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扎实做好防汛工作,保障汛情期间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泗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保民安、顺民意、解民忧”汛期八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全力保障主次干道畅通
发挥交警党员先锋队模范带头作用,加大主次干道巡逻力度和重点部位疏堵保畅,指挥车辆避开积水点位,全力保障道路畅通。
二、小区周边提供便利停车
凡是居住小区、单位地下车库存在雨水倒灌等安全隐患的,允许车主就近在小区、单位周边道路两侧单排顺向停放避险。在路侧停车时,确保道路宽度留有不低于4米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通道,并在车内预留联系方式,交警部门不贴单、不处罚。
三、主动公布全县低洼点位
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载体,提前向社会公布全县15处低洼易积水路段,便于车主实时掌握,防止车辆停至或行至积水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城区易积水路段
1、工人路(建设路至人民路)
2、泗洲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
3、泗洲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
4、健康路(衡山路至嵩山路)
5、古徐大道(人民路至青阳路)
6、开发大道(少昊路至莲荷路)
7、厚德路(明德路至团结河路)
8、洪泽湖东大街(人民路小学段)
9、体育路与洪泽湖路交叉口
10、人民路与濉河路交叉口
· 乡镇易积水路段
1、梅花镇梅川路铁路涵洞
2、235国道梅花段铁路涵洞
3、235国道重岗段高速公路涵洞
4、330省道泗洪段18km—27km
5、瑶沟乡凌云路高速桥涵洞
四、保障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凡是运输防汛物资的货运车辆,可直接拨打110报备,禁区内边通行边备案,无需办理通行证,紧急情况可以先通行、后备案。对路况不熟的,提供警车带道服务。
五、一般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考虑到汛情期间,道路标志标线以及驾驶人视线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凡是经过认定不属于主观恶意、危害不大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警部门一律不处罚,建议市民在此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注意行车安全。
六、道路交通事故快办快结
城区交警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增加警力值守,提高汛情期间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协调保险公司对涉水受损车辆进行快速定损、快速赔付。
七、提供驾训考试服务便利
汛情期间,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驾考时间,保障考试过程安全。学员因天气原因不能回洪考试的,可通过联系所属驾校或电话0527-88356493(工作日9:00-12:00,14:30-18:00)联系车管所另行预约考试时间。天气恢复正常后,增加考试计划。
八、快速办理车辆补领号牌
对网上申领补换号牌或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快速审核、受理,协调快速制牌制证、快速邮寄。因雨水冲刷导致号牌丢失、或未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如有网上申领的补牌记录或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记录的,在我县范围内允许上路行驶。
雨天驾车,道路湿滑
能见度差,务必谨慎
出行前记得关注路况信息
小心驾驶、减速慢行
控制车距,注意安全
来源|泗洪警方
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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