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芜环罚﹝2023﹞82号显示,芜湖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1日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物流园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工地进行了调查,发现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施工场地内部分建筑土方露天堆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这已不是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今年第一次被行政处罚,在6月份时就因涉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被嘉兴秀洲区人社局罚款1万元。

(以上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除被行政处罚外,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在7月17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227466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介绍,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二十冶”)起源于1948年,隶属于中国中冶,是世界500强中国五矿旗下的核心骨干子企业,是一家集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

(图源: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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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标签:安徽省   大气污染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   芜湖市   滨江   条例   芜湖   生态环境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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