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2000多名女性卖淫,将妓院开在警局对面,女老鸨嚣张达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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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唐明

编辑| 唐明

20年前,我国对卖淫窝点的打击程度不像今天这么严厉,而各种规模大小的妓院也遍布在小城的街头巷尾。

然而,谁能想到20年前在重庆,有一个胆大妄为的老鸨竟然开了一家妓院就在警察局的对面?

在这个令人震惊的案件中,一名女性嫌疑人控制约2000多名女性从事卖淫活动,这一犯罪行为竟然持续了15年之久。

励志赚大钱

1974年,嫌疑人王某出生在重庆的山城,她年轻时长得漂亮,总是给人一种楚楚动人的印象。王某并不是家里的独生女,她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

她的哥哥是当地有名的黑社会分子,经常带着一帮人四处打架斗殴,树立起了自己在黑社会的威望。

王某从小就跟着哥哥混迹江湖,想要在这个圈子里有所作为。她尤其擅长使用美人计,轻而易举地掌控住了当地许多混混,让他们为自己和哥哥做事。

就这样,王某和哥哥在老家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仅仅靠收取保护费就可以让全家人生活得很好。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王某还没有开始读高中,她的哥哥因为外面打架杀人被判处了死刑。

年纪轻轻的她并没有因为哥哥的失足而感到不幸,也没有打算停下来反思自己的行为。

她下定决心:要比哥哥做得更出色,要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

上世纪90年代,20岁的王某开始策划自己的生意,赚取第一桶金。那时正值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作为女孩子的王某自然明白女性在满足基本需求之后会更加注重自己的美貌。

她聪明地认为,美容行业一定能让自己赚大钱!

生意越做越大

1994年,重庆市又多了一家美容院,这是王某和她妹妹合资建成的,也是她日后犯罪的基地。

然而,美容院开业后,王某并没有想过如何利用美容来骗取更多女性的钱财。生意的实际情况与她最初的设想完全不同。

真正来美容院做美容的女性非常少,相反,经常有一些老男人进来问价,这让她感到困惑。

她不得不寻求其他美容院的"前辈"的建议。

通过和其他美容院老板的交流,王某终于"醒悟",原来除了她的美容院,几乎每家美容院都在暗地里组织卖淫!

得到启示的王某重新开始经营自己的"生意"。她以提供工作的名义,诱骗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女性进入她的控制之下。

这些女性被告知,她们将在美容院工作,但实际上被迫从事性交易。

起初,王某的老板身份有些吃力,她既要在外面招募妓女,又要管住那些发现真相想逃跑的女孩们。但她很快摸索到了窍门,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

首先,她结交了一对合作伙伴,陶夫妇。他们在重庆的灰色地带混得很熟悉,也在当地的性服务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他们找到王某商讨合作条件,陶夫妇承诺依靠自己的势力帮助王某扩大美容院生意,但同时要求王某给他们一定比例的分成。

王某清楚地知道,要想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有"前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她欣然答应了这对夫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使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大。

猖狂至极

然而,随着生意的火爆,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人手不够的问题。聪明的王某迅速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她亲自去周边农村找条件贫困但长相不错的年轻女孩,利用花言巧语把她们骗到自己的美容院工作。同时,她也通过中介和网络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想找工作的女孩子。

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孩被骗到她的妓院工作,其中许多人发现真相后开始想逃跑。

王某当然不会让她们得逞,于是门口的保安越来越多。实际上,他们都是王某雇来的打手,负责看管大量的"员工",防止她们逃跑。对于那些不听话的女孩,王某会命令打手使用暴力,让她们听从。

那些想反抗的女孩经常被殴打得奄奄一息,久而久之,王某达到了威慑他们的目的,再也没有听到反抗的声音。

王某凭借自己的聪明和残忍手段,将她的色情事业经营得风生水起,甚至超过了最初开美容院时的设想。

她的妓院越来越多,最终在重庆最繁华的地方开了9家,这15年间,她骗来了至少2000名无辜女孩,为此她甚至找了比妓院更多的地方用来囚禁和控制这些女孩。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最大的一家妓院就在当地警察局的对面。

按理说,王某这样不光彩的勾当应该躲在暗处进行,但她为何能如此肆无忌惮地挑战法律底线呢?

结果

√其实,当时担任重庆治安总队副队长的陈某,在王某的金钱和贿赂下成为她最大的保护伞。由于王某精心设计的复杂运作和贿赂机制,她的犯罪活动一直没有被揭露。

然而,所有的事情都有所终结。随着扫黄行动的展开,在一次突击检查中,警方发现了这家妓院。起初,他们对建筑的真实性质感到困惑,但通过一系列调查和采访,警方逐步揭开了这个罪恶的面纱。

2009年8月,这家属于王某的妓院迎来了终结。200多名警察在一声令下迅速清查了这个地方。嫌疑人王某被捕,她的妓院被关闭,被奴役的女性也得到了解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规定,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本案中,嫌疑人既组织了卖淫,又强迫女性从事卖淫,因此她的行为构成重大犯罪。

此外,根据刑法第364条第二款,对他人进行拐卖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拐卖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嫌疑人涉嫌拐卖2000多名女性,因此她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罚。

我们需要更严格的执法、更严格的法律和更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以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特别是那些弱势群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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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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