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殴打、电击!敛财400亿的人间"炼狱",全靠家长一手成就!

2006年,豫章书院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始运营。它标榜着能在短短10天内将不良学生变成乖孩子,声称无效全额退费。

这种许诺吸引了越来越多对孩子束手无策的家长,他们将希望寄托在这个被誉为“神奇”的学校上。每年4万元的学费让豫章书院的收入高达400亿元,这庞大的数字正是众多家长追捧的结果。

17岁的高中生贝贝就是这些不良学生中的一员。纹身、喝酒、抽烟,家里的东西被她摔个遍,晚上还总是夜不归宿,她的叛逆让父母束手无策。

听说有个学校能管教问题孩子,贝贝的父母毫不犹豫地将她送进了豫章书院。他们打着旅游的名义,将贝贝送进了地狱。

贝贝一进学校,就被男老师剥夺了个人物品,包括手机、耳夹,甚至连胸罩也没了。她被关进了小黑屋,三天都没有人理她,任凭她如何哭闹。

之后,一个强壮的男老师将她带到了宿舍,里面四个女生都带着伤痕,贝贝才意识到自己到了怎样的地方,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在豫章书院,老师对待学生非打即骂。有个男生想逃跑,被老师当众电击,看着他抽搐在地,其他学生只能害怕地坐在角落。

不听话就会遭受毒打,甚至骨折。最令人恐惧的是,男老师还对贝贝进行了性侵,几乎所有女生都遭受了老师的侵害,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可怕的是,这些“老师”并不是具备教师资格的教育者,而是一群由社会成员集结而成的队伍。

他们用近乎残忍的方式去“教育”学生,让孩子们伤筋动骨,对老师们感到深深的畏惧,乖乖听从他们的命令,改正不良行为。甚至在学生被打进医院后,家长并不追究,反而继续送孩子回去“改造”。

豫章书院的小黑屋不仅是新学生的静心室,更是对犯错学生的体罚室。老师手持钢筋,抽打学生的手心、胳膊和腿,直到皮肉破开,血肉模糊,他们称之为“戒尺龙鞭”。

看到老师手持钢筋,学生们充满恐惧与无助。这种暴虐对他们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让他们陷入精神抑郁。

豫章书院的受害者们勇敢地向记者揭示了他们在学校所遭受的非人待遇。电击、殴打、性侵,这些惨绝人寰的经历让豫章书院蒙上了一层污点。

然而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尽管真相曝光,仍有家长支持豫章书院的继续开办,甚至送锦旗表示感谢。

经过多年受害者的共同努力,终于在2020年7月7日,豫章书院主要负责人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不等。然而,类似的机构仍在继续从事这种“教育”。

有效的教育绝不应该以伤害孩子为代价。家长的希望和无奈推动了这场“人间炼狱”的诞生,却未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叛逆期的孩子需要理解和帮助,而不是暴力的教育手段。

在追求改造孩子的过程中,他们陷入了心灵的无底深渊。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教育的本质,用心灵的理解和关爱去引导孩子走向正确的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让孩子们远离“人间炼狱”的阴影。

其实这个名为豫章书院的“人间炼狱”事件涉及了多项违法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豫章书院的老师以不具备合法拘禁权力的身份,将学生非法关押在小黑屋中,并对学生进行暴力体罚,这种行为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对于非法拘禁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豫章书院的老师对学生实施殴打、电击等暴力行为,导致学生身体受伤,这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次豫章书院的男老师对女学生实施性侵犯,这种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后豫章书院的老师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将其关押在小黑屋中,违反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对于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豫章书院的老师以残忍的方式对待学生,实施电击、殴打等暴力行为,构成虐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对于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员,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且豫章书院的老师对学生进行性侵犯,这种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侮辱妇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法条明确规定了对于这些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豫章书院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对中国法律的公然挑战,对受害学生及家长的侮辱和伤害,必须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还受害者以公道,彰显法治正义。

同时,必须通过这样的案例,加强社会监督和法律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只有坚定地捍卫法律尊严,才能让这样的“人间炼狱”永远消失在我们的社会。

文/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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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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