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小女孩被肇事小孩打瞎后,事情的发展到现在已经过去20多天了,受害者家属仍然没有得到一个公平的结果。
7月1日早上9点14分,江苏的一个偏远地区,发生了一件极其恶劣的事情,只有8岁的可爱女孩安琪,遭遇了一场可怕的意外。
在僻静的一条小路上,走路走累的安妮蹲在了路边休息,远处轰轰的声音突然引起了她的注意, 转头看到了一辆摩托车。
对于小孩子来说,摩托车是一个很新奇的东西,就想跑过去看看。
但是这一跑,却消失在了监控盲区,其中车上的一个男孩一边嘲讽她,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弹弓对她进行射击,来不及躲闪的安琪被造成重伤。
肇事者射击后还不以为然的回头继续嘲笑她,伴随着笑声和摩托声离开了现场。
受到伤害的安妮,瞬间大哭了起来,她的妈妈听到动静后,迅速跑到她的身边,看到满眼流血的安妮。
她急忙将孩子送往江苏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钢珠击中了安琪的左眼,导致其眼球严重破裂,不得不进行紧急手术,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将左眼的玻璃体切除。
这场意外导致她的左眼受伤严重,虽然在医生的全力救治下,安琪的左眼最终还是永久性失明。
这场飞来横祸毁掉了这个年轻美好的生命。
事发之前的安妮,在学校是个学习很好的的学生,老师和同学都挺喜欢她的,安妮也从来没有给老师们惹过麻烦。
年纪很小的她,在家里也经常帮妈妈打理家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可让谁也没想到的是,这个如此乖巧可爱的孩子,因为突如其来的遭遇,带来了人生挥之不去的阴影。
安琪的妈妈自责不已,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女儿,没有时时刻刻的保护在安琪的身边。
尽管安琪脸上流满血痕,但懂事的安琪竟然还反过来安慰妈妈。
这更加让安琪妈妈伤心难过,对肇事者做的事情增加了更多的的痛恨,恨不得将他们立马送入“地狱”。
事发后,安琪妈妈立即报警,希望找到打伤女儿的肇事者,为她的女儿讨回公道。
从安琪妈妈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警方以监控没有确切的拍下男孩打伤人的视频为理由,拒绝受理此案件。
安琪妈妈觉得:“就连警方对伤害自己女儿的肇事者都进行包庇,他们是真的不把生命放到眼里,还有没有法律可言!”
警方更试图以未成年为理由,让两家人私了赔偿,这让安琪妈妈难以接受。
肇事者是一名未成年人,对方的家长也是一副置之不理的样子,觉得未成年反正可以逃避刑法,别说赔钱了,一分钱也不会给,道歉就更不用想了,完全不可能。
话说回来,能让孩子做出这种事情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
据网友爆料,肇事的小孩在学校不仅学习不好,就连和同学们的关系都不好,频繁与同学发生冲突,在打与被打中,他也逐渐养成了随身带“武器”的习惯。
根据安琪妈妈的爆料,“肇事者的父亲刚从监狱里出来”,简直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安琪妈妈希望依靠警方获得正义,但警方的处理迟迟没有结果,让她感到愤怒和绝望。
她只能在抖音上发视频怒诉,声讨肇事者,以寻求官方的帮助,希望受到大家的关注,不能让肇事者置身事外。
在众多网友的帮助下,陆续有官方媒体转发了安琪妈妈的视频。
随着事件的迅速发酵,警方也做出了回应并表示已立案。
但没想到的是,安琪妈妈宣称:警方仍未立案。
安琪原本是个开朗活泼、乖巧可爱的小姑娘,然而,肇事者所犯下的错误却让无辜的她,生活变得一片灰暗。
这怎能不叫人愤怒?一个爱自己孩子的妈妈又怎能不悲痛?
为了给女儿讨公道,安琪妈妈选择自己着手调查,她强装镇定,按下自己的怒火,一遍遍查看监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找到打人的那个男孩。
经过不懈努力,她终于找到了骑摩托车的两个男孩。
然而,在接受审讯时肇事者始终沉默不语,也丝毫不见悔过。只有在得知同伴招供后,才迫于无奈的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而关于肇事者家属的态度,则是极其嚣张,他们直接拒绝了安琪妈妈的合理赔偿要求,而且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到:
“没钱赔啊,要钱反正是没有,你有本事就直接将孩子送进监狱坐两年牢,好吧。”
这种嚣张又无知的话语令在场所有的人都为之震惊。
更甚至在审问结束后,肇事者的父亲还给他说:“儿子咱们走,去买点牙签肉给你压压惊!”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受害者家属就这态度?也太过于嚣张跋扈了吧,完全没把被害人小女孩的生命放在了第一位,简直就是“恶魔”!
随后,安琪妈妈也坚决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赔偿。
她认为,仅仅赔偿无法解决问题,肇事者应该接受应有的处罚,才能真正得到公正的处理,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女儿。
这件事一经发出,瞬间引起了广大网友们的关注和讨论,安琪妈妈得到了许多人们的声援。
社交媒体上,人们纷纷发声,要求对肇事者严惩不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呼吁法律公正。
大家纷纷表达对肇事者的愤怒,这样一个罔顾法律、蔑视法律之人,怎么能让其逍遥快活?
还有的网友在视频下评论:“立案了吗?让派出所出回执单,直接去做伤残鉴定。”
但是安妈妈的回答让大家更加生气,她说:“立案了,但是回执单就是不给,问他们要也不给”。
甚至医疗费都是安琪妈妈出的,肇事者一毛没有拿!
以律师的角度,我们也可以从此案件中看出:
肇事者的不作为,严重造成了对安琪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摧残,以及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未成年,也不能用年龄当做自己的“免死金牌”,大家一定要认真的看待这件事情,从小都要注重未成年人的教育,不能因为一件小事而造成一场不可挽回的后果。
更何况这现在还是法治社会,肇事者以及家属现在不管不问,事件结束后,终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不容践踏,人性不可泯灭。国法在上,不允许任何一个人罔顾法律的权威,视法律于无物!触犯法律之人势必要受到制裁。
同时,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注重家庭教育,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呼吁更多人关注和参与社会问题的讨论,伸出援手去力所能及帮助那些困难的人。
页面更新: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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