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7岁女房东怒杀18岁男租客,原因只是租客“要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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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一男子租房榜上富婆房东,本以为人生时来运转,可谁知富婆在跟她发展了一段时间低下情之后,竟然不愿意给他名分,甚至不愿意给他一套房产。为了不让自己的青春白白浪费,他只好威胁富婆不给钱就把这件事告诉她老公。

可谁知富婆也不是省油的灯,面对威胁不仅一点也不愿意让步,反而直接拿起刀将他大卸八块,事后更是淡定的叫来网约车司机把他的尸体扔到海里。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富婆杀人的行为终被警方发现。

进城务工,傍上富婆


张某今年刚满十八岁,跟大多数同龄人不同的是,他没能考上心仪的大学,于是心一横干脆不念书出来找工作了。

其实按照他的高考成绩,虽然好的学校去不了,但稍微差点的学校还是可以去的。不过当他跟父母说了自己的想法后,父母当即表示想去可以,但他们不会再给他拿一分钱。

父母的说法让他感到崩溃,他跟父母大吵了一架,然后找朋友借了笔钱就只身前往杭州打工了。

刚到杭州的他,人生地不熟,不仅没有工作,连住处都没有,若不是恰好找到了一份送快递的工作,恐怕他就要变成电视中才能看到的流浪汉。

他虽然很感谢快递站的老板,但快递员这份工作实在太累,他才十八岁,瘦弱的身板哪里吃得消。

所以干了一个月,拿到了一笔工资之后他就离开了快递站,重新找起了工作。由于快递站老板工资发的还挺多,他决定先租一间便宜的房子,先住下再说。

经过网上查询,张某找到了一间心仪的房子,在与房东李某见面的过程中,张某意外的发现,房东竟然是个传说中的富婆

她虽然已经四十七岁,但优渥的生活让她保养特别好,看起来就跟三十多的女人一样。

而且据她自己所说,这套房子之所以如此便宜,是因为房子是随手买的,像这种房子她还有很多,都没时间住。

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张某,在得知李某有着众多房产之后,便打起了傍富婆的主意,他发现李某不会开车,但平时会经常外出,所以她每次都会叫网约车,每次都要等很长时间。

于是张某便找到李某,说干脆李某买辆车,自己来给她当司机,工资就不用发了,用自己的房租抵就行了。

李某一琢磨,别看打车一次花不了多少钱,可是一年下来也是笔不小的开销,而且房子就算不租出去也没人住,所以就算答应他的请求。车是自己的,还白得一个司机,何乐不为呢?于是她便答应了张某的请求,给张某买了辆专车。

张某做了李某的司机,第一件事儿就是把消息告诉给自己的朋友陈某,陈某就是当初给他借路费来杭州的死党。不过他没有说自己傍上了富婆,而是说自己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让陈某有时间到杭州来找自己玩,并给了陈某自己住处的地址。

不顾形势,只知索取


所谓日久生情,张某成了李某的专职司机之后,俩人经常一起出去游玩,时间久了,免不了生出异样的感情。

一开始张某还对这种感情有些抗拒,毕竟他只有十八岁,而李某却将近五十,更何况李某还有丈夫。

但为了获取更多钱财,加上了解到李某跟丈夫之间没什么感情,彼此分居了好多年,所以便心一横,把从网上学到的各种撩骚技巧全用在了李某身上。

别看李某见多识广,可她毕竟年纪大了,哪里见过这种当代小年轻的撩骚手段,当即被撩的心花怒放的。加上认识这么长时间,俩人本就有了异样的感情,所以在一个艳阳日,李某和张某发生了关系。

有了第一次,自然就会有第二次,李某和张某就如同忘年交一般,彼此都对对方十分满意。张某满意李某的钱财,而李某也满意张某的精力,两个人各执所需,彼此幸福快乐的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

然而,张某毕竟年轻,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跟在李某身边,如果不是为了钱,谁会委屈自己伺候一个比自己大三十岁的异性呢?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热恋之后,张某终于暴露出了自己的目的,要钱。

他先是以名分为由,对李某说自己对她的感情情真意切,生活如此美好,希望俩人能一直在一起,所以需要一个名分。

什么是名分?其实就是要求李某和现在的丈夫离婚,然后跟他结婚。张某想的是,这样一来,就可以合理的索取她的财产了,而且她死后,财产更是会全部归自己。

面对张某的请求,李某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因为她虽然和现在的丈夫没什么感情,但俩人毕竟有过曾经,她不可能因为一个毛头小子就跟丈夫离婚。

见李某拒绝,一计不成,张某又心生一计,你不是房产多吗,既然不愿意跟我结婚,那随便给我一套房产总行了吧。

可是当他提出这个请求后,李某还是拒绝。

恼羞成怒,杀人分尸


张某听到这句话顿时气到不行,他委曲求全这么长时间,为的是什么,还不是李某的财产。他本以为这么长时间的感情,李某肯定愿意分给自己一笔钱,可没想到李某竟然这么小气,她对自己的感情竟然全都是假的。

张某当然不可能就此放弃,此时的他眼里只有李某的钱,如果李某的钱就摆在他面前的话,他甚至可以直接去抢。

在这种心理下,张某想到了一个十分恶毒的计划,那就是用自己跟她的关系去威胁她。如果她不给房产,到时候就把这件事告诉她丈夫,反正自己已经从她手机里偷偷复制了她丈夫的电话。

当张某把李某叫到自己住处并说出这番话时,令张某意外的是,本以为李某肯定会歇斯底里,结果她却表现得十分平静,还说愿意给他一套房产。张某哪里能看出来李某的不对劲,他把李某的表现当成了自己聪明的证明。

就在他正幻想着以后拿着钱找年轻姑娘潇洒之时,一把又长又尖的水果刀狠狠地插进了他的脖子,鲜血顿时喷涌而出,他躺倒在地上,后悔把李某逼的太紧。可是一想到李某就是不愿意给自己房子,他又感觉自己做的很对,他就这样,在纠结中失去了生命的迹象。

李某看着张某死去,并没有叫救护车,对她而言,张某就跟一只苍蝇一样厌烦,只知索取,从来不懂得回报。如果不是自己,张某能在杭州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有房子住吗?如今死了,倒也为天下除掉了一只苍蝇。

可问题是,这是一只麻烦的苍蝇,李某深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为了不让人发现,她选择用刀分尸,然后把尸块儿装在黑色麻袋中,一包一包地拖到跨海大桥上扔下。她想着,只要尸体没人发现,这件事儿肯定神不知鬼不觉吧。

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初张某跟朋友陈某吹牛,说自己在杭州找到了一份好工作,说要想来玩可以随时来,并把住址发给了他,就在张某死后第二天,他朋友陈某就带着另外两个好兄弟来杭州找他了。

可是无论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就连张某的父母也不知道他的下落,于是陈某等人选择了报警,警方按照陈某等人的说辞,找到了房东李某,房东李某只好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打开了那扇还没清理干净的房门。

一进房间,警察就闻到了浓重的消毒水气息,并在地上看见一把带着血的水果刀。职业素养告诉他们,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

于是警方连忙叫来现场勘查的同志,经过勘察,屋子里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虽然有的被清理掉了,但警方还是可以通过化学手段检查出来。

陈某失踪,屋子里有血迹,那么房东李某自然有重大嫌疑,警方便对李某展开审讯,一开始李某还狡辩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警方调来她跑到杭州跨海大桥抛尸的监控,她的心理防线才终于崩溃,一五一十的把整件事讲述了出来。

之后,警方以故意杀人罪的名义将她送至检察院起诉,等待着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今日头条日签#

【律师说法】


张某的事情曝光后,许多人评论说他是咎由自取,如果不是他的贪得无厌,如果他见好就收,怎么可能为自己引来杀身之祸?也有人持相反的观点,认为这件事不怪张某,因为张某顶多是一个希望通过富婆改命的人,真正违法犯罪的,是那名富婆。

当然,还有不少人把争议的焦点放到李某面临的法律后果上。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思维,就本案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起来探讨一下吧。

一、如果李某没有杀害张某,而是选择把房产送给他,那么李某真的有随意房产的处置权吗?

李某是否有权处分房产,这件事还真不一定,因为它存在着两种可能的结果。

如果李某想要处置的房产是自己的婚前财产,那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财产就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所以她对于这套房子是可以任意行使处分权的。

而如果李某想要处分的财产不是婚前财产,而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李某和丈夫对这笔房产应当共同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李某想要处分这笔房产,必须经过丈夫的同意。

显然,李某并没有随意处置房产的权力,张某要求她处置房产,确实有些为难她了。

二、李某杀害张某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定性的,她将面临何种法律处罚?

李某对于张某被害的结果而言,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因此李某的行为符合《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条法律中还规定了情节较轻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那么问题来了,李某的犯罪情节究竟算轻还是算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犯罪情节包括了动机、对象、手段、场所四个方面,在动机、对象和场所上,李某的行为似乎并不算恶劣,但在犯罪手段上,李某不仅杀了人,而且为了毁尸灭迹把人大卸八块,如此残忍的手段如果还称不上情节恶劣显然说不过去。

所以李某大概率会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三、李某已婚,但在婚内和张某在一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如果俩人都是单身男女,虽然年龄相差大了点,倒也不至于违法犯罪,可要命的是,李某已经有了家室,那么俩人在一起就很有可能触犯了《刑法》中的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某明明有丈夫,而她偏偏跟张某搞在一起,俩人虽然没有结婚,看起来似乎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但重婚罪并不一定要求俩人领证,只要求俩人有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即可,所以李某如果没杀人的话,也可能因为重婚罪被判刑两年以下。

同样的,张某在明知李某有家室的情况下,还主动和李某生活在一起,张某的行为也涉嫌触犯重婚罪,如果他没死的话,他也会因重婚行为,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处罚。

张某的悲惨经历告诉我们,人生没有捷径,那些想要走捷径的人,要么触犯法律,要么被人触犯法律,总之下场都不会太好。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头条热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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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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