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荒唐命案,男子让酒肉朋友和妻子发生关系,被妻子用菜刀砍死

一、村民家中凶案

2017年7月的某日深夜,警笛声和救护车的鸣笛音效响彻在了浙江温州的一个乡村里,正在熟睡的村民纷纷被警笛声吵醒。

被吵醒的村民们接二连三走了出来,互相询问着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赶到的警车和救护车,径直往村子里的王伟(化名)家中开去。

围观的村民们看着警车和救护车开往的方向,也不约而同的往王伟家中走去。警车和救护车到达王伟家后,民警迅速封闭了现场,救护人员也从王伟家中抬出了一个人送上了救护车。

这时有眼尖的村民看见,救护人员抬出来的人正是房主王伟!此时民警们也从王伟家中,将浑身是血的王伟妻子王芬(化名)带上了警车。

王伟为何会横死在自己家中呢?王芬又为何会满身血迹?王伟一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伟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是村子里有名的困难户。王伟出生时,王伟的父母曾经一度想要溺死自己的儿子,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家里实在太过贫困。

不过他们终究还是没能忍心对自己的儿子下手。王伟父母从自己的口里省出粮食才逐渐把王伟抚养长大。

因为家贫,王伟没有读过一天书,也没有上过一天学,甚至一直到了二十多岁都没有走出过村子里。在有劳动能力之后,就一直跟随着父母以种地为活。

这种贫困的家庭,自然也就让娶妻生子成了王伟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王伟父母曽多次找到媒婆,希望媒婆能给自己儿子找一个媳妇。但是媒婆看到来人是王伟家,没有一个敢应下来。

就这样,一直到了快四十岁王伟仍然是单身汉一个。但是在四十岁这年,王伟的婚事迎来了转机。这天,王伟正在自家地里干活,远远的看见一名媒婆走进了自己家里。

疑惑的王伟以为又是父母请来的媒人,为了表示尊重,于是就放下手里的锄头赶回了家里。王伟回到家时,正好看见媒婆围在父母的身边不停的说着什么,而父母却一脸疑惑之色。

王伟见状上前问清了原委。原来,媒婆并不是王伟父母请来的,而是自己找上来的。媒婆告诉王伟一家,邻村有一个20出头的女孩想要嫁人,于是自己就想到了王伟。

二、光棍无奈娶妻精神病

王伟一听这话顿时也和父母一样一脸疑惑。自己四十岁的年纪,家里穷得叮当响,人家 20岁的姑娘会说给自己?想到这里,王伟赶紧让媒婆详细说说,媒婆这一说,才解开了一家人的疑惑。

原来,要嫁人的姑娘名叫王芬,今年24岁。王芬在十四五岁时,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是村子里众多青年的追求对象。但是,在王芬16岁时,因为遭受了惊吓,精神出了问题,所以即使王芬长得漂亮,也没有人再上门提亲了。

这可急坏了王芬的父母,想着自己走后自己的姑娘没人照顾,王芬父母就整日以泪洗面。最后没办法,王芬求到了媒婆家里,希望媒婆能给王芬找一个婆家。

王芬父母也不要求婆家有多富裕,只要能接受王芬,在老两口死后能照顾王芬不丢弃她就可以了。看着求上门的王芬父母,媒婆心里也是一阵为难。但是在一番思索过后,媒婆想到了邻村的王伟一家,于是就急匆匆的找了过来。

听完媒婆的解释,王伟和父母都犹豫了起来,虽然说王伟今年还是老光棍一个,但是娶个精神病回家还是不太好听。媒婆一看王伟一家的犹豫神色,当即把脸一甩,说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人家可是正经的黄花大闺女,并且精神上也不是一直犯病,只要不受刺激就和普通人一样。

听到媒婆这么说,王伟和父母决定先上女方家里看一下情况。于是王伟一家就跟着媒婆来到了王芬家里。王伟一家到达后,王芬看着王伟,说什么也不同意要嫁给王伟。

但是王芬的父母为了能让女儿有一个归宿,于是背着女儿和王伟一家坐在一起商量起了婚事。经过两方的协商后,当天就敲定了王芬和王伟的婚事。

随后,王芬的父母找了一个机会,江王芬骗到了王伟家里后就离去了。在王伟家里得知自己被骗的王芬,受到刺激当即就犯了病,在王伟家里又哭又闹。王伟一家没办法,只能空出一件房间将王芬锁了起来。

当天夜里,王伟在门外听到王芬在屋子里熟睡后,悄悄进入了屋子与正在发病期的王芬强行发生了关系。随后,王伟一家将王芬关了足足半个月。

半个月后,此时王芬已经恢复了理智,她也接受了自己已经被父母嫁给王伟的事实,就停止了哭闹。这才被王伟一家放出了房间。随后和王伟举办了婚礼,领了结婚证。只是经过这一次刺激,王芬发病的频率越来越高,持续时间也越来越长。

三、荒唐丈夫竟让朋友奸污妻子致惨案

之后的日子里,王芬每次发病都要和王伟离婚,王伟对此或是打骂或是安慰,但是这对王芬没有一点作用,王芬仍在发病时要求离婚。两人的婚后生活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年。

时间来到2017年,此时王伟已经王芬的发病习以为常,王芬也已经对生活失去了希望。这天,王芬脱光衣服在自家的而楼上纳凉,王伟叫了一名刚认识的朋友刘策(化名)回到家中喝酒。

自从娶了王芬之后,村里的人都笑话王伟娶了一个精神病回家,王伟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好不容易新结识了一个朋友,王伟很是高兴,于是和刘策一直喝个不停。

王伟和刘策两人很快就喝多了,王伟喝多后,开始向刘策大倒苦水,说到最后,竟然让刘策上去强奸自己的妻子给自己出出气。此时的刘策也已经喝多,听见王伟的话二话不说就冲上了二楼,对赤裸在地的王芬进行了强奸。

刘策强奸完王芬后,就回到楼下和王伟告了别。此时王伟因为喝多也在一楼的沙发上沉沉睡去。而楼上的王芬,在惊恐和绝望之下被刘策强奸,这极大的刺激了王芬的神经。

于是王芬又发病了,他冲下一楼没有看见强奸自己的刘策,却看见了正在熟睡中的王伟,此时的王芬已经失去了分辨能力,于是从厨房里拿出菜刀就将沉睡的王伟给当场砍死。

王芬砍死王伟后,拎着菜刀浑身是血的嘀咕着走出了房门,正在街上聊天的邻居一看这个场景,当即就将王芬领会了家中并报了警。最后,警方将王芬和刘策全部带回了警局接受调查,等待着他们的,会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四、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王伟第一次与王芬强行发生性关系时,构成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所要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这项权利是每名妇女的人身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

王伟一家和王芬的父母经过商议,强行的将王芬嫁给了王伟,这本身就已经违背了王芬的意愿,已经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之嫌。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不是说父母就能替孩子决定一些权利的行使,甚至还是性自主权这种极为重要的人身权利。

只要王芬不同意和王伟发生性关系,无论是谁代替王芬同意,哪怕王芬属于精神病人,这都属于违背了妇女意愿,因此王伟的行为绝对的构成强奸罪,是我国刑法严厉禁止和打击的违法犯罪。

在刘策强奸王芬的案件事实中,刘策和王伟共同构成强奸罪,两人属于共同犯罪。这是因为,王伟和刘策在喝酒时,达成了让刘策对王芬进行强奸的犯罪合意,此时二人已经构成了共同犯罪。

根据我国犯罪共同犯罪理论,犯罪人中有一人实施了犯罪,全体共同犯罪人都要对犯罪结果承担责任。所以在此处即使王伟没有实行对王芬的强奸行为,但是由于共同犯罪,其也需要对刘策的强奸犯罪事实承担责任。

在此处,并不能因为王伟是王芬丈夫的身份,就为其开脱强奸罪的罪行。虽然夫妻之间的婚内强奸很难认定,但是在此处该强奸罪的实行犯并不是王伟,而是刘策,刘策是没有王芬丈夫这个身份的,所以对于王伟强奸犯罪的认定是根据刘策的犯罪行为认定的,其丈夫的身份不影响王伟的犯罪认定。

最后,就是对王芬故意杀人行为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根据能查询到的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最终当地法院对与王芬是以故意杀人罪进行的定罪处罚,但是此处笔者认为有待商榷。

因为王芬在实施杀害行为时,是属于精神病的发病状态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是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并且,根据案件实施来看,王芬在不发病的时间里,也并没有想杀害王伟的主观故意。

在案件发生以前,王芬也并没有主动利用自己精神病发杀害王伟的预谋故意,王芬在案件发生时的病发,完全是因为刘策的强奸行为的刺激,在之后的杀害行为,也是精神病发时所实施的,所以此处笔者认为不能认定为王芬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在笔者看来,王芬杀害王伟的行为不应当被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以不具有刑事责任为由判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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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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