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被打瞎眼,肇事父子免罪,拒绝道歉赔偿 警方:无法立案!

特别提示:本文为真实案例,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引言

“老子有钱就是不给,你们能够把我怎么样?有本事就把我儿子抓进去坐两年牢。看看到底谁害怕谁。”

在肇事人的父亲得知了自己的孩子由于是未成年不用担心受到刑事处罚以后态度立马表示的十分的嚣张,表示自己不会赔任何1分钱,并且公开叫嚣道。

近日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一名13岁的男孩在恶作剧时使用弹弓射击一名8岁的女孩安琪,射出的弹珠刚好击中了女孩的左眼,最终导致其失明。

但由于肇事者未满14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肇事人的父亲不但不做出赔偿,也不对女孩进行道歉,仿佛拥有了免罪金牌一般。

事情距今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了,受害者及其家属依旧没有得到一个答复,这样的结果在当今这个社会是何等的不公,安琪的遭遇很快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都希望能够给她一个公平的结果。

案发经过

由于受害人家住路段比较偏僻,平时没有什么车辆经过,并且该路段视野较为开阔,家长也不用担心会遇到什么危险,因此附近邻居家的几个孩子经常和受伤的女孩安琪一起在路边玩耍。

但在7月1号上午9点14分左右,几个七八岁的小孩正一起在路边玩耍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

当时几个孩子在一起在马路边玩耍,突然两个十多岁的男孩骑着一辆摩托车快速的向他们冲来,并且后座的男孩拿出了弹弓使用钢珠对着几个小朋友射去。

安琪由于没有反应过来直接被他射中了左眼,瞬间发出了一声惨叫。男孩看着自己的恶作剧成功的开心的大笑的起来,丝毫没有关注到自己是否导致他人受伤。

受伤以后的安琪想要追上施暴者,但是肇事的两名男孩不但没有停下来查看女孩的伤势,反而嘲笑她想用两条腿追上摩托车,随后直接一个加速将安琪远远的甩在了后面,并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做出了挑衅的动作。

由于当时发生的一幕正好处于监控盲区,因此刚好没有拍到男孩施暴的那一幕。但是在男孩开车逃跑并且做出挑衅,以及女孩安琪受到伤害以后追赶他们的画面依旧被监控保存了下来。

因此安琪的母亲把女儿送到医院治疗以后,第一时间就选择了到派出所进行报警。她觉得监控都拍到了两个男孩,在行凶以后逃跑的证据,抓捕他们应该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但是在派出所报案以后办案民警却以没有拍到凶手行凶的过程为理由拒绝立案,表示需要他们自己去寻找肇事者以及其使用的作案工具。

这在安琪妈妈看来简直是毫无道理,根据监控所显示的证据,完全有理由让警察进行立案,但是他们却表示出了不作为的态度。警察办案不应该由警方去寻找证据吗?

什么时候受害者受到了伤害以后,还需要自己去找凶手,寻找案发时使用的凶器的。如果这些工作都由安琪的母亲来干的话,那警察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办案民警的行为不仅仅是工作态度上面存在着巨大问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包庇罪犯的嫌疑。不过安琪的妈妈帮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找到凶手也只好自己去查看监控录像,希望从中能够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通过对监控录像一次又一次的仔细观察终于发现骑摩托车的两个男孩的面部特征,并且借此找到了行凶的两人。而在案发现场安琪的妈妈还找的当时用弹弓打伤安琪的男孩所使用的弹珠。

在骑摩托车的两个男孩被抓捕以后,使用弹弓打人的那个肇事男孩一开始什么都不愿意交代,认为自己只要咬牙不说就能够当这件事情没有发生过,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警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不能够拿他怎么样。

但是他的同伴由于并没有使用弹弓打人,因此并不想和他一起背负这个责任,最终在经过多次的询问过后选择了说出了事实的真相,表明那个肇事男孩在那一天确实使用弹弓和钢珠打人。

而肇事男孩在得知自己所做出的事情已经因为同伴招工被发现的时候,也没有了任何的办法,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他最终只好承认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安琪的母亲以为事到如今一切的真相都已经大白于天下,凶手都选择了认罪,现在警察总算是可以立案的吧。

但是办案的民警却告诉他现在依旧无法立案,因为肇事者只有13岁,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4岁的孩子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只用承担民事赔偿,因此劝安琪的母亲私了。

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安琪的母亲显然是不满意的。因为根据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由于钢珠极大的冲击力直接导致了眼球破碎,安琪的左眼受伤十分严重已经没有修复的可能,只能够将整个眼睛的玻璃体全部切除掉才能阻止伤势的进一步恶化,同时这也表明安琪的左眼将永久失明。

而现在安琪还在读小学,一个八岁的小女孩你让她现在就有一只眼睛永远无法看到光明,这对她是一种多大的伤害。

她曾经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她原本可以快快乐乐的成长,但因为突如其来的灾难,导致她的一生都要受到巨大的影响。而由于给她带来的这一切灾难的暴徒,只是一个未成年人,就能够让这样一个天生的恶魔继续逍遥法外。

而对于这个男孩他是一个恶魔不是凭空捏造或者胡说八道的,而是有事实依据作为支撑的。

他告诉自己的儿子不用害怕,没有人敢强行把你怎么样。随后两父子十分嚣张的走出了派出所,父亲还表示要给自己的儿子买肉吃,给他好好的压压惊。

而这时肇事者的态度也十分嚣张,表示自己就是想打她,看她年纪小就是想欺负欺负,反正不用负刑事责任又能够怎么样。

网友在看到这一幕之后表示十分的气愤,表明像这样的人简直就不配被称之为人,就连骂他们是狗杂,都是对狗杂的一种侮辱。并且表示像他们这样的人,绝对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不仅肇事者一定存在着巨大的问题,就连他的父亲也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

而根据调查以后发现肇事父子两人基本上都属于是社会上面的败类和残渣,肇事者的父亲之前还因为一些违法行为被捕入狱,放出来也只是最近两天的事情。而肇事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情况,平时在学校的时候就喜欢欺负其他同学,真是好一个,有其父必有其子。

据了解,肇事者在学校就是属于校霸一类的人物,经常在校门口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在学校外面收保护费也是常有的事情,而对付那些不愿意给钱的同学也是十分的得心应手,经常着急伙同几个社会闲散人员对其他同学大打出手。

但是由于是未成年的关系,导致学校一直都是对他进行口头教育,无法采取任何实际的措施。他仗着自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表现的十分的有恃无恐,安琪也只是无数受害者其中的一个,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事件得到曝光的话,大家还不知道原来他做出了那么多的恶行。

虽然保护未成年人是肯定要做的,因为他们相对于成年人来说在各方面都相对较弱一些,但是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也不能够毫无底线的纵容,如果未来有一天有犯罪分子利用孩子进行杀人或者是其他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依旧不能够进行处罚吗?这无疑是我国法律现在存在的一个极大漏洞。

并且警察的态度也十分的恶劣,直接了当的告诉安琪的妈妈,“这就是唯一的处理结果,私了赔偿已经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他不愿意给钱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你想要让他们进去坐牢是不可能的。”就是表现出来一种自己已经尽力了,但结果就是如此,一切事情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态度。

难道这个恶魔就能够一直这么逍遥法外吗?或者说真的要等到他满了14岁以后所做出来的违法行为才能够接受到处罚,而之前所做的一切就如同尘烟一般散去了吗?

其实案件也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虽然肇事者只有13岁的年纪。但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岁,但已满12周岁及以上的人,如果存在故意伤害,或者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使人严重残疾,以及杀人等举动,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追诉以后,依旧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处罚。

而肇事者导致安琪眼睛失明,毫无疑问的是存在严重伤害行为,并且这父子俩的态度已经不能只是用恶劣来形容,两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残忍至极,穷凶极恶之徒。

因此请律师,对他们进行起诉,依旧是有作用的。只是这个过程,必将无比的漫长以及充满了很多的困难。因为派出所的不作为以及犯罪者态度的无所谓,让很多证据的采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现在要做的就是保存好现有的证据,并且收集他更多的罪证,争取早日让他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语

好在这件事情在网友的关注之下让他得到了人们的重视,要不然像这样的人毕竟继续挑战法律的底线,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安。我们的法律应当给予其严厉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够震慑其他不法分子,以及打消一些打算利用未成年进行犯罪的人心中的念头。

未成年并不能成为这个13岁的孩子的免死金牌,这会让更多的受害者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如果这个孩子最终没有得到惩罚的话,势必还会有更多的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道路,而一些家长为了以暴制暴甚至同样也会利用未成年人来进行反击。

希望这件事情最终能够迎来一个公正的审判,还大家一个长治久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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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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