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孩做人流,裸体被男医生围观嘲笑,医生:我们只是看看

【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

身为一名医生,救死扶伤是天职。在医生眼中,病人没有性别之分,因此平等的看待每一位患者,也是作为医生的基本素质。

可在山东青岛的某家医院里,却发生了一件极其毁三观的事情。21岁的女孩做人流手术时,竟然遭到了4名医生的围观嘲笑,而当其表示不满时,医院竟反驳道:镶钻石了……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被医生“群嘲”

2005年11月,一个叫时军的男人将山东青岛某医院告上了法庭,他认为该医院妇科医生侵犯以及侮辱了女友的隐私和人格。因此,他要求该医院赔偿女友的名誉损失费,同时还要向女友道歉。

对于时军的说法,院方当即进行了否认。尤其是他口中所说,该医院医生侮辱了其女友梁丽的人格!

那么,时军女友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何事,又为何会和医院纠缠不清?

2005年年初,都在电子厂上班的梁丽和时军日久生情,很快就陷入了热恋之中。

虽然刚开始恋爱,但是梁丽和时军却已相识很久,因此两人相恋之后,为了更好地了解对方,梁丽就很快从工厂宿舍搬到了时军的出租房内。

对于大部分年轻人来说,未婚同居并不罕见,很多情侣都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确定对方是不是值得托付余生。

可让梁丽没有想到的事,和时军同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意外就发生了……

一天晚上,梁丽突然发现,自己当月的例假并没有准时出现,而且已经推迟了很长时间,有种不好预感的梁丽立即到药店买了一根验孕棒,而检测之后发现,验孕棒上出现了扎眼的两道杠。

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梁丽最初是不知所措,毕竟她和时军都还年轻,根本没有养活孩子的能力,可后来梁丽转念一想,她和时军也相处了一段时间,两人的脾气性格都非常契合。反正早晚都要结婚,倒不如留下孩子,这样双方的恋情也能早日修成正果。

然而当梁丽把怀孕的事情告诉时军后,他的脸色却瞬间阴沉了下来,梁丽看得出来,时军对于孩子的到来并不开心。

一番冷静后,时军说出了内心的想法:我们现在都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我也无法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还是把孩子打掉吧。

除此之外,梁丽还未将这段关系告知父母,要是她的家人得知女儿未婚先孕,恐怕也接受不了!

听完时军的分析后,梁丽也打算放弃孩子,毕竟自己还没做好当母亲的准备。

下定决心之后,梁丽和时军来到青岛某医院预约流产手术,没过多久梁丽就被推进了手术室,而时军则在手术室外等待着。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梁丽终于被推了出来,可从手术室到病房,梁丽不仅脸色苍白,而且表情也非常愤怒。

起初,时军以为是因为自己不要孩子,影响了梁丽的心情。为了弥补对梁丽的愧疚,术后的那段时间里,时军一直尽心尽力的照顾着梁丽,也不敢多问手术的事,生怕惹得对方不开心。

然而接连好几天,梁丽总是耷拉着一张脸,像是有什么心事,这让时军也感到很不舒服。于是在时军的再三逼问下,梁丽终于说出了心事......

梁丽告诉时军,自己在做手术时有一群男性实习医生围观,声称做什么教学研究。可在流产手术过程中,这些医生的态度极其不端正,梁丽甚至听到了他们在讨论自己的特殊部位,这让她觉得很尴尬。

当时的梁丽不过21岁,原本做人流手术就让她非常难以接受,可在手术中又被多位男性实习医生围观嘲笑,梁丽的内心始终很难接受。

得知梁丽在手术中的经历之后,时军顿时火冒三丈,他更是认为那四位医生不仅侮辱了梁丽,更是侮辱了自己……

医生:镶钻石了吗?

为了替女友讨回公道,时军亲自来到医院讨要说法,他找到当时为梁丽做流产手术的医生,想要了解一下手术当天的具体情况。

一开始,该医生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正面回答时军的问题。看到对方的态度如此敷衍,时军内心的愤怒彻底沸腾,他当即在医院呵斥道:你太没有医德了!

可是,对于时军的询问以及呵斥,医生非但没有自我反思,反而叫嚣道:“你女朋友的身体是镶钻石了吗?再说我们只是看看!”

而就在时军准备继续反驳时,医生却直接掏出了一份带有梁丽签名的协议书。

原来,在手术开始前半个小时,医生已经明确告知梁丽会有实习医生学习观摩,并且梁丽也签了同意书。因此,医生认为梁丽事先已经知道并且同意了此事,那么实习生观摩也就不存在任何违规之处。

而且医生还表示,梁丽口中所说,几位男实习生在讨论她的特殊部位,这种情况完全不存在。实习医生只是在讨论与课题相关内容,并不存在梁丽认为侮辱她的意思。

为了证明自己操作的合理性,医生还特意找来了医院的院长,而院长的态度也非常坚定,认为医生的做法没有错,所以不会向梁丽进行任何的道歉以及赔偿。

院方的态度让时军很失望,而反观女友梁丽这边,自从手术后她整个人都变得无精打采,每天躲在房间里郁郁寡欢,像是得了抑郁症一样。看到女友颓废的样子,时军下决心要为她讨回公道,既然院方不愿意和解,那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在时军的鼓励下,梁丽正式以侵犯隐私的名义,向当地法院起诉了院方.......

医院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梁丽的隐私权?梁丽要求医院道歉赔偿是否合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但本案中的情况比较特殊,梁丽去医院本身挂的就是妇科,身体检查也是属于常规操作,所以医生观看她的特殊部位并不属于侵权行为,也就不能以侵犯隐私的罪名去定罪。

而真正让梁丽感到不满的地方,并不是做手术时身体被暴露,而是一群男性实习生围着自己的裸体,嬉笑讨论的行为让她感到不舒服。

对于实习生观摩一事,院方拿出了梁丽所签署的同意书为证,可在梁丽这里,关于这份同意书却有着不一样的说法......

根据梁丽所说,手术当天她的情绪十分紧张,毕竟第一次经历这种流产手术,害怕也是人之常情。在手术室里,医生不断地拿出各种文件让她签署,而梁丽只希望赶紧结束手术,至于医生说的话,她也压根没有听进去。

因此,在医生拿出学习研究的同意书给梁丽时,她以为是手术相关的文件,便想也没想就签了。等梁丽脱完衣服躺在手术台后,才知道会有实习生观摩,而当时她已经被放在了手术台上,也就只能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接受手术。

不过,梁丽最介意的不是实习生观摩,而是医院没有告知她实习生是男性,而且实习生的态度也非常恶劣。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事后时军和梁丽也仔细分析了同意书上的每一条,其中并未写明观摩医生为男性的事实,因此根据这一点可以判断,医院确实存在违规之处。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这就是说,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进行嘲笑,都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索赔标准,则可以参考《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的具体方式进行协商。

而本场纠纷中的难点就在于,实习医生是否对梁丽存在侮辱或者嘲笑行为。而根据手术室内的监控发现,现场进行观摩学习的实习生确实存在窃窃私语的情况,而且期间还曾露出颇有深意的微笑。

与此同时,在时军寻找医生对峙时,医生曾声称“你女朋友的身体是镶钻石了吗?”其实这也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最后,法院以医院侵犯梁丽的隐私权、名誉权,要求院方相关责任人向梁丽道歉,并且需要向梁丽支付了1万元赔偿金。

通过此事也告诉整个社会一个道理,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不要因为对方的身份而选择忍气吞声,必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最理智最正确的做法。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7

标签:医生   同意书   民法典   院方   名誉权   实习生   侮辱   隐私权   患者   态度   手术   男性   女友   孩子   女孩   医院   男医生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