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
自出租汽车行业
大整顿大提升活动开展以来,
我市共查处未取得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却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50起,
现将部分扰乱市场的
“黑车”予以曝光。
自5月20日以来,
我市共有50辆
非法营运网约车被处罚。
其中↓↓
豫BDF**0被罚款3000元
豫B8C**1被罚款3000元
豫B57**1被罚款3000元
豫BD58**2被罚款3000元
豫B08**9被罚款3000元
豫BDF2**0被罚款3000元
豫B75**5被罚款4500元
豫BLF**7被罚款5000元
豫B2M**2被罚款3000元
豫B03**5被罚款4500元
豫B8D**6被罚款4800元
豫BV3**5被罚款3000元
豫BDC2**7被罚款3000元
豫B5D**3被罚款4800 元
豫F06**9被罚款4500元
豫B12**1被罚款4500元
豫B0E**2被罚款4500元
豫B31**8被罚款200元
豫ADL5**6被罚款4800元
豫BL9**4 被罚款3000元
豫B22**2被罚款3000元
豫BJH**6被罚款4800元
豫B3F**8被罚款4500元
豫BPW**8被罚款3000元
豫BDC6**9被罚款4800元
川TAP**9被罚款4800元
豫BS0**3被罚款3000元
豫BVM**3被罚款4800元
豫B15**7被罚款5000元
豫BD61**2被罚款8000元
鄂AL7**P被罚款3000元
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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