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花2000块包女大学生,发生4次性关系后,居然反被告强奸!

“我花钱了,这不是强奸!”一名男子被捕后竟然还理直气壮,与警察争得面红耳赤。

原来这名男子与一位女大学生约定,花2000元共度春宵。谁知事后,女大学生竟反咬一口,一纸诉状以强奸为由将他告了。

这其中究竟有什么样的纠葛?是什么让拿钱办事的女学生竟翻脸不认人?张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强奸?

蠢蠢欲动

记者王某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村,父母以务农为生,收入微薄。王某也不是家中唯一的孩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

王某从小穿着哥哥姐姐穿剩下的衣服长大,在学校里也经常被同学看不起,养成了自卑的性格。

好在王某学习成绩优秀,从小到大拿过不少奖状,老师父母都以他为荣,对他寄予厚望。王某最后也不负众望,刻苦学习,以出色的成绩顺利考入了当地一所知名大学,选择了新闻媒体专业。

毕业后,王某更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一名记者,加入了他梦寐以求的电视台。随着事业的逐渐稳定,28岁的王某面对来自家里不断催婚的压力,感到无比烦躁。

王某也不是没想过谈恋爱,但因为长相平平,又有些自卑,谈了好几个女朋友都不了了之。父母也给他安排了近十场相亲,导致王某愈加焦虑。

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对象,单身多年的王某,内心对于特殊需求的满足变得越来越强烈。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王某不得不寻找替代品。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在和同事聊天时,一个同事透露说他在私底下会去嫖娼以此来发泄私欲。王某没想到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同事私底下居然会去嫖娼。听了同事的话,王某的心像被猫抓一般,心痒难耐,蠢蠢欲动。但他也明白,嫖娼是违法的,有一定风险,因此没有轻举妄动。

最终通过一些特殊渠道,王某认识了一名叫朱某的女子,两人开始频繁地交流。

翻脸无情

朱某今年刚上大三,年轻美貌,爱慕虚荣,喜欢购买奢侈品,但是又没有足够的条件购买,所以想到了出卖自己肉体的方式。

在王某提出愿意出300元与她发生关系时,朱某欣然同意。在经过第一次尝试后,王某并没有满足,还想进行第二次。朱某也没有拒绝,只是让王某加钱。被欲望冲昏了头脑的王某连连答应。

一夜过后,王某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容光焕发。从那以后,尝到一次甜头的王某开始和朱某频繁地见面,频繁地发生关系,度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生活。

但朱某作为一个大学生,知道做这种事是冒着被学校开除的风险的。因此,心生退意,想过回自己正常的生活。面对王某之后的几次邀请,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了。

在这期间,王某也尝试找过其他女人,但那些女人都不如朱某年轻漂亮,无法给他带来满足。饥渴难耐的王某最终和朱某商量,花2000元让朱某陪他一夜,不限次数,让他过瘾。在2000元的诱惑下,朱某最终同意了。

两人刚来到宾馆,饥渴的王某就在沙发上与朱某发生了第一次关系。一阵翻云覆雨后,两人休息了一会儿。不久后,王某又将朱某搬到床上,两人发生了第二次关系。

两次过后,朱某已经明显感到疲惫,但想到两人事先说好的不限次数,也就忍了。第三次过后,朱某已是昏昏沉沉,王某也感到累了,两人便这样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时分,王某醒来后,看到一丝不挂的朱某,欲火又起,摇醒朱某想和她再次发生关系。这时朱某已经明显感到不适,让王某停下,并表示自己已经很累了。但是王某见状并不买账。他觉得自己既然花了钱,就应该物有所值,不能吃亏。

在朱某的再三拒绝的情况下,王某还是强行与朱某又一次发生了关系。结束后,朱某感到自己的下体因为王某粗暴的对待,已经出血,身上也有不少抓痕,无比委屈,一气之下便报了警。

审判降临

接到报警电话的警察迅速逮捕了王某。被捕后,王某对朱某的指控进行了辩解,声称两人是金钱交易的关系,自己的行为并不算强奸,并向警方出示了相关交易记录。

警察对两人的说法进行了审慎考量,指出这样的金钱交易本身就属于嫖娼罪,无论双方是否达成协议都是违法的。

冷静下来的朱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和王某是嫖娼的关系,自己告了王某,肯定也会有所牵连,感到有些后悔。但事已至此,再后悔也于事无补。

最终王某以强奸罪被判刑,朱某因为参与嫖娼,也受到了处罚。

以案说法

那么在本案中,王某和朱某的关系到底该如何定性?为什么王某与朱某事先有了约定,其行为还是被定性为强奸呢?

本案中王某与朱某的关系属于嫖娼关系。嫖娼是不法行为,与嫖娼相关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即使王某和朱某事前有约定,也是不合法的,没有法律效力。

强奸罪的定义就是看有没有违背妇女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在第四次的时候,朱某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发生性关系,但王某依旧使用暴力手段强迫朱某,违反了朱某意愿,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女性,不管是什么身份,任何事件,都有性自主权。即使是夫妻之间,只要女方表现出强烈的不满,这时丈夫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也是可以被告强奸的。因此朱某虽然是这段嫖娼关系中的一员,但是当她明确表达自己不想再继续发生性行为的时候,男方就应当立即停止,否则就构成了强奸。

结语

我国对于嫖娼的处罚较轻,导致卖淫嫖娼现象较为泛滥。但要从根本上减少卖淫现象,还得提高我国女性自尊自爱的意识,严守道德底线,想要什么应当依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而不是想着投机取巧,被利益冲昏头脑,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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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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