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的五类人员(公务员、编内、工勤、合同制、劳务派遣)

事业单位中的五类人员:

第一类是公务员。这部分人不属于事业编制,而属于行政编制,享受公务员薪资待遇,此类人一般是单位的高层领导或者借调人员。

第二类是编内人员。是指拥有事业编的人员,包括技术岗和管理岗两类,二者可以转换,但实际操作可能存在困难。技术岗可以评职称,比如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可以评聘药师(初级)、主管药师(中级)、副主任药师(副高)、主任药师(正高)等,科研院可以评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等。管理岗共分为十个等级,如十级职员对应办事员、九级对应科员、八级对应副科等。

第三类是工勤人员。该类人员属于工人身份,主要任务是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比如司机、水电工、通讯员等。工勤人员分为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岗,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第四类是合同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职工工资福利直接由事业单位发放。

第五类为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再由劳务公司统一派遣人员至事业单位工作,此类人员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

虽然合同制和劳务派遣都属于编外人员,但目前国内各地事业单位都在积极改革,努力实现同工同酬,编外人员的待遇已经大幅提高。此外,编外人员均可公平地参与职称评聘,以此促进自身职业发展,提高薪资待遇。因此,各地不少的事业单位都有许多拥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等高级职称的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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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7

标签:劳务   事业单位   同工同酬   副科   公务员   人员   编外   合同制   薪资   药师   研究员   待遇   岗位   等级   技术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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