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吃火锅,结账时傻眼:474万!把我卖了我也付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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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言路说法

编辑 |言路说法

«——【·前言·】——»

火锅这个东西大家应该都吃过吧?但是就算几个人吃撑也应该花不了几个钱,但竟然有这么一个人吃火锅竟然花了474万元

在当今社会,工资没有增长的趋势,但是物价却是在不停的上涨,但是身在苏州的一位女士升职加薪请同事们吃火锅,竟然花了整整474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天价火锅·】——»

2019年的一天,居住在苏州的程女士因为工作认真,并且给公司拿下了一个大大的单子,所以老板一高兴就让程女士升职加薪,并且好好地放几天假。

那么既然升职加薪了,程女士一开心就想要请同事们吃点东西啊,几人思来想去,实在是不知道要吃些什么,但是程女士突然想起,之前吃过的一家火锅店好像还不错,这几天好像还推出了什么活动之类的。

说走就走,火锅店这个消费就算是定下了,程女士和同事们都决定今天下班就去庆祝,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的点,同事们都很开心,一群人就一同前往了程女士觉得不错的内家店。

到店里一群人坐下之后,店员就热情的跟程女士说:“女士,您扫这个二维码就可以点单哦,现在还有活动,您把自己位子上的桌号拍到群里,再打一下好评,就会给您赠送小礼品的呢。”

在程女士根据所有人的喜好点完单之后,秉承着不要白不要的想法就把位子桌号拍在了群里,在稍微等待了一会儿之后服务员就开始陆陆续续的上菜,程女士他们也就大快朵颐了起来。

但等到程女士快要半饱的时候,服务员还是时不时的上菜,这让程女士有些疑惑“难不成是几个同事觉得点的菜不够吃,所以才点的?”这样想着,也就没有再管,继续吃了。

等到几人全部将肚子吃的圆嘟嘟,都说着自己已经吃不下了的时候,程女士正准备去结账,却看到服务员还在不停的上菜,程女士就询问同事,这是不是他们点的,却被反问这不是你点的吗?这一下子就给程女士整不会了。

之后程女士就喊来了服务员询问他们是不是上错菜了,他们根本就没有点这么多东西,服务员却对程女士表示,并没有,这就是你们点单的东西,你们的还多着没上呢。

程女士就想着先去结账,之后再说这个事情,但当走到收银台听到服务员说出消费价格后,却当场让程女士呆愣在原地

“您好,您一共消费了474万元,请问是用银行卡支付吗?还是别的支付方式?”服务员这样说道,“474万元?我们就吃了那么点东西就要474万元?你们抢钱呢?”程女士在听到这么离谱的价格后,也是绷不住了。

程女士要求服务员将账单拿过来看一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属实是给程女士一个“大惊喜”,前边的还行,但在后边的就有些离谱了,很贵的海鲜、还有各种各样重复的食材,更为离谱的是,最后面居然还有99999瓶红酒!

程女士彻底傻眼了,怎么可能点了这么多东西啊,见状同事赶紧让服务员去喊店经理,“这绝对是搞错了,我们根本没有点那么多。”经理匆忙赶到后,看着这个能够和自己一样高的账单,也是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冷静了一下,开口向程女士询问道:“这么多的菜品应该不是您点的吧?”程女士连忙摇头否认,这么多的菜,就算是再来50个人,他也吃不完啊。

最后经理也大度的说,让程女士只结吃过的菜品其他的就不用付了,程女士连忙称谢,但程女士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毕竟去结账看见这么昂贵的价格,是个人魂都要飘走了吧?

所以程女士就在思考为什么会多出这么多的菜品,还有红酒,就算是误点也不可能会这么多啊,身旁的同事突然叫住程女士:“你是不是发群里座位号的时候不小心把二维码拍进去了?”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是程女士粗心,拍照的时候拍到了二维码,并且也并没有进行遮挡的行为,所以才会被“恶作剧”,程女士顿时火冒三丈,在群里质问是谁搞得这种无聊的恶作剧,并且报了警。

警察赶到之后,通过询问和调查,找到了内个乱点餐的人,内个人声称是因为自己太无聊了,所以才想着搞一个恶作剧解解闷,在警方的教育下,他也是无比诚恳的和程女士道了歉,程女士也消气了,表示原谅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经理也表示会加强店里面的点餐系统,并且在点菜界面加入了验证码,在输入验证码后才能进行点单。

«——【·以案释法·】——»

那么在本案中,恶意点单的人违反了什么规定?

而本案件中,恶意下单的行为人基于刺激的主观心理,恶搞他人,可能会因为寻衅滋事行为被处以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恶意点单的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而本案件中,恶意下单的行为人基于刺激的主观心理,恶搞他人,可能会因为寻衅滋事行为被处以治安处罚,所谓寻衅滋事,法律规定,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起案件一方面提醒了商家重视系统管理和账单核对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法律保护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双方的理解和合作,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我们应该在发布一些关于自己的视频或者照片时,要仔细检查一遍,不要让有心之人抓到把柄,可能会对自身造成极大的威胁,在遇到危险时也要记得保持冷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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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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