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跨行、利率“就新”!江南农商行支持组合贷置换存量纯商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7月21日上午,记者致电位于常州的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房贷业务部门,了解到目前该行在当地已经支持组合贷置换他行存量纯商贷,即其他银行的存量纯商贷客户,可以通过“商业贷款加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形式来签订新的合同,实现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的目的。

具体来看,办理成功后,商业贷款的部分可以转到该行,享受最新的商贷利率;公积金贷款的部分也按照国家最新的利率标准执行。换言之,之前“高位站岗”的存量纯商贷客户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重置银行加点的双重优惠。

不过,江南农商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具有一定的门槛,需要符合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因此只有一部分人可以通过组合贷置换纯商贷。

值得注意的是,当被问及能否将另一家银行的高利率纯商贷直接置换为该行的纯商贷,并享受最新的贷款利率时,江南农商行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不可以,违背了有关规定”。

据了解,根据当地最新的房贷政策,常州首套房商贷利率的执行标准是LPR-50BP,二套房商贷利率的执行标准是LPR+60BP。这意味着,常州首套房商贷利率最低可以做到3.7%,二套房商贷利率最低可执行4.8%。

常州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保持一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五年期以下年利率(含五年)为2.60%,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10%。

另外,根据《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中心将根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变化情况等因素,适时决定恢复或暂停商转公贷款。这意味着,组合贷置换存量纯商贷也会有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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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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