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太大胆了,为了追求性刺激,居然敢邀约5名男子聚众淫乱。
据自媒体“小予有话说”报道,内蒙古某地派出所于7月24号接到群众举报:某小区某单元某号住房里可能有卖淫嫖娼的情况。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警。果然在被举报的房间里,看见了不堪入目的群丑图:一个女人和五个男人,一丝不挂地正在上演“活春宫”。
警察当机立断,命令他们穿好衣服。而组织这次淫乱活动的女子,看见警察要抓捕他们,就跳出来阻止。她说:“他们都是我的男朋友,你们不能抓;我们是公民,享有性自由的权利,你们没有权力抓。”
大家听听,这个女人有多无知、多无耻?她竟然大言不惭地这样阻止和教训警察。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
我想,一方面,她受外国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比较大,崇洋媚外的思想严重;再一方面,她可能受中国社会学者李银河的“性自由”鼓励。
李银河“性自由”的底线是:第一,当事人自愿;第二,私密场所;第三,成人之间。其实,李银河对“性自由”的理解也是不完整、不严谨的。
性自由,它当然是身体自主权的自由,是一个人的身体由自我支配的自由。但是,性自由还有重要的内容,就是必须尊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我们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聚众淫乱是一种犯罪行为,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交往规则,败坏社会风俗习尚的行为。所以,聚众淫乱是要被警方严厉打击的。
所以,这个组织聚众淫乱的女人以“性自由”来阻止警方抓捕时,充分暴露了她的无知和无耻。警方当然不会听她的,将他们全部带回了派出所。
最后的话——
聚众淫乱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可耻行为。任何人都不能想当然,任何人都不能以身试法,否则,必定是要身败名裂的。
页面更新:2024-05-1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