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吃过药来的?我真受不了了!”说罢,小姐便将男子赶出了门。
浙江一男子嫖娼后被赶出门,竟然跑去警局报警,这不禁让人惊掉了下巴。当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该男子为何被赶出门,为何要选择报警?
李某,浙江人,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家里对她也比较严格,成绩优异,遵规守纪,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在众人心目中,李某一直是一个老实可靠的形象。
李某上大学的时候与女友相识,两人一起度过了大学四年,感情一直都很稳定。大学毕业后,李某准备向女友求婚。他精心筹备了一场求婚,可是女友却向他提出了“分手”。
面对女友突如其来的“分手”,李某百思不得其解,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两人的感情到底哪里出现了问题。于是,他便去追问女友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为什么要分手。
可是,女友含糊其辞地一直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在李某不断地追问下,女友跟他说,你这个人太老实了,跟你在一起很没趣,时间长了,也没什么新鲜感了。
女友的一番话让李某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李某心想:什么是老实?为什么要说我老实?难道是她觉得我不行?这无疑是对自己的羞辱。李某感到心烦意乱,便去找自己的好朋友张某倾诉。
张某见李某郁郁寡欢的样子,一经询问,知道了李某被相恋四年的女友分手了,而分手原因竟是因为李某太老实。一时间,张某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自己的兄弟。
李某说,他自认为对女友很好,对她体贴又专一,两人很少吵架,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两人可以谈一场从校服到婚纱的恋爱,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细水长流,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难道有错吗?
张某见李某抑郁、无助的样子,他知道自己无法与朋友感同身受,便心生一计。他拍了拍李某的肩膀说,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那女的不是嫌你老实嘛,那我带你体验体验不一样的生活。
那天晚上,张某将李某带到了一个喧闹的酒吧。李某第一次来这样奢靡地方,起初还并不适应,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喝着闷酒。
躁动的音乐,喧嚷的人群,急促闪烁的霓虹灯,妖娆性感的女子,年轻疯狂的男人,酒精的微熏……迷离之中,李某不受控制地想融入当下的氛围。
他站了起来,走向兴奋舞动的人群,他从未体验过这样的感觉,一瞬间,他觉得压抑的心情得到了释放。
尽兴后,李某准备离开酒吧。当他走到门口时,看到一个着装暴露、浓妆艳抹的女人。女人也注意到了李某,她走上前来,塞了一张卡片在李某手中,随即便离开了。
李某看着女子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卡片,他知道了这位女子是卖淫的,他犹豫了一下,但又想到自己的伤心事,他便把这张卡片塞进了口袋。
回到家后,李某将卡片拿出来,他大致看了看上面的项目,随后根据电话号码加了那位女子的微信。
该女子姓黄,农村出身,家中重男轻女,黄某早早辍学,背井离乡,外出打工来贴补家用。
来大城市打拼的年轻女孩黄某通过他人的介绍,就干起了卖淫的活。一开始她还觉得不太好,有些犹豫,但是黄某后来发现这个活跟别的比起来不那么累,又来钱快,于是,她欣然接受了自己的“职业”。
第二天,李某主动给某黄某发了信息。在和黄某聊天过程中,李某向她询问“服务”的价钱。黄某说,一次是800元,如果报一整夜的话是1200元,不限制次数。
李某爽快地直接转了1200元给黄某,表示他要包一整夜。于是,两人便约定好了时间,李某前往了黄某发来的地址。
到了宾馆的房间后,李某先去洗了个澡,他给自己作了一番心理建设。因为他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事,但他又气不过前女友对他的评价,那他一定要证明自己。
李某洗完澡出来,看着坐在床上的黄某,妆容艳丽,身材凹凸有致,一时间便来了兴致。他将黄某一把拉过,压倒在床上开始了他的第一次释放。
黄某已经快不行的时候,李某反而越来越兴奋。无奈之下,黄某连连求饶,可李某根本没有停下的打算。不知过了多久,李某的第一次终于结束。
黄某趴在床边一动不动,然而还没休息多久,李某又来了兴致,想再来第二次。黄某这哪受的住,她一把将李某推开。
李某一下子就不乐意了,他说自己是付了钱的,黄某就应该满足自己的需求。
黄某质问李某是不是吃了药来的,没见过哪个人像他这样的,根本不把自己当人看。李某觉得黄某出尔反尔,一番理论之下,强行要与她发生第二次关系。黄某坚决不配合,也懒得再和李某争论,直接把李某赶了出去。
李某气不打一处来,他拍着房门让黄某开门,黄某故意不作回应。吃瘪了的李某没办法,便让黄某赔给他400元的损失。黄某当然不乐意了,到手的钱哪有退回去的道理。
尴尬、愤怒,不知该怎样形容李某的心情。李某拍着门,朝着里面的黄某大喊,我明天就去报警,告你诈骗!
黄某最后并没有理会李某,哪有人嫖娼会主动自投罗网的。为了避免李某在问自己要钱,黄某反手就把他拉黑了。
可谁能想到,李某竟然真的去警察去报案了。他向警方提供了黄某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警察说该女子骗了他400元后将他拉黑了。
随后,警察询问李某具体的事情经过,李某却支支吾吾的不知从何说起。于是,警察提出要看两人的聊天记录。
李某自然知道自己的交易见不得人,但又不甘心白花了钱。无奈之下,他只好将自己与黄某的聊天记录给警察看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警察便大致了解了这件事情,同时掌握了黄某卖淫以及李某嫖娼的证据。警察立即把黄某传唤到警察局。
黄某非常吃惊,没想到李某真的为了这400块钱将自己搞到警察局来了,难道他不知道两人的交易是违法的吗?
当然,黄某也控诉了李某的行为,坚决拒绝返还400元钱。但是这都
不重要了。最终,警察上缴了这笔非法交易的金钱。李某和黄某因违法行为也获得了相应的惩罚。
本案证据充分,并依法对李某和黄某做出了处罚,因此,本案并不存在争议的焦点。但本案中,嫖娼、卖淫的行为仍有值得讨论的地方,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思考。
1.嫖娼、卖淫是否属于犯罪?
现行的法律中卖淫不属于犯罪,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拘留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犯罪,而组织卖淫则可能构成犯罪。
在本案中,先是由黄某递送小卡片引诱李某嫖娼,李某通过添加黄某的微信进行线上交易,然后约定时间、地点发生的违法的性行为。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黄某和李某进行行政拘留,并处以罚金。
2.公安机关近年来大力整治卖淫行为,为什么社会上嫖娼、卖淫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站在一些“失足女”的角度,她们中的大部分都站在社会的边缘,深受社会的压迫,比如:家庭暴力、经济贫困、职场打压、原生家庭等等,也许卖淫行为可以维持他们正常的生活。
当然,也有一部分的人,是被花花世界迷了眼,通过卖淫的方式获取利益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站在一些男性的角度,为什么他们要去嫖娼呢?一些没有伴侣的男人可能是因为性欲望得不到满足而选择去嫖娼来满足自己的一时之需。
而一些有家室的男人选择去嫖娼完全是由于人性和利益最大化的考虑。
比起与一个人稳定而持久的交往,“嫖娼”不用付出感情,不用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就能满足自己的直接需求。
3.如何加强管制,严厉打击嫖娼卖淫行为?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性教育,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知道嫖娼、卖淫行为的危害性,并深知其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加强线上监督工作,制止线上不乏交易,营造清净爽朗的网络环境。
同时,国家将对嫖娼卖淫行为的法律规范精细化、具体化,各部门严格执法,重视起这一问题,打造人人遵守法律法规、人人坚守道德底线的和谐社会。
一个人要坚守底线,不触及原则,不放纵自我,不违反法律。无论遇到什么,总要向积极的地方走,不能被一时的贪念束缚住,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嫖娼对社会造成了多方面的危害,因此我们理应大力打击嫖娼卖淫行为,坚决不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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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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