鱼台县龙虾协会、北京华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执行裁定书公开。

文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降拥卓玛、鱼台县龙虾协会、北京华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降拥卓玛支付案款70780元、执行费962元,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据此前该案相关判决文书显示,在济宁市鱼台县举办的活动上,被告降拥卓玛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未从罗林(刀郎)独家经纪和版权代理公司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取得著作权授权,法院判决上述三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啊呀啦嗦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7万元。此外,庭审证据还显示,自2015年起,罗林与降拥卓玛就因西海情歌的表演权发生过42次诉讼。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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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标签:西海   鱼台县   济宁市   被执行人   龙虾   北京   判决   被告   文书   情歌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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