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持刀砍邻居全家,2个月婴儿也不放过,直言:老子不后悔

天边的晚霞像被血染过的一样,和曹家大院里猩红的血迹连成一片。俗话说:泥人尚有三分火气,匹夫也有冲天之怒。

此刻坐在曹家大院里抽着烟等警察来抓自己的郑勇军正是这样想的,曹家大院门口不断有村民发出惊呼声,郑勇军知道已经有村民报警了,但是他不会逃也不想逃,郑勇军知道就算老天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选择屠杀曹家满门。

01、被血染红的村庄

2011年浙江丽水是缙云县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说五云镇周村发生灭门惨案,凶手就是本村的郑勇军。听到是灭门惨案并且凶手还在案发现场,为了防止意外缙云县警方派出大批警力前往周村,一路上警笛大作警车飞驰,大概40分钟左右警方就到达了案发地曹志光家。

看到警方的到来,郑勇军将手里的大镰刀扔到地上平静地说:人都是我杀的,把我抓起来吧,但我并不后悔杀他们,曹家人都该死。

警方本以为凶手会殊死抵抗做好了万全准备,可却没料到凶手却如此配合,办案民警给郑勇军拷上了手铐,将其带上了警车。经过初步确定郑勇军一共砍伤7人,砍死3人,其中死者为曹志光、曹志光80岁的老父亲、还有曹志光刚满2月大的外孙。

院子里浓重的血腥味和惨烈的场景让绕是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民警都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这是什么样的仇恨能让一个人下的了如此狠手,这背后会有什么样的隐情呢?

02、人善被人欺

郑勇军家和曹志光家是邻居,2011年时村里响应政府号召改造新农村,于是村委会决定对村里的老房统一进行翻新。

本来是件有利于村民的好事,可对郑家来说确是灾祸的开始,曹志光是村里出了名的恶霸,仗着自己县里、村里有人经常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村民们也都敢怒不敢言。

曹志光趁着翻新房屋的机会,将自己的家房屋公然扩建到了郑家院子里,就这样曹志光自作主张占了郑家将近三分之一的院子,郑勇军见状便去曹家找曹志光利润,可曹志光哪里会在乎郑家的利益。

郑勇军也知道自己不是曹志光的对手,咽下了这口气,想着就当让地买平安了,可他哪里知道这一次的忍让会让日后曹志光肆无忌惮地欺辱郑家。

2011年年中,郑勇军在朋友的介绍下前往外地打工,临行前郑勇军再三叮嘱留在家里的母亲和妻子一定不要去招惹曹家人,凡事都躲着点曹家,可现实却是你不惹事,事来找你。

郑勇军走后不久,郑勇军的妻子外出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就遇到了曹志光带着他所谓的小弟们。

郑勇军的妻子看到这群人后第一反应就是扭头就走,可谁知曹志光一伙人却将她围了起来,曹志光肆无忌惮地对郑勇军的妻子上下其手,郑勇军的妻子奋力反抗着可曹志光却来了兴致,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郑勇军的妻子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毅然决然的来到派出所报警,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派出所里的民警早就和曹志光同流合污了,曹志光被带到派出所录完口供以后就被放走了,民警让曹志光象征性地赔了点钱就草草结案了。

郑勇军的妻子非但没有给自己讨回公道还彻底地得罪了曹家人,回到村子以后曹志光开始打击报复郑家,曹志光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对郑勇军的妻子动手动脚、污言秽语,甚至还将自家的粪桶故意放在郑家厨房的窗户上。

郑勇军的母亲和妻子被曹家人折磨得苦不堪言,无奈之下郑勇军的母亲来到曹家,想让曹志光放过她们孤儿寡母,可曹志光却当着郑母的面说:放过你们可以,你让你媳妇天天来陪我睡觉,我就大发慈悲地放过你们。

听到这郑母再也忍不住了,她指着曹志光骂道:你缺德事干多了小心不得好死……可不等郑母话说完,曹志光就一脚将已经年过80的郑母踹倒在地,紧接着从曹家出来了四五个人对已经躺倒在地的郑母一通拳打脚踢。

03、老实人的致命反击

郑勇军的妻子知道婆婆去找曹家理论后,担心婆婆出事随后也赶往了曹家,结果刚到曹家门口就看到婆婆被曹家人殴打的场景,当即打电话报警。

最终在警察的帮助下,已经昏迷不醒的郑母才被送到了医院,经过医生诊断郑母的小腿有多处骨折,同时颅内也有少量出血,身上更是青紫一片。

医生询问郑勇军的妻子是谁对老人下如此狠手,80多岁的老人怎么能经受得住这样的毒打,郑勇军的妻子看着躺在病床上浑身是伤的婆婆只能不住地抹眼泪。

郑勇军的妻子知道曹家并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可她实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于是郑勇军的妻子只能给在外打工的郑勇军拨去电话,告诉丈夫婆婆被曹家人打骨折了的事。

电话那头的郑勇军听完妻子的大概描述,得知自己80岁的母亲此刻正躺在医院病床上饱受折磨后,郑勇军立刻买了火车票往回家赶。

看着连夜赶回家的丈夫,郑勇军的妻子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抱着丈夫嚎啕大哭。看着妻子憔悴的面容和母亲病床上的呻吟,郑勇军抑制住内心的气愤,安顿好在医院的母亲后带着妻子回到了家中。

郑勇军问妻子自己走后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起初妻子不愿意说可郑勇军说,如果妻子不说他就去找曹志光问问到底咋回事,担心丈夫也出意外的妻子一五一十的将最近发生的事都告诉了郑勇军。

郑勇军听到曹志光不仅在光天化日下猥亵妻子,还当众强奸了妻子时整个人青筋暴起,得知妻子报警后警察草草了事,曹家肆无忌惮地欺辱母亲、妻子,最终还将上门说理的母亲打成重伤时,郑勇军满眼通红。

就在这一刻他想到:没有人可以帮他,只要曹家人活着一天他们郑家就永无安宁。深夜躺在床上的郑勇军毫无睡意,他看着身边连睡觉都紧皱眉头的妻子。

想到自己80岁的老母亲被曹家人围殴时的场景,郑勇军下定决心要给母亲、妻子一个安宁的以后。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郑勇军就拿着自家除草的大镰刀来到了曹家门口。

郑勇军提着大镰刀敲开了曹家的大门,对前来开门的曹志光一顿乱砍后,提着刀冲进了曹家,此时的郑勇军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见人就砍,直到曹家10口人全部倒下。

以案释法

一、郑勇军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该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郑勇军持菜刀杀害邻居曹某一家,其中包括老人和婴儿,造成3死7伤。郑勇军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虽然曹某前期对郑家进行辱骂、殴打等违法行为,但这些行为不构成郑勇军持刀杀人的正当防卫。郑勇军对曹某一家进行残忍杀害完全出于报复动机,属于预谋的故意杀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一审法院认定郑勇军的故意杀人罪成立,该认定清楚准确。

关于量刑,本案中郑勇军造成3死7伤的10人中,有老人和婴儿等无辜弱势群体,其杀人手段极为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虽然案发前曹某曾多次辱骂殴打郑家人,但郑勇军的反击远远超过必要限度,属于以暴制暴。

综合考虑郑勇军的犯罪动机、杀人手段、犯罪后态度等因素,第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量刑可以说是罪责相适应,社会影响恶劣的杀人犯应受到严惩。郑勇军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二审维持原判量刑正确。因此,郑勇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二审量刑适当,判处其死刑的量刑符合正义和法律原则。

二、什么是防卫过当,为什么防卫过当或者情绪失控不能成为他的辩护理由?

防卫过当是指进行正当防卫的方法、程度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本案中,郑勇军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原因如下:

郑勇军系事后复仇,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点要求。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现实发生时实施,而郑勇军是在曹某殴打其母后一个月进行报复,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效性。

郑勇军杀害的对象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他不仅杀害了曹某,还杀害杀伤了其他9名无辜者,这已经超出对不法侵害的必要反击程度。

郑勇军有预谋,不属于防卫中的情急中的过当防卫。他是计划好后持刀前往曹家杀人,不属于防卫中失控的行为。综上,郑勇军的行为不符合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不可以防卫过当作为辩护理由。

至于情绪失控,刑法虽允许以情绪激动为情状从轻处罚的余地,但必须在符合正当防卫基本要件下才成立。本案中郑勇军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所以也不能以情绪失控为由轻判。

因此,防卫过当和情绪失控均不能作为郑勇军的有效辩护理由。

三、如果曹某一行人没有被郑勇军杀害,他们应受到什么刑事惩罚?

根据文章描述,曹某一家人长期侮辱和殴打郑勇军的母亲和妻子,其中涉及以下几种犯罪行为:

曹某强奸了郑勇军的妻子,应当构成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的,应定为强奸罪,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曹某多次殴打郑勇军八旬老母,导致其多处骨折,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严重伤害的,应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如果曹某一家人没有被杀,应就其各种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从重处罚。这既能惩戒犯罪分子,也能警示其他人不要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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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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