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卖淫女因服务民工时间长,要求加钱被拒后,竟拨打了110

“您好,是派出所吗?我要报案,我被人强暴了。对方还抢了我的钱。”某天吉安一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女子的报警电话。

打电话的女子声泪俱下,说自己遭到了强暴,她的经历让接听电话的民警同情不已,于是他们立马打算为女子讨回公道。

谁知警方到了现场后发现,女子没有被强奸,男子虽然从她身上抢走了2000元,但是并没有构成抢劫,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被“高薪”工作吸引,成为卖淫女

原来打电话的女子名叫殷丽,她是一名卖淫女,而抢她钱财的男子是她的老顾客杨阳。两人的事情还要从殷丽的遭遇说起。

殷丽从小家庭条件不好,别的孩子还在读书的年纪,她就开始跟着父母去干活了,等到她13岁的时候,听到父母要将她嫁了换彩礼,心里害怕的殷丽便买了票出门去打工了。

殷丽的年纪小,又没有学历,她在外面只能够干些苦力活,她的打工生涯,要么就是在饭店刷盘子洗碗,要么打扫卫生,或者去工地给人搬砖。

长此以往,殷丽对打工产生了厌烦,但是为了生计,她不得不坚持着。直到有一年,殷丽接到了父母的电话,她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变化。

“丽丽啊,你都多久没回家了,这次过年回来一趟呗,我看你之前的朋友好像都挣钱了,你问问她们有什么法子。”

殷丽本来不想回家的,但是听到母亲的话又心动了几分,在外漂泊多年她早就厌烦了这种辛苦的日子。于是殷丽带着大包小包的回了家,刚回家没多久,就听说自己的朋友来找自己了。

“殷丽,好久不见了,怎么感觉你过得不是挺好呢?”殷丽的朋友打量着殷丽,看着她身上皱巴巴的衣服,忍不住发出了询问。

“没有文化,年龄小,出去能干点啥?人家收银都要高中学历的,我这样的人家根本不要。”殷丽看着朋友们一个个穿的光鲜亮丽,心里异常的羡慕。

“这有啥啊,你看我们还不是跟你一样,但是现在混的也不差,要不你加入我们?”殷丽的朋友开始鼓动殷丽。“干啥工作啊,我能行不?主要我啥也不会啊。”

殷丽也想答应朋友,可她什么都不会,顿时有些自卑了。“这有啥不会的,只要是个女的都会,就是陪男人吃吃饭喝喝酒,再睡一觉,钱就到手了,一次好几百。”

“可这不就是卖淫吗?”殷丽狐疑的看着朋友们。“那咋了?咱们凭自己的本事吃饭,也干活了,挣这个钱是应该的。”

殷丽的朋友们都没有什么文化,殷丽听朋友这么一说也觉得有道理,于是她加入了朋友的队伍。殷丽要比朋友漂亮的多,她打扮起来很招男生喜欢。

在朋友的带领下,殷丽第一次接客就赚了八百块钱。“天哪,第一次我就赚了八百,顶得上我之前半个月的工资了。”殷丽看着手中的钱,欣喜若狂。

“这有什么啊,你要是在床上,他们舒服的时候加个价,他们立马就能答应,到时候你拿的更多。”殷丽的朋友,教会了殷丽很多加价小技巧。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殷丽的回头客越来越多,她对此沾沾自喜。为了吸引客人,殷丽开始尝试火辣的穿着,她年轻漂亮身材也好,照片一经发出,她的客人越来越多。

一开始殷丽都是“上门服务”,后来为了方便也为了节省时间,殷丽在工地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她的目标客户就是工地的那群工人。

趁机加价,被拒后选择报警

这些工人多是背井离乡来这里打工的,他们的老婆孩子不在身边,自然没有人管束她们,殷丽的出现让这帮工人尝到了甜头, 于是殷丽的出租屋前,每天的客人都络绎不绝。

殷丽的要价算是比较高的,但是这帮工人却觉得很值,他们觉得殷丽的技术好,长的也漂亮,要价高一些也可以接受。

在工地上有一个叫杨阳的男子,他听说殷丽很久了,可因为殷丽要价高,他始终没有去尝试过。但是看着其他工友频频提起殷丽,杨阳的心中也不免有些难耐。

于是他拿出了1000块钱,打算跟殷丽快活一下。见到殷丽之后杨阳呆住了,他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杨阳傻乎乎的将1000块钱递给殷丽。

殷丽见杨阳出手大方,在床上更加的卖力了。仅一次,杨阳就迷上了殷丽,他如着了魔一般,每天省吃俭用就为了去殷丽那里发泄一下。

“能不能包夜?”杨阳开始想跟殷丽多待些时间。“包夜2000元,你是老顾客这已经是优惠价了。”殷丽吐出一个烟圈,慢吞吞的对杨阳说道。

2000元对杨阳来说确实有些贵了,但是为了能够跟殷丽共度一晚,杨阳拼命的攒钱,他甚至还给家里打电话,跟妻子要了500元。

杨阳拿着钱来到了殷丽的出租屋,他非常的高兴,因为他就要独占殷丽一夜了。晚上两人照例上了床,看在杨阳包夜的份上,殷丽依旧很卖力。

可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杨阳始终没有停下的意思。杨阳是工地干活的,自然是有的是力气,为了晚上好好的跟殷丽恩爱,杨阳还特地请了一天假,养足了力气。

“你这也太久了吧,我太累了,要不等会再继续吧。”殷丽提出要中场休息,可杨阳却不干了,他正在兴头上怎么能说停就停。

于是殷丽只好说道:“那你明天再加1500的劳务费,你这时间太长,我真的太累了。”杨阳含糊着答应了一声,此时他正在兴头上,哪怕殷丽说明天要他的命,他可能也会答应。

到了第二天杨阳果然变卦了,他拒不承认答应了殷丽的劳务费,还趁着殷丽不注意的时候打晕了殷丽,将之前包夜的2000元抢了回来。

殷丽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钱没了,辛苦了一晚上什么都没捞着,殷丽自然不甘心,于是她一气之下竟然选择了报警。

案例分析

在案例中,殷丽告诉警察杨阳对她施行了强奸,还抢劫了她的2000元,那么她的控告成立吗?在法律规定中,使用暴力、药物、威胁等手法。

违背妇女的意愿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算作是强奸。另外,趁女性意识不清醒,或者采用手段使女性昏迷,丧失防抗能力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也算作是强奸。

在案例中,首先,殷丽与杨阳发生关系,是因为杨阳给了她2000元,在与杨阳发生关系的时候,殷丽没有任何的不情愿,所以不能够算是强奸。

其次就是,杨阳虽然打晕了殷丽,但是在殷丽昏迷的时候,杨阳并没有对她实施性侵行为,所以杨阳并没有犯强奸罪。

最后就是,两人之间是进行了“性交易”的,即使是时候殷丽后悔了,这属于事后行为,如果要定罪强奸,必须是在进行侵犯的过程中,女子意识清醒且不愿意与男子发生关系。

还有就是,杨阳抢了殷丽的2000元算不算是抢劫罪呢?在法律规定中,抢劫罪是采用非法手段,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

比如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将他人的财物,或者公共的财物抢走,这属于是抢劫罪。但是在案例中,这2000元是杨阳给殷丽作为性交易的报酬。

也就是说,杨阳是为了殷丽给予的服务而付费的,他拿回自己的2000元并不属于抢劫行为。但是,这2000元属于嫖资,即使拿了回来,杨阳也得上缴。

不过两人也并不是没有过错,殷丽和杨阳的行为已经涉嫌了卖淫、嫖娼。在法律规定中,以获取金钱、财物为目的,进行的性教育,女方是卖淫行为,男方是嫖娼行为。

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66条中有规定,卖淫、嫖娼涉及情节严重的,拘留10~15天,还要缴纳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结较轻的,5天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还有殷丽的朋友们,虽然她们不懂法律,可是她们拉殷丽入伙一起卖淫,已经触犯了法律。在《刑法》358条中有规定:

蛊惑、引诱、强迫他人卖淫的,根据其所犯情节,法院将会给予其5~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涉嫌情节严重,如发生了强迫妇女,严重伤害了妇女身体的事件,法院将会给予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案例中不难看出,其实殷丽和她的朋友们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的认知也不多,为了挣钱在她人的蛊惑下,从事了卖淫的行业。

殷丽是事情是一个悲剧,一个女孩子十几岁就开始出门打工了,未成年又没有学历,她只能够不断的在社会上吃苦。

这样的孩子没有荣辱意识,没有道德观念,为了挣钱她们什么都原因去干,这也是造成她们违法犯罪的原因。

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教育问题,如果殷丽没有小小年纪就辍学,如果她在学校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形成健全的人格她就不会走上这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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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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