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花2000“包夜”女大学生,强行发生4次关系,结果被告强奸

#头条创作挑战赛#

案例:记者花2000嫖娼强行发生四次关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报道,他与一名卖淫女达成协议,付了三次的钱,却发生了4次关系。卖淫女报警称自己被强奸。

网友看法:

绝对不能判男人强奸,首先男方已付给女方200元是包夜的,只要在包夜的时间内女方就应该復行合同,不管是三次四次或更多次都是在合同的范畴之内,不存在只要女方说我不要这一次了就是强奸之说。

如果这样的话女人笫一次就不愿意那也可以判强奸罪了,那女人已收了钱也应该判诈骗罪,为什么吃亏的都是男人呢?既付出了金钱又付出人身自由呢???

如果男的交了嫖资。想和女子发生性关系时遭到女子拒绝!女子报警算不算强奸?

让女的拿出第四次拒绝的证据,谁主张谁举证啊,她拿的出来吗?光凭嘴说就行吗?!

2000元包夜,这个交易不合法,所以不受法律保护、认可。即使发生第一次关系前、或者正在进行中,女子明确表示拒绝、不愿意后,仍强行发生关系,就涉嫌强奸。所以,远离非法交易,洁身自爱!

不管怎样 这是一个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这样一个违反法律的行为中 男人是否是个弱者 :实践中女的接受了男人的嫖资,但又不配合男人 ,事情发生后又告发男人强奸 。

女子违规,不讲诚信。要拉进诚信黑名单。

女方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先,男方在后,所以首先女的是有过错方,这和正当防卫是一样的。

现在法律都说要有证据才能定罪,不能用嘴说,我看这个事情也不用证据,就是女的一句话定罪,那还用法官干啥呢,直接就送监狱说几年就几年。

男的不承认说是强行,不行么?谁主张谁主证,拿出证据来,如果有抓痕就说是前面几次太刺激抓的!老实人闯大祸。

两个人之间的事,如何确认女性不愿,而男性强上的事实(从证据上认定),这有点难。

嫖娼记录,是不会影响普通的工作就业找工作的,但是会对找特定工作有一定影响,如对从军,公务员考试等政审有影响,虽然会在公安机关留下违法记录。

钓鱼执法是不合法的。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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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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