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却被失足女赶出,女孩:你吃药来的,我承受不了

“你这样不行的,你吃了药过来,也没考虑过我!”

男子为了向女友证明自己并不是一个老实人,居然选择通过去嫖娼来自证。却没想到自己会被失足女辱骂,甚至被直接赶出房间。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件摘要

“早上好,警察同志,我来报案。”声音打破了警察局的一片寂静,只见一个穿着朴素的男子来到警局,想要寻求帮助。到底发生了些什么呢?

原来,前来报案的男子叫王东,他一直与自己的女友感情很好,并且已经来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然而,最近女友却总是以他太老实为由,拒绝与他讨论更加深入的话题。

看着女友那轻蔑的眼神,王东的自尊心遭到了重创。他迫切地渴望证明自己不再是个无趣老实的人。因此,他接受了朋友的邀请,踏进了一家时髦的酒吧。王东内心暗暗盘算着,或许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个受人嘲笑的人了。

在酒吧的环境中,他眼睛里闪现出对舞池里优雅男女肆意舞动的羡慕之情,开始心生新的想法。然而,这是他第一次来酒吧,不懂得如何与美女搭讪,只能孤零零地坐在吧台上喝闷酒。在酒精的刺激下,王东觉得自己并不是不老实,于是告诉朋友想要出去走走。

刚走到酒吧门口,王东看到有人提供嫖娼信息,决定保留联系方式。外面坐了一会儿后,逐渐清醒的王东本想再回酒吧玩一会儿。然而,他意识到自己与里面的狂欢格格不入,便随便找了个借口告诉朋友要先回家。

回到家后,王东看着手机里女友和自己的争吵,感到一股无名火涌上心头。于是,他加了卖淫女的联系方式,想要找点乐子。没想到,对方居然同意了他的请求,于是王东直接开始谈论价格。面对眼前的两个选择,王东犹豫再三后,最终选择了包夜服务,因为这样更划算一些,价格只需一千二百元,相比于一次八百元的单次服务更为实惠。王东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交易。

黄舒很快把自己的地址发给了王东,并表示如果不方便前往,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只需再加一百的路费。然而,由于他本身经济不宽裕,王东考虑到路费的额外开销后决定自己前往。尽管拒绝了黄舒的建议,但他还是准时把钱转账给了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了约定地点。

一见面,王东发现黄舒非常漂亮,看起来像个大学生。两人客套了几句后,王东意识到自己身上有酒味,便提议先洗个澡。王东刚从厕所出来,发现黄舒已经躺在床上,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年轻气盛的他让这场交易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黄舒再也无法忍受为止。

黄舒想要拒绝继续提供服务,但王东的行为没有停止。然而,黄舒下一刻却狠狠地推开了他,并将他推到了门外。王东这时才意识到,黄舒真的不想继续了。

这一举动激怒了王东,毕竟他已经支付了一整晚的服务费用,却在短时间内被拒绝。他联系黄舒要求退回四百块钱,但黄舒已经收到了钱,当然不会答应。她坚持认为王东是在药物影响下才来寻求服务的,违反了行业规定,并将他的联系方式拉黑了。

王东本想反驳黄舒的指责,却发现自己的消息早已被标记为重要信息。这让他更加痛苦和愤怒,整晚都无法入眠。王东下定决心要拿回这四百块钱,决不能让黄舒占了便宜。

于是他决定去报警,到达地点后,值班民警便按照流程准备好一切材料后,带他去做笔录。“我被诈骗了,警察大哥,你们能帮帮我吗?”这名男子刚刚坐下便开口跟民警说道,本来还没什么精神的民警听到诈骗两个字后瞬间就清醒了。

随即便要求男子将案件的经过慢慢说出来。然而,这个男子一直强调自己成为了诈骗受害者,却未能详细说明事件的经过。警方逐渐察觉到情况不对劲,开始要求男子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他所说的话。然而,男子只是含糊其辞,无法提供具体的证据。

看着男子的反应,民警开始怀疑他的真实性。于是,民警耐心地劝说他坦诚相告。男子终于放下心防,坦率地说出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真相大白

原来这位男子竟是为了向自己的女友证明自己不是老实人,从而做出这么离谱的事情。然而,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行为遭到了失足女的辱骂。留下一句“你吃完药我怎么办?不能这样啊”便立马被赶了出去。

在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决定逮捕黄舒并根据王东提供的线索轻易地找到了她。此时的黄舒望着眼前的警察,仍然感到困惑,并面对警方的询问。她声称王东一定是在吃完药之后才来寻找妓女,这很容易让她感到疲劳不堪。黄舒在农村出生,家境贫寒迫使她早日离开大城市打工。然而,黄舒发现自己没有受过良好教育,这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成为了她无法走出的困境。

花光了自己所带的钱后,黄舒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于是偶然机会下进入了卖淫团队。黄舒开始觉得这份工作不错,只需要演绎一下角色,与嫖客互动,就能够赚取比别人更多的金钱。黄舒的"事业"一度一帆风顺,直到她遭遇了王东。黄舒毫不掩饰地表示,接完王东的订单后她太累了以至于睡着了,无法醒来。

然而,她绝对没有想到,王东竟然因为她没有退还那四百块钱而把她告到了警察局。面对两人如实陈述的事实,警方很快对他们做出了相应的处罚。王东的女友得知此事后甚至干脆地与他分手了。

以案释法

这起案件引起了网友们不同的看法。其中一部分网友认为黄舒违背了约定的时间未提供服务,不守规矩。另一些人则认为王东为了向女友证明自己的忠诚,选择了非法途径,这样做非常荒谬可笑,最终导致了自己损失了金钱和名誉。在这个案件中,王东的行为明显涉嫌嫖娼。

针对嫖娼行为,我们国家是采取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行为,会受到10日至15日的拘留处罚,并可能会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受到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可能会受到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嫖娼和卖淫都是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管理的。


在这个事件中,王东通过微信添加了黄舒的联系方式,随后与她就费用问题进行了沟通。迅速之后,他前往了黄舒指定的位置,并进行了金钱交易以换取性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嫖娼行为的规定,王东应该对自己的嫖娼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情节的轻重,他可能会被判处10日至15日的拘留,并需要缴纳罚金。

那么行政处罚是否会与其他法律一样执行呢?如果不执行该如何处理?在这个案件中,王东是否可以不接受行政处罚呢?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70周岁以上、怀孕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如果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免于行政处罚。如果王东或黄舒希望免于行政处罚,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男性如果去嫖娼,即使被发现或举报,仍然可以不受行政处罚。同时,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去卖淫,也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然而,在本案中,王东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男性。根据确凿的证据,他去了嫖娼并有相应的金钱交易记录,因此王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黄舒也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女性,并非初次卖淫,但是这是她第一次被抓到,因此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关于卖淫和嫖娼行为是否会被记录,是否可以消除,无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旦公安机关处理后,相关案件材料都会被保留,不得随意销毁。这一措施主要是为了上级核查备案,为案件当事人以及办案人提供查阅案件的依据。同时,这也有助于将来处理该被处理人的违法行为时作为参考依据。

在本案中,王东和黄舒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可能会被判处一定的拘留天数,并且这些处罚记录将长期保存,不会自动消除。只有在两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将这些记录作为过期档案处理。行政处罚可能会影响后代的考公问题,在考取公务员时通常要进行政审,其中包括要求提供相关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个人,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无法进入理想的职业。我国对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当严格。

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身体,同时关心他人的感受,不要因一时的冲动选择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维护社会的安宁和公共秩序。

大家还有什么观点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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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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