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找刺激,两男子酒后“换妻”,其中一男子未得逞生气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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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女性的地位便低于男性,男人可以拥有三妻四妾,而女人连提出和离的机会都没有。

直到现在,女性的地位才慢慢提高,但是仍有一些大男子主义的男性,将女性视为物品,甚至自己的老婆也不放过。

案情详介

在2022年江苏,两名男子在酒吧买醉以后,为了追求刺激竟然提出与对方互换妻子。

但是一名男子并没有得逞,恼羞成怒下直接选择报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家住在江苏的韩某和薛某从小就是一起长大的,再也没有比他们更铁的哥们,平常也经常出来吃饭喝酒。

这天韩某下班以后,约了薛某一起到最常去的酒吧喝酒。酒过三巡后,他们大声吐槽着生活中的不如意,时间一长也对妻子产生了不满的情绪。

韩某的妻子苟某是个女强人,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少,往往比韩某下班的时间还晚。

韩某的工资比妻子低,妻子也有些看不起他,随着时间的发展,韩某在面对妻子的时候,经常会感到十分自卑,没有男人的尊严。

在结婚以后,双方都投入到了工作中,苟某对韩某的态度也变得十分冷淡。 因为苟某不会做饭,平常也是点外卖,所以韩某根本感受不到苟某对自己身为妻子的照顾。

而薛某的妻子却是一个患有精神障碍的女人,整天痴痴傻傻的,看着就让薛某十分厌烦。

这精神病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且妻子在生完孩子以后,患上了产后抑郁,由于没有及时发现妻子的产后抑郁,也没有给予她更多关心。

在产后抑郁后的一段时间发展成为了精神性的疾病,智力变成了只有几岁的小孩,整天疯疯癫癫的,孩子也被送到了老家交给父母照顾。

薛某看到曾经温柔贤惠的妻子,变成如今这个模样,无时无刻都想离婚。

可是,身为大男子主义的薛某,又想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不想被人说闲话,于是只能跟妻子就这么过下去。

只是,下班以后并不想面对妻子,在外面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仿佛回家就是一个诅咒一样,只要回了家就会遭遇不测。

兄弟俩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诉说着自己婚姻家庭的不幸福,但是又没有办法解决,只能连连叹息。

正当这时,他们想到了“换妻”,也就是互换对方的妻子,寻找不一样的刺激。在提出互换妻子的时候,两人的眼睛都放起了光,再加上酒精的麻痹下,更是壮大了两个人的胆子。

一不做二不休,两人商量好以后,便把家里的钥匙给了对方。他们决定半夜等妻子睡着了再回家,好好尝尝换妻的滋味。

等到凌晨的时候,他们开始行动了。韩某打开薛某家的门以后,发现薛某的妻子早已睡着,洁白的月光打在马某恬静的睡容下,显得格外好看,好长时间没有进行房事的韩某直接动了歪心思,上了床边对马某搂搂抱抱。

可是马某现在是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平时就连自己都认不清自己是谁,更别提在黑夜里认清自己的丈夫了,或许她根本就不知道丈夫这一概念。

于是韩某开始了对马某的侵害,在这过程中马某并没有进行反抗,直到天亮韩某才停止自己的侵害行为,一脸餍足地离开了薛某家。

韩某认为这次体验太过于美妙了,甚至还想在以后多体验几次,也不知道好兄弟薛某在自己老婆那里怎么样了。

可是,薛某这一边却没有很好的体验,甚至可以说是一次十分糟糕的经历。

薛某和韩某一样,把钥匙拔开以后打开了门。

由于苟某第二天还要上班,所以在这个时间段早就睡下。但是她不是没听到“丈夫”开门的声音,因为她并不想过多理会他,所以也就没有出声。

薛某认为苟某已经沉沉睡下,就把自己衣服全都脱了下来,上了床开始拥抱苟某。

一股酒气袭来,苟某忍无可忍,露出嫌弃的表情,再加上薛某的亲密行为,也让她厌恶无比。

虽然韩某平常也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但是从来不会喝完酒以后拥抱自己,这也太反常了。并且体型和韩某不太相像,就像是另一个人。

正当苟某怀疑的时候,薛某轻轻地叫了一声“宝贝”,写下苟某彻底确定了身旁的男人不是自己的丈夫。

苟某直接将男人推开,坐了起来,大声呵斥道:“你是谁!为什么要私闯民宅,你知不知道这是犯法的行为?”

随即一个巴掌向薛某甩去,重重地将喝醉的薛某打到了一边。

在开灯以后,却发现是自己丈夫的朋友。机智如苟某,很快就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她并不想报警,因为自己的小孩还要考公考编,如果韩某入狱以后,便在小孩的人生中埋下了污点。

苟某拿起扫把作为武器,让韩某赶紧滚出自己的家。自知道理亏的薛某,只好灰溜溜的离开了。

正当薛某走到韩某家楼下的时候,却收到了韩某的电话:“你那边怎么样啊哥们,实不相瞒,你的妻子真是太对味了,回头再给你说说详细细节。”

薛某听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自己这次行动无功而返,而韩某却得到了自己的妻子。凭什么?

薛某越想越生气,把这件事告诉韩某以后并且向韩某索要二百块钱赔偿。

而韩某则认为薛某开不起玩笑,既然已经说好的事情,就不应该因中途发生的意外而反悔,所以拒绝了薛某的要求。

一气之下的薛某认为自己吃了大亏,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告诉警方韩某侵犯了自己有精神问题的妻子,要求警方调查清楚以后还自己一个公道。

警方在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便迅速将嫌疑人韩某抓获,韩某对于自己所干的事情供认不讳,将他与薛某商量换妻和对马某的侵害过程都说了出来,警方也有了初步的断定

警方搜集完证据以后便交给了法院审理,在法院的判决下,韩某和薛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法律分析:

1.韩某对薛某妻子的侵害违反了什么法律?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韩某在与薛某的商量下,为了寻求刺激,双方在晚上的时候进行互换妻子。

韩某在到达薛某家后,便对患有精神疾病的马某,进行了自己的侵害行为,在此过程中,马某没有反抗的能疾病。

虽然在事前就已经和薛某打好招呼,但是这也是一种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需要对自己行为负出法律责任。

在经过法院的判决下,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韩某应该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信在受到法律的惩罚后,韩某可以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回头是岸。

2.韩某和薛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吗?不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聚众淫乱的构成条件必须是三个人以上的行为,韩某和薛某说好以后,便拿了对方的钥匙回到了对方家里,想要跟对方的老婆发生性行为。

从始至终,这两者之间就只有两个人,并不构成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

所以韩某和薛某的这种行为并不构成聚众淫乱,但是需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他们的行为时不对的,身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青年人,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情。

相信在法律的教育下,他们也可以认清自己所犯的错误,洗心革面,好好做人。

这件事也就有此结束,韩某和薛某因为这件事可能朋友都做不成了,并且还要面临妻子的离婚。

为了一次刺激,真的有必要这样吗?

总结

现在处于二十一世纪,无论是男性和女性都拥有着同样的地位,应该用同样的眼光看待男女,而不是戴着有色眼镜,将女人的地位看的一文不值,甚至进行“换妻”这种行为,对女性的尊严进行践踏,这是违法的行为,只要做出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忠诚,如果不能忠诚地对待对方,那么这段婚姻也不会走的太长久。这件事也教导我们,在婚姻家庭中,要明白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及时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

取其精华,取其糟粕,切勿用古人的眼光看待现代人的夫妻关系,罔顾法律的威严,只会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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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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