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截获32件二级保护水生动物制品

本报讯(文/记者 刘佳盈 通讯员 谢臻 图/厦门海关提供)7月26日,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鉴定,厦门海关所属机场海关此前查获的58件螺壳中,有3件法螺、29件虎斑宝贝螺,二者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动物制品。

近日,厦门机场海关对入境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无申报旅客的行李箱过机图像异常,疑似装有大量椭圆形、锥形等物体。现场关员开箱检查后发现,箱内为大量螺壳类制品,最大的螺长约34厘米。

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其中有3件为四大名螺之一的法螺,也称凤尾螺,29件为虎斑宝贝螺,上述两种螺类均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列明的二级保护水生动物。目前,该关已按相关规定截留上述螺类制品,待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

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出境

须持相关证明并主动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邮寄或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厦门晚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6

标签:厦门   海关   法螺   制品   进出境   中国   相关规定   鉴定   动物   重点   国家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