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位曾经的公安局副局长,却在幕后与赌场老板勾结,为其提供保护,收受巨额贿赂。这位曾经的执法者,如今却沦为被审判的犯罪分子。这是一个关于权力滥用、道德沦丧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揭开这幕黑暗的真相。
施村(化名),原名施春,1973年8月25日出生于江苏省海门市。他曾担任江苏省海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然而,他却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19年6月28日被南通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后于2019年11月5日被执行刑事拘留,最终于2019年11月12日被执行逮捕。
2016年春节至2018年4月间,施村在担任海门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竟然与盛某、朱某夫妇(均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勾结,为其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在此期间,施村不仅收受了盛某、朱某夫妇送给他的人民币200.21万元,还收受了参赌人员以“喜钱”名义送给他的人民币37.7万元,合计共计人民币237.91万元。
施村明知盛某、朱某夫妇在海门市博士花园2幢1单元5楼的住宅内长期从事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活动,却不仅不制止、不查处,反而频繁出入赌场,围观赌博活动,甚至帮忙协调催要赌债。为了感谢施村的帮助,盛某、朱某夫妇在2018年3月的一天送给施村现金人民币200.21万元。施村收受后,将这笔钱存入其实际控制的上海荣顷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账户,用于公司经营。
此外,施村还多次到盛某、朱某夫妇的家中围观赌博活动,不制止、不查处,非法收受参赌人员郁祖荣、钱某、陈海刚、杨某等人以“喜钱”的形式送给他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7.7万元。
在施村被调查阶段,其家属代为缴纳了犯罪所得的人民币237.91万元。最终,施村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观点与分析:施村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公职人员更应以身作则,严守法纪。然而,施村却背离了自己的职责,利用职务之便为赌场提供保护,收受巨额贿赂,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让自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我们要从施村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守法纪,切勿被金钱和权力蒙蔽双眼。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惩不贷,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页面更新: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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