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一楼,凭啥要交电梯费?”物业公司起诉女业主,法院判了

“我家在一楼,从来不用电梯,凭啥要交电梯费?”

今年5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的一位女业主因为拒绝缴纳电梯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此案一出迅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认为女业主是理直气壮的,有人认为物业公司是合情合理的。

物业公司与住户争电梯费

李某老家山东青岛,2019年,由于工作原因,她购买了这套位于南京玄武区月新花园小区一楼的房子。据李某介绍,她买房时没有签订任何关于电梯费的协议,也没有享受过电梯的服务,所以觉得自己不应该交电梯费。

物业公司则认为,电梯费是按照房屋面积收取的,与住户是否使用电梯无关。电梯是小区的公共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如果有人不交电梯费,就会影响其他住户的利益。他们说:“电梯费是大家共同分担的,不能因为住在一楼就不交。”

电梯费引发小区纠纷

物业公司多次催促李女士缴纳电梯费,但李女士始终不予理睬。物业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将李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她支付2019年至2021年的电梯费共计3000多元。

李女士接到法院的传票后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她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她说:“我买房时就没有同意交电梯费,物业公司也没有给我提供过电梯服务,他们凭什么要我交钱?”

物业公司则拿出了小区的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书,证明了收取电梯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小区物业经理魏某认为,小区的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书都是经过全体业主投票通过的,李女士作为一名业主,应该遵守和执行,“别说你是住一楼了,你就是住花坛也得交”。

电梯费引发小区纠纷

2023年7月19日,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电梯费是依据小区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决议书进行的,并非随意收取。李女士作为小区的一名业主,在享受小区公共设施和服务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法院建议李女士按照小区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决议书缴纳电梯费,并给予她一定的减免。李女士最终同意支付2019年至2021年的电梯费共计2000元,并表示今后会按时缴纳。

李女士是否有权拒绝缴纳电梯费?

李女士没有权利拒绝缴纳电梯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本案中,电梯费是物业服务费用的一部分,是按照房屋面积收取的,与住户是否使用电梯无关。

电梯是小区的公共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如果有人不交电梯费,就会影响其他住户的利益。

同时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也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公共区域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而且最重要的是,“不得已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商品房小区的电梯为了方便业主使用,一般都装在电梯井等公共空间,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不论是物业还是法院,都很难规范业主是否真的使用了电梯。

法院的判决也不无道理,在常理看来,像一楼二楼的住户可能用到电梯的时候比较少,但在本案中,既然李女士已经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并取得了购房合同,那么对于小区内其他公摊面积的相应合同也一并履行。

除了对房屋、车位等部分专用空间享有权利外,对于小区内的电梯同样也具有使用权,因为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她也需承担电梯日常维护的费用。

因此李女士作为业主,应当按照小区的管理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书缴纳电梯费。如果李女士拒绝缴纳电梯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她支付欠款,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公司起诉李女士的行为,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小区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可否认一个事实,那就是一楼或低楼层的用户确实用电梯用的少。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强行将电梯管理费平摊到每个业主头上的做法也实属不妥。

总而言之,如果李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电梯费过高或者不合理,可以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投诉,寻求调解或者仲裁,但不能擅自停止缴纳电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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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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