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至7月30日西安市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阳光讯(记者 熊玺)7月25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获悉:2023年7月26日0时至7月30日24时,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 1000 米(含)以下范围内“低慢小”航空器禁止飞行。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 110 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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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5

标签:西安市   孔明灯   航空器   滑翔机   无人机   飞艇   热气球   范围内   行政区域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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