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将8个月孙女从三楼扔下,当场摔死,法院查明真相后却判无罪

不明物体从天而降,却不想竟然是命案现场,多人目睹被告人恶行,但是却被宣判无罪。

为什么杀人还能被无罪释放,况且杀害的还是自己的亲生孙女?法律宣告无罪,那么他真的“无罪”吗?

一、从天而降的不明物体,惊吓到遛弯的邻居

王奶奶居住在一所小区中,这天,她正在小区一边遛弯,一边与其他奶奶们谈论要去幼儿园接自己的乖乖孙女。

旁边的奶奶们一边打趣一边又无比羡慕,这么机灵可爱的小姑娘谁不想要啊,纷纷夸赞王奶奶小孙女聪明伶俐,夸赞王奶奶多么疼爱小孙女。

大家走着走着,突然听到砰地一声,貌似是什么重物砸到了地上。王奶奶连忙拉着其他奶奶前去观看,却未曾想吓人一跳:竟然是一个小女孩,往上一看,这不是女孩子的爷爷吗?

只见他也掉下来,大家连忙拨打120与110。120马上就来了,女婴经过医生全力救治最终仍然身亡,但是爷爷却只是受了一点轻伤,当天就出院。

其他人感觉非常奇怪,为什么同样从三楼跌落,两人结局相差甚大?爷爷出院的同时警方将其带走进行调查……

刘女士工作回来听此噩耗放声痛哭,可是她也知道哭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只好一遍又一遍询问丈夫,自己的女儿究竟遭遇了什么。

但是她丈夫却是什么都不肯说,只是任由刘女士一拳一拳打在自己身上,她的婆婆也仿佛是丧失了话语能力,只是一遍遍请求刘女士保持冷静。

刘女士一看丈夫和婆婆如此作态,不禁怒火中烧,“什么都不告诉我是吧?那我自己去找警察!”,刘女士前往警局,却被告知案件正在被调查当中。

警方劝刘女士先回去休息,有消息一定第一时间通知刘女士……“我可就这一个姑娘,警察同志,你们可一定好好调查啊!”“放心,刘女士,我们一定会还你们一个公道的!”。

刘女士听完警方的话,心里才有了些许安慰,在她妈妈的陪同下,拖着疲惫的身心回了家。看着房间里满是女儿生活的痕迹,刘女士只觉更加伤心。

这时,她接到了她闺蜜的电话:“我知道你现在很伤心,可是也应该早日振作起来,小宝贝在天上看着,也不愿意你这样啊!”刘女士什么都没有说,也未曾将手机挂断。

只是默默地看着女儿留下的一切,心想这肯定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就都应该结束了吧。刘女士想要强迫自己去忘记这一切。

可是女儿身影的缺少却一遍又一遍提醒自己眼前的事实是真的,她的乖女儿真的不在了。刘女士开始收拾东西,一边收拾,一边泪水不自觉的洒下,浸湿了衣裳。

她妈妈看着女儿如此憔悴,想要安慰却又不知从何安慰,只好和刘女士的闺蜜一起陪同刘女士收拾宝宝曾经用过的东西。

三个人默默在房间收拾,谁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世界仿佛陷入了一片死寂。“刘女士,案件有结果了,请您来警局一趟。”

刘女士放下手机便飞快前往警局,她真的想知道,她的女儿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落入如此下场!

二、真相大白,一个家终究分崩离析

“警察同志,究竟是谁?是不是那个老头子故意把我的女儿扔下去的!如果是,我一定让他给我女儿赔命!”“刘女士,请您先冷静,我们会将一切事实事无巨细的告诉你的。

先冷静,首先,杀害您女儿的确实是您公公。”听完警方叙述,刘女士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女儿是这样失去生命的。那天,她公公带着她女儿玩,可能女儿因为不舒服大声哭闹。

公公因为女儿的哭闹感觉到异常烦躁,拿着板砖对着女儿的头连敲几下为了让其保持安静。经过搬砖敲打,女儿终究安静下来,这时候,不知怎么的,爷爷将孙女从三楼扔下。

女儿就此坠楼!据她爷爷回忆,当时他将女婴摔下去的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想要抓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无计可施,自己也只好随同囡囡跌落下去,眼睁睁看着孩子变的血肉模糊。

“我的女儿就因为她哭闹所以被板砖敲打?就因为他的一念之差死了?我的女儿做错了什么要遭到这种对待?我要他给我女儿赔命!”

刘女士听完事情的经过,极力要求严惩害死她女儿的凶手,并且很快离开了警局去找律师为开庭做准备。很快,开庭的日子来临,刘女士看着被告席上的人,眼中满是怒火。

却也冷静下来,请自己的律师提出自己的诉求,就在这时,被告席的人提出:“我有精神病。”刘女士眼中满是不可置信,怎么会?“他撒谎,法官大人他撒谎。”

“请被告提交证据。”“经鉴定,被告确实具有精神疾病,依法被无罪释放。”两句话,刘女士陷入了深渊:“我就知道,嫁到你家就是个错误!啊!我恨你们!”

刘女士这时回忆起自己怀孕以来的种种事迹。公公和婆婆本来因为自己怀孕非常开心,但是当自己生下女儿之后,自己能够明显感受到了公公婆婆的态度变化。

公公与婆婆多次劝说刘女士好好将养身体,为二胎一举得男做准备,从而能够给他们家传承烟火。但令她欣慰的是老公不停劝说父母生儿生女都很幸福,刘女士也明白老人家的思想,但是她始终相信有一个小棉袄就可以了。

看着女儿慢慢长大心里也感叹自己多么幸福,却未曾想悲剧就这么发生了。女儿的离去让刘女士也仿佛跟着去了,她的幸福如同那面破碎的镜子,再也无法复原。

三、判决生效,刘女士慢慢走出阴影,寻求新的方向

判决生效之后,她曾经问过她前夫,对于女儿的死真的一点愧疚与自责都没有吗,那也是他的孩子啊!前夫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遍一遍向她道歉。

刘女士也明白作为儿子让他在父亲与女儿中做出选择是困难的,可是她的女儿怎么办啊,谁来为她的女儿声张正义呢?刘女士每日借酒消愁,想要忘记女儿。

终于她闺蜜和她妈妈看不下去了,对她说你女儿愿意看到你这样吗?你女儿也真愿意你去天上陪她吗?刘女士回答:“女儿?我的女儿早都没了啊!”

可是当天晚上,她女儿给她托梦了:“妈妈,我知道我的离去让你非常伤心,但是我还是希望我亲爱的妈妈能够有自己的生活啊。

希望我的妈妈能够早日走出阴影,妈妈那么厉害勇敢,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妈妈千万不要做傻事啊,我会很伤心的。”梦醒,刘女士不禁流下泪水。

她女儿仍旧是那么懂事,为了她的女儿,她也要好好活下去。刘女士无法原谅他丈夫,火速与丈夫离婚,并申请加入支教团队,想要给那些像她女儿一样的女孩子一点帮助。

也许他们家并不是重男轻女,可是世界上仍有千千万万的女孩子在忍受着这种糟粕思想带来的迫害啊!

刘女士以自己的方法帮助那些女孩,女孩们慢慢长大,刘女士仿佛在那些女孩身上看到了自己女儿长大之后的模样。

法律分析:即使法律饶恕了罪犯,他也将永远活在道德牢笼当中

在本案中,刘女士公公的行为依照一般认识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那么为什么在本案中法院会宣判无罪呢?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刘女士公公在实施杀害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想要剥夺女婴生命的故意,符合我国关于故意杀人的主观要件;

客观上将女婴从三楼扔下,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具体行为,符合客观方面;他的行为造成了女婴的死亡,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侵犯了法律保护的客体。

但是对于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而言,故意杀人罪要求主体为一般主体,要求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是在本案中,被告经过法医鉴定,刘女士公公在案发时无法控制与辨认自己的行为。

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由此不符合故意杀人罪要求的主体条件,因此不符合我国关于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虽然我国在刑事司法中给予被告人特殊保护,但是在民事领域方面仍规定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儿子与妻子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应该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对刘女士进行损害赔偿。

如果他父亲有财产,那么应该从他父亲的财产中进行赔偿,多余的部分应该从他监护人的财产中进行扣除。另外,考虑到其父亲是是精神病人。

其法定监护人也应当依据我国刑法做好第十八条对其父亲进行好看护责任,如果未能尽到看护责任,则由政府强制执行。因为错误的思想,致使公公婆婆对女儿重视程度不够。

公公未能看护好小孙女,致使一个本来美满的家庭走向分崩离析。当事人可能有过后悔,可是当案件发生后,再多的后悔也无法挽救,也许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他的良心又是否能安?社会舆论是否能原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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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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