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千字以上,预计需要3分钟左右,阅读前麻烦您点一下关注,便于后期持续关注相关内容。
引言: 一起女童遭受暴力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有关部门未能对此案件立案调查。这引发了许多人对法治社会的质疑,特别是因为施暴者是一名未成年人。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在保护谁?难道是在保护施暴者吗?我们不得不思考,在何时才能重视未成年受害者的权益,以及何时启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进程。
7月1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安安跟着姑姑出门买零食,期待着开心的购物时光。然而,命运却在这一刻诡异地改变了轨迹。
两个陌生男孩骑着电动车突然出现在她们面前。谁能想到,他们手持弹弓,冷酷地射出一颗钢珠,瞄准的正是安安无辜的眼睛。
当钢珠命中安安的眼睛时,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她当场流血不止,痛苦的呻吟充斥着整个街区。
而凶手们却毫不留情地驾车仓皇逃离现场,没有丝毫停留和悔意。他们的无情行为让人哀叹,对于这个年幼的女孩来说,这将是一生一世的伤痛。
紧急送往医院后,医生们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在仔细检查后,他们发现了深深嵌入安安眼睛里的钢珠。
经过精细的手术,医生们成功将直径约为8毫米的钢珠从她的眼睛中取出。但遗憾的是,伤害已经造成,安安的左眼眼球破裂伤、永久失明
然而,警方以肇事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由,决定不予立案。面对这样的冷漠态度,肇事者家长也没有主动协商或道歉。这一系列的不作为引发了广大群众的愤怒和不满。
在这起事件中,两个男孩使用弹弓对无辜的安安进行攻击,导致她的左眼永久性失明。据安安的母亲司女士透露,
警方并未告知肇事男孩的具体年龄,只表示他们大约是13岁,小学刚毕业。令人愤慨的是,肇事者声称他们只是想吓唬安安,并没有料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可没想,这名肇事者的父亲,对儿子犯下的错不仅没有任何批评
反而口出狂言:“有本事让我孩坐牢!”
直至今日,凶手父子仗着有免罪金牌,不道歉、不赔偿,就连警方也不予立案,这是咋回事呢?
8岁女童眼睛被打瞎 “想要钱是吗?没门,有本事就让我儿子坐牢。”这是肇事男孩父亲放下的狂言!
说完后,肇事男孩父亲转向儿子,温柔说道:“儿子,别怕,爸爸给你买牙签肉压压惊!”
7月21日,沭阳县公安局向司女士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以肇事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由进行解释。
同时,还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将伤害评定为轻伤二级。然而,在记者追问事件详情时,沭阳县塘沟镇政府和塘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均表示不便透露。
甚至沭阳县公安局的值班人员对此事也表示不清楚,使人倍感失望。
面对不公正的裁决,安安的家属无法接受被评定为轻伤二级的结果。他们决定申请重新鉴定并考虑起诉肇事方。
面对这起伤害事件,警方以肇事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为由,决定不予立案。安安的家属对此感到愤怒和不满。
他们认为对方的行为明显违法,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和赔偿。因此,他们要求进行重新鉴定,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对肇事方提起诉讼,为受害的女童争取公正的赔偿。
因警方迟迟不立案,安琪母亲只好将此事曝光于网上,希望靠网络的力量让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为女儿寻得公道。
据她讲述,肇事者是当地有名的地痞流氓,在学校里经常打架斗殴,经常和学生发生矛盾。曾有一次,肇事者和几个混混将一名初二学生打得眼睛流血。
可因对方年龄小,多次逃避法律的惩罚,如果任由其继续作恶,极可能会成为危害社会的危险人物。
就连肇事者父亲,也曾有过前科,对方刚从牢里出来不久,可以说是惯犯,也难怪藐视法律,对受害者没有任何悔过之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尽管肇事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并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共同侵权的肇事者家属,他们应该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受害女童及其家属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如果对方不配合解决,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治疗、康复等相关费用。
女童安安因为肇事者的不负责任行为失去了左眼视力,而警方却不予立案处理,令家属无法接受。
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安的家属决定寻求公正的赔偿,并通过法律途径追求正义。我们呼吁社会关注并支持他们的努力,确保女童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正义。
同时也希望类似事件能引起更多人对未成年侵权问题的重视,以保护孩子的安全与权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这两个男孩共同侵权致使女孩失明,应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在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在其内部根据侵权原因及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责任分配。
无论女孩受到何种程度的伤害,男孩家属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失去了眼睛,而肇事者及其家长却选择漠视责任。相关部门的冷漠态度和沉默也令人难以接受。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并支持安安及其家属,要求公正的鉴定和合理的赔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受害者争取到应有的正义,维护每个孩子的安全与幸福!
一个无辜的小女孩,本应享受快乐的童年时光,却因为凶手的冷酷行径遭受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我们必须坚决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安全和权益,同时要求执法机构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确保凶手能够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起悲剧中,安安的左眼被射瞎,但警方却没有对此案件展开调查。这引发了公众的愤慨和质疑。
人们开始怀疑法律是否还有震慑力,并担心未来可能出现更多的施暴者和受害者。这样的情况让人感到无助和绝望。
对未成年施暴者进行惩罚 相比之下,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在处理未成年施暴者方面的经验。他们的法律有着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这起源于对受害者权益的高度重视。
通过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惩罚,不仅能够保护受害者,也能有效地遏制潜在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并吸取这种做法,以加强我国对未成年施暴者的打击力度。
当前,一些国家部门似乎对此类事件漠不关心,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这是使人担忧的。
因此,我们迫切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和立法机构,能够听到公众的呼声,调整相关法律,并采取更加严厉、及时的措施,确保未成年受害者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和保护。
结论: 女童被射瞎的悲剧事件引发了对法治社会的质疑,揭示了对未成年受害者权益保护的不足。国家应引以为戒,加强对未成年施暴者的惩罚,并加快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进程。只有在法律的保障下,我们才能构建一个真正尊重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每个孩子的安全与幸福而奋斗!
页面更新:2024-05-31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