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无耻!一个女人邀约五个男人淫乱,被抓时还阻止和教训警察

这个女人太大胆了,为了追求性刺激,居然敢邀约5名男子聚众淫乱。

据‬自媒体‬“小‬予‬有话说‬”报道,内蒙古‬某地‬派出所‬于‬7月‬24号接到‬群众‬举报‬:某‬小区‬某‬单元‬某‬号‬住房‬里‬可能‬‬有‬卖淫嫖娼‬的‬情况‬。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果然‬在被‬举报‬的‬房间里‬,看见‬了不堪入目‬的群丑‬图‬:一个‬女人‬和‬五个‬男人‬,一丝不挂‬地‬正在‬上演“‬活春宫‬”。

警察当机立断,命令他们穿好衣服。而组织这次淫乱活动的女子,看见警察要抓捕他们,就跳出来阻止。她说:“他们都是我的男朋友,你们不能抓;我们是公民,享有性自由的权利,你们没有权力抓。”


大家听听,这个女人有多无知、多无耻?她竟然大言不惭地这样阻止和教训警察。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

我想,一方面,她受外国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比较大,崇洋媚外的思想严重;再一方面,她可能受中国社会学者李银河的“性自由”鼓励。

李银河“性自由”的底线是:第一,当事人自愿;第二,私密场所;第三,成人之间。其实,李银河对“性自由”的理解也是不完整、不严谨的。

性自由,它当然‬是身体自主权的自由,是一个人的身体由自我支配的自由‬。但是‬,性‬自由还‬有‬重要‬的内容‬,就‬是必须‬‬‬尊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我们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聚众淫乱是一‬种‬‬犯罪行为‬,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交往规则,败坏社会风俗习尚的行为。所以‬,聚众‬淫乱‬是‬要‬被‬警方严厉‬‬打击‬的‬。

所以,这个组织聚众淫乱的女人以“性自由”来阻止警方抓捕时,充分暴露了她的无知和无耻‬。警方当然不会听她的,将他们全部带‬回‬了‬派出所‬。

最后‬的话——

聚众‬淫乱‬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可耻‬行为‬。任何人‬都‬不能想当然‬,任何人‬都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必定‬是要‬身败名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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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标签:春宫   无耻   习尚   警察   卖淫嫖娼   这个女人   派出所   警方   无知   教训   法律法规   身体   组织   自由   男人   社会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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