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漳州养虾户35万大虾被镇政府6万贱卖掉!后续不堪入目!

古有“钓鱼式执法”,今有“抄家式执法”,两相对比,无出其右。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的一个养虾大户张先生就遭遇了“抄家式执法”。一夕之间,他辛苦养殖了近一年的大虾悉数被“偷”,35万元瞬间付诸东流!

那么,这胆大包天的“江洋大盗”究竟是何许人也?得知真相竟令人大跌眼镜!

原来,张先生的大虾全都被镇政府“抄走”了,并且早已以6万元贱卖。得知真相的张先生欲语泪先流,不得不寻求到记者的帮助。

在记者的帮助下,张先生的故事得以被公之于众,而镇政府或许也没有想到,事情闹大以后,再想圆谎却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隐雷深藏

历史上的福建,因为沿海,大多数人以打渔为生。到了90年代,也有许多福建人开始从事经商贸易。同时,因为福建离广东近,在北上广机会多的大环境下,许多福建人也选择背井离乡,奔赴了广东。

不过,张先生却从未想过离开自己的家乡。他一直住在福建省漳州市,这是一个三面环海的小村落。村里人不多,但胜在大家团结互助。

他很爱自己的家乡,爱碧水蓝天,爱崇山叠岭。最重要的是,张先生在这里还有个幸福的小家。

张先生和太太是年少相识,她与张先生一样,对家乡有着不一样的情怀。所以,在大家都纷纷离开农村的时候,张先生夫妻俩反而打算承包一些土地,留在家乡养殖大虾。

张先生夫妇双方家庭世代以打渔为生,对养殖大虾颇有经验。所以,他们对自己的未来非常有信心。

同时,因为许多人打算离开家乡,许多土地就空了出来。得知张先生想要承包,大家也都争先恐后地向他自荐。

最终,张先生选中了一块村集体共有产权的土地。这块土地价格合适,位置也不错,张先生十分满意。于是,他与村里签下合同,定下承包时限,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但是张先生绝不会想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当初张先生千挑万选,选中的土地,最终会给他带来灾祸。

张先生为了缩减成本,一直和太太两个人一起照管池塘。因为有养殖经验,他们养殖的大虾晶莹剔透,个个硕大饱满。随着现代社会人们的经济水平提高,爱吃虾的人也越来越多。

看着海鲜市场经济逐渐攀升,张先生和太太也非常高兴,几年后,他们又向村里的李大爷承包了另一片池塘。

这片池塘是李大爷的私有土地,所以整个合同的签署都是由李大爷个人完成的,并未通过村委。

后来,两片池塘并驾齐驱,张先生一家也赚得盆满钵满。不过,因为他们夫妻二人一向如此工作,早已习惯了这种模式,也就一直没有招聘工人帮忙。

直到2022年,先前与村集体签署的合同到期,张先生便将那片池塘的水抽干,将大虾转移到了自己还未到期的这片池塘里。

也就是说,合同到期后,张先生也并未再使用村集体的那片土地。只不过,村委并未对这片土地进行收回,反而是李大爷承包给张先生的这块地,在今年三月的时候却被村委放上了土地招标公告里,这令张先生十分纳闷。

然而,一连几个月过去,张先生也并未收到任何通知,时间一长,张先生便以为是村委搞错了信息,并没有放在心上。

接下来的日子,张先生和太太照常养殖、卖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活虽然清苦但也幸福。

可这平淡的幸福终究还是在今年7月的一个早晨被人打破,而这来人,正是镇政府的一帮“穷凶恶徒”。

镇政府的安排

时间来到2023年7月2日早上6点。张先生和太太是养殖大户,不同于农耕,他们并不需要过分早起。所以这一天,夫妻二人还在睡梦中时,就被一阵巨大的骚动吵醒了。

“怎么回事?莫不是来贼了?”张太太睡眼惺忪,但却不得不强迫自己睁开眼查看。听到动静,张先生也第一时间穿上衣服来到了窗边视察窗外的情况。

这时,屋外闹出动静的人来到了张先生家门口,猛烈地敲起了门。张先生不得不打开门询问情况,来人却称自己是村委的,来请张先生夫妇前去村委开会。

张先生和太太都很疑惑,就算村委找他们有事,也不必这么一大清早就来请,更不必要求二人同去。然而,担心是出了大事的张先生,还是拉着太太一同去了村委。

到了村委以后,张先生本想快速了解情况,但没想到根本没人来见他们,而是反复被告知:先耐心等待。

左等右等,到了快九点的时候,村委可算上班了。张先生这才被请到会客室谈话,不过这谈话内容却是冗长乏味。

不过,要在村子里安身立命,就必须尊重村委,所以张先生和太太还是很认真地听取了村委的意见。

时间一晃而过,等到村委终于放张先生夫妇离去的时候,一天几乎过了大半。于是,他们二人快步回家,打算赶在日落前再干些活。但等他们回到家,眼前的一幕才彻底令他们傻了眼!

门口乱七八糟,养虾的池塘谁被抽去大半,而虾也不见了踪影张先生第一反应是,莫不是家里真遭了贼?于是,两人连忙回到屋里查看,才发现家里不止是贵重物品,包括生活用品也被悉数打包带走。

这一点令张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什么样的“小偷”敢如此大张旗鼓地偷东西?他们又究竟又为何要偷走张先生家里的全部东西?

正当张先生想不通的时候,他突然回想起这一天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顿时感到不对劲。随后,他再度返回村委,这才发现被“偷”的用品全部都被屯放在村委的一角。

看到这一幕,张先生顿时火冒三丈,他质问村委的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见张先生如此气恼,村委的人才含含糊糊地回答说是镇政府的安排!

原来,这就是镇政府唱的一出“调虎离山”之计,他们令村委支走张先生夫妇以后,便火速带人搬走了张先生家里的东西,还瞬间将张先生池塘里一万多斤的大虾全部贱卖。

得知真相的张先生愤怒之至,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他的百般追问下,村委才告知其是因为镇政府要收回张先生正在使用的早已到期的土地。

张先生纳闷,这土地明明还有五年的合同期限,为何现在就说到期了?再者说,张先生这块土地是向村民个人租用的,与镇政府有何关系?最重要的是,就算土地到期,难道镇政府就可以采用类似“抄家”的执法行为吗?

张先生心里的愤怒在这一刻到达了顶峰,但要想讨回公道,却仍是道阻且长。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找到了记者。

那么,在记者的帮助下,张先生的损失能被挽回吗?民众能够看见真相吗?

真相大白

“不可能从35元直接变成15元。”面对镜头,张太太义愤填膺地说道。

过去,他们卖出的大虾至少能达到30元一斤的价格,但镇政府强行收走了他们的大虾以后,却以15元一斤贱卖,这令张太太非常愤怒。

然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张先生夫妇往池塘投殖的虾苗长大以后绝对不止一万斤,但到了镇政府手里以后,却一下子锐减6000斤,仅剩4000斤。也就是说,张先生本该获利35万元的大虾,最终镇政府只卖了六万多块钱。

这一事实公布以后,许多网友也认为镇政府是在“暗箱操作”,否则就要“小林子”告诉自己,到哪才能买到15元一斤的大虾呢?

网友们口中的“小林子”,实际上就是镇副书记林某。在这一事件中,主要出来回答记者提问的就是他。

然而,面对记者的提问,林副书记依然含糊其辞

记者问他是否发过通知告知张先生土地使用问题,林副书记回应发过通知,但却无法提供出记录;

记者询问被“抄走”的大虾现在何处,林副书记也无法答复;

那又是谁带队,谁主使?面对记者的提问,林副书记表示:会妥善处理,积极沟通

那么,林副书记所谓的积极沟通又是怎么沟通呢?

针对张先生夫妇最关心的大虾贱卖问题,林副书记表示,可以请第三方评估,如果确实有差价,可以予以赔偿。

但问题是,赔偿的钱出自谁的腰包呢?政府的钱是纳税人上交的,这钱应该用在国家建设上,又凭什么为他们的个人行为错误买单?

另外,为什么大虾能在瞬间以低价卖空?是否早有预谋?买虾的人又是谁?

这些问题还需要后续继续跟踪,但可以肯定的是,镇政府此次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梳理了整个故事以后可以得出结论,镇政府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强制处理时程序违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事先出具通知书或公告,并应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然而,在本案中,张先生主张从未收到任何通知,而林副书记也口说无凭。这样一来,镇政府对张先生虾塘的强制处理就涉嫌违法违规操作。

其实,类似这样的因程序违规而败诉的例子比比皆是,即使张先生真的占用了村集体土地,但就因为程序正义这一条,如果张先生上诉的话,镇政府也会败诉。

举个例子,2019年湖北籍男子安某与失足女熊某非法性交易被民警逮捕后,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和经过。因为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规定,所以他受到了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这起案件看似平常,但这过程中因为全程只有一名辅警对安某进行审问和逮捕,不符合“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之规定。

随后,安某提起上诉,公安机关便因程序严重违法败诉,而安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也依法予以撤销。

或许这起案例会让人觉得,这是法律的漏洞,是纵容违法。但现实就是,世上安得双全法,为了追求程序正义,真正实现法治,有时就不得不牺牲实体正义,放过部分的违法分子。

然而,也正因为有了“教训”,公安机关对于程序合法的认识才会更深刻,中国的法律体制才会更完善。从这一点上来看,注重程序合法的意义更为深远。

至于张先生此次的损失,法院也判定政府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看来,藏在政府这栋摩天大楼内的蛀虫也是时候做一次刮骨疗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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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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