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起不来了",只因和父亲顶嘴,6岁女儿被暴打一小时致死

每个人刚出生的时候就像一张白纸,充满着无限的可能。我们都说:“孩子的教育离不开家庭,家庭是一个孩子成长和学习的港湾”。孩子的原生家庭幸福美满,对他的身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每个孩子的出身不同,但多数父母都全心全意的教育自己的孩子。但在海南万宁却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例:一男子因为女儿和自己顶嘴,竟然殴打自己的亲生女儿,长达1个多小时,导致年仅6岁的女儿死亡,生命永远停在了那一刻。

【案件简介】

2018年7月21日。

“医生、医生。快救救我女儿!”声音来自一名成年男子——蒋某,声音里充满了绝望和紧张

原本平静的医院被这一声大喊打破,不知真相的人们人们看着这个男子和他怀里满身伤痕小女孩,并向他投来安慰和同情的目光。

听到这样的叫喊,经验丰富的医生都知道是有“紧急情况”,医护人员迅速帮助蒋某将女儿抬上担架,并找来专家医生进行紧急治疗。

医院里所有的医护人员看到满身伤痕的小蕊,都心疼不已。这个孩子究竟经历了什么?怎么会变成这样?但是,来不及想那么多,救人要紧。

医生开始着手对小蕊的治疗,但是刚看到小蕊就发现她全身都是淤青,并且已经没有了呼吸。尽管这样,医生仍然对尽全力对小蕊进行了抢救,但是一切都晚了。

年仅6岁的小蕊,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稚嫩的生命,就这样再也没有了生机。人们都为小蕊的死感到万分惋惜,但是没办法,事情已然发生。

除此之外,医生在抢救室还发现除了腿部,手臂裸露的位置有淤青外,其他部位也都存在这大片大片的淤青。根据多年的经验,可以判断淤青大概率是殴打所造成的。

这么小的一个孩子究竟为什么会遭到这样的对待?又是什么人忍心下如此毒手?

随后,医生找到小蕊的父亲——蒋某。问:小蕊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蒋某说:我就是想着教育孩子,就打了两巴掌。

就两巴掌能把人打死?这个理由显然是没有人会相信的。

接着,在医生的不断追问下,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蒋某见瞒不下去了,支支吾吾的说:我当时差不多打了有一个半小时吧。

听到这里,医生变了脸色。原本急忙赶到医院的父亲,此刻俨然成了一个恶魔。随后,医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该男子被警方带走。

警方随即展开对蒋某及家人的调查和询问。

根据警方资料显示:蒋某并不是第一次涉嫌刑事犯罪。

在2012年,小蕊未出生之前,蒋某涉嫌抢劫罪,被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一直到2017年10月份才释放。也就是说,蒋某的妻子怀胎十月,生下小蕊之前,蒋某就已经入狱。

可怜的小蕊,从小没有得到父亲的疼爱,一直幻想着有父亲的家庭。但是,没想到正是因为父亲,自己的生命永远被定格在了那一刻。

根据蒋某的父母称:蒋某虽然有前科,但是对他们都很好,经常来看望他们。但是正是因为有前科,工作上一直磕磕绊绊,到现在也没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

小蕊也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总是来给他们帮忙。因为自己的儿子和妻子是领证前有的小蕊,之前一次争吵,儿子赌气出门。之后参加了抢劫,小蕊的妈妈就离开了这个家。

也就是说小蕊之前一直跟着爷爷奶奶长大。

根据小蕊的姑姑称:小蕊因为年龄小,看到父亲的日常生活总是要靠爷爷奶奶接济。加上小蕊孝顺,想让爷爷奶奶多休息。所以,经常质问父亲,你为什么不自己挣钱,这么大个人了还要靠爷爷奶奶生活。

成年人总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从事抢劫,犯有前科,这是自己的选择。有了前科,不好找工作,这是自己应当承担的后果。但不管怎么样,都是咎由自取,千万不能拿孩子撒气。

根据蒋某的供述:蒋某在海南住了一间出租屋。在2018年7月21日,也就是蒋某送小蕊去医院的那天。

蒋某下午回到家后,看到小蕊。因为蒋某犯有前科,生活一直都不顺畅,当天的心情也不好。再加上容易激动,有暴力倾向。当时,蒋某因为想发泄一下,看到小蕊做的事情自己觉得不顺眼,就嚷嚷着骂小蕊,想通过这种方式发泄一下。

再怎么说有情绪也不应该,对着别人发泄,更何况这是自己的女儿。

小蕊听到蒋某一而再,再而三的挑刺,也回了蒋某两句。于是父女两人就起了争执。但是,年仅六岁的小蕊怎么能反抗得了自己的父亲呢?

起初,蒋某对小蕊只是大声责骂。随着,矛盾愈演愈烈,加上蒋某的暴力倾向,他开始动手打自己的女儿。蒋某先是用手,接着寻找武器,用衣架、皮带,扫帚等工具。

为了方便我们生活的日常用品,到了他手里却变成了杀人的凶器。

一个成年人也不一定受得了这样的殴打,更别说年仅6岁的小蕊了。

起初,小蕊哭喊的很大声。但是,随着父亲下手越来越重,小蕊的声音却越来越小。小蕊用尽最后的力气,对蒋某说:爸爸,我快起不来了。

即便受到这样残忍的殴打,小蕊依然向蒋某叫“爸爸”,但是如果他真的拿小蕊当女儿,或者说把小蕊当做一个人、一个生命,我想他都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他此刻已经不是小蕊的爸爸,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恶魔。

蒋某听到小蕊的求救,却认为这是小蕊为了逃避被打想出的“小花招”,她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之间的错误。蒋某丝毫没有放过小蕊的意思,越打越用力。

直到,他听不到小蕊的声音,发现任他怎么打,小蕊都一动不动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连忙把女儿带了医院,但是一切都晚了,医院抢救无效,小蕊的生命已经消失了。

年仅6岁的小蕊,竟然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活生生殴打致死。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永远没有了绽放的机会。

【以案释法】

一、蒋某的行为可能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主要是对于被害人的死亡持过失心态。

首先,我们要对蒋某的行为认定其实属于故意还是过失。以上皆是蒋某可能涉及到的罪名,这三个罪名都包括致人死亡的后果,所以我们要考察蒋某犯罪时以及对结果的主观心态。

故意就是指对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心态。而对结果持否定心态,结果是因其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即过失。

在本案中,蒋某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对女儿小蕊进行了长达1个多小时的殴打,导致小蕊治疗无效死亡的结果。

按照常理来说,作为父亲肯定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在蒋某对其女儿的殴打过程中,小蕊有明显向蒋某求救的行为,以及奄奄一息的表现。蒋某却认为,那是小蕊为了逃避而用的小花招,并未理会。

我们确定他的罪名,需要根据客观的事实来推测当事人的心态,再结合已经发生的后果和案件背景、朴素观念等众多因素,再最终确定对蒋某应判处的罪名和刑罚。

二、关于累犯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累犯主要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与本案有关的只有一般累犯。

一般累犯是指:自己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且年满18周岁,在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5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在本案中,蒋某曾经于2012年因涉嫌抢劫罪,锒铛入狱。出狱之后,于2018年,因殴打自己亲生女儿致死,属于故意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但是,本次犯罪距上次刑罚执行完毕,已经过去6年,超过了一般累犯5年的时间限度。所以,蒋某并不构成累犯。

【结语】

小蕊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从小没有父母的陪伴。父亲回到小蕊身边后,却并没有弥补小蕊缺失的父爱,而是采用暴力的方式,终结了小蕊的生命。小蕊的祈求、求救,在他父亲眼里只是想要逃避的招数,而暴力则是帮助孩子认清错误的最好方式。

现在,小蕊这朵含苞待放的花,已经被蒋某的“暴力教育”摧残凋零,不知道蒋某会怎样看待自己的教育方式。

胡适在给儿子的信中写道:我养育你,并非恩情。只是出于血缘使然的生物本能:所以,我既无恩于你,你便无须报答我。

父母不是我们的前篇;我们也不是父母的后传。生儿育女并不是传宗接代的形式,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独特的性格。

希望每对夫妻生育之前,都做好心理准备,担负起做父母的责任。希望每一个新生婴儿,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家庭幸福美满。也希望每一位负责的父母身体安康,万事顺意。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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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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