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过夫妻生活时突然发现男人不是丈夫,报警后怎么样了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接到一起离奇的报案。女子称自己在家被贼强奸了

入室抢劫的案子警察见过不少,可是这入室偷窃把女主人的强奸,女主人当时却浑然不知,这事就让警方也摸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直击案发现场

案发当日,张女士的丈夫正在外地出差。不过,到了两人约定的回家备孕的日子,张女士的丈夫早早就打电话说自己会尽快处理好工作,晚点坐车回家

张女士下班以后也就回家等待,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回来。正好张女士的好朋友最近回来了,两人就一起约着出去吃宵夜,喝点小酒。

两个女人太久没见了,有说不完的故事。渐渐地,夜深了,张女士也喝的有点头脑发昏。两人就散了。

张女士回到家中,发现丈夫还没有回来,就洗了澡躺在床上休息。

正当张女士迷迷糊糊的时候,她发现有一个人打开门进来了,她以为是出差工作的丈夫回到了家中,两人缠绵起来。

但是她发现丈夫今天晚上显得格外的奇怪,一句话都不说,进来的时候连灯也不开。正疑惑时,张女士用手摸了一下丈夫的脸,却发现丈夫满脸胡子。

这下,张女士慌了神,她的丈夫是一个爱干净的人,从来不会留胡子,那这个留胡子的人到底是谁?

那人也警觉出张女士似乎发现了她的不对劲,一溜烟钻出了房门

张女士感到很不对劲,立马打开了灯,才发现家中根本没有丈夫回来过的痕迹。

张女士先是震惊,后是后怕。在纠结一番之后,还是选择了报警。

那为何张女士对丈夫如此不熟悉,让贼人有了可乘之机呢?

这还得从两人的婚姻状况说起。

表面婚姻

张女士是杭州人士,今年三十岁,在一家养生会所上班。她深的女老板的信任,做着一些轻松的工作,收入还算不错。

张女士思想比较放得开,想着现在所做的工作算不错,可以挣够了钱自己开一家店,坐等养老,岂不美哉。

加上她一直也没有遇到适合的男人,自己觉得一个人老了没有负担,可以出去旅游,也不着急。

张女士家中父母康健,唯一忧心就是张女士的婚姻状况。在多番催促下,张女士依旧没有谈恋爱和结婚的打算。

他们便想着法子让张女士相亲,张女士不好太悖逆老人的意愿,就答应相亲了。

约见了许多男人,张女士都不满意,家中人越发着急了,开始逼她。后来,张女士遇到她现在的丈夫,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

两人都是未来应付家中的催促,便商量好,结婚之后除了出轨之外,其他的事情互不干涉,自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按时回家应付家人。

而张女士的丈夫工作繁忙,很少回家,两人很少见面。后来。为了应付家人的催生,两人有了夫妻之实,也约定好每周丈夫一定回家一次。

案发当日也就是丈夫约定回家的日子,加上张女士喝了酒,意识不是非常清晰,这才陷入贼人之手。

贼人归案

张女士进行了DNA检测,警察据此知晓了嫌疑人的身份。

根据调查显示,当晚进入张女士家进行偷盗的人是郑某。郑某并不是第一次进行盗窃,而是一个惯犯。当即,警察派人将郑某抓捕归案。

郑某声称不知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警察要抓捕他,当警察摆出证据时,郑某还理直气壮的狡辩,说自己侵犯张女士,张女士是同意的,这样的事情,警察管不着

警察不得不拿出DNA检测结果,匹配结果几个大字,是郑某无疑。在铁证面前,郑某无处可逃,如实交代。他承认了自己对张女士的罪行

据他交代,他通常会晚上出门,各处踩点,等待观察,家中没人之后实施偷窃。他说当晚他正在附近踩点,发现这家中很晚了,还有灯光亮着

他对这个小区非常熟悉,发现张女士经常一人独自出入,便断定她家中没有男人,很好下手。

当时想着正好来到附近,不能空手而归,就翻窗进入张女士家中,找寻值钱的东西。可是在翻了很久之后都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偷出来卖的东西。

他想卧室中应该会锁了许多值钱的宝贝,但是当他进入卧室之后发现床上有一个熟睡的女人,便动起了歪心思。

郑某经常打牌喝酒,欠了一屁股烂账,身边更是没有女人。见到如此好下手的女人,于是他准备强行和张女士发生关系,没想到的是,张女士居然迎合他

他心中窃喜,想尽快完事,但是在发现张女士异常之后就心虚逃跑了。

逃跑之后,他甚至,甚至有更变态的心理,他想象,如果张女士知道自己欢爱的人不是丈夫,而是陌生的男人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郑某的行为简直令人唾弃。在遭遇侵犯之后,张女士魂不守舍,心中郁闷

一纸离婚协议

张女士的丈夫回家之后,得知张女士被贼人侵犯,当即就提出要和张女士离婚。

张女士心中十分悔恨,觉得明明也不是自己的错,反而要为其承担后果,自己的声誉也毁于一旦,沦为街坊四邻的谈资和笑柄。

虽然这个事情不是张女士自己的错误,但是张女士的丈夫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妻子被别的男人侵犯。

两人的表面婚姻,最终因为张女士受到侵犯而归于虚无。对于张女士来说,这简直是无妄之灾。好好的婚姻毁于一旦,虽然两人感情不深,但是在面子上依旧过得去。

在这起案件之中,虽然张女士,在被侵犯时没有拒绝贼人,但是郑某也是伪装成其丈夫的身份,对张女士进行侵犯。

如果张女士发现郑某不是她的丈夫,她肯定会拒绝郑某的行为

郑某不仅触犯了盗窃罪,而且触犯了强奸罪,他将面临相关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郑某以伪装成张女士的丈夫的身份,对张女士进行性侵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郑某的行为明显触犯了强奸罪,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郑某进入张女士的家中,并试图盗窃财物,但没有成功。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郑某的盗窃行为也构成了盗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对张女士和她丈夫的婚姻产生了严重影响,引发了离婚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离婚,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张女士的丈夫提出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协商和办理离婚手续。

张女士是受害者,在法律上享有受害者的权益和保护。她可以向警方报案,并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取证。另外,张女士也有权利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等。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郑某的行为触犯了强奸罪和盗窃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张女士来说,她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和赔偿,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婚姻关系,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相关家庭纠纷。

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创伤。为了保护妇女和他们的性自主权,社会和法律应该加强对性侵犯的预防和打击。这包括提高公众的意识和教育,加强警察和司法机关的培训,改善法律保护措施,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婚姻是夫妻之间的合法约定。为了保护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法律应提供适当的保护机制。

这包括明确婚姻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夫妻关系的沟通和协商能力,提供家庭冲突解决的途径,并加强对家庭暴力和侵犯的打击力度。

对于性侵犯和其他犯罪的受害者,法律应提供全面的保护和支持机制。这包括确保受害者能够安全地报案和获得司法救助,提供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和安全,并建立赔偿机制,使受害者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预防和打击性侵犯不仅仅是法律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社会教育和意识提升在预防性侵犯和保护受害者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家庭和社区应加强对性教育的培训,提高人们对性侵犯的认知和辨识能力,并强调性别平等、尊重和同意的重要性。

为了更好地应对性侵犯等犯罪,法律和司法机构需要进行修订和改革。这可能包括增加对性侵犯的处罚力度,改善取证和审判程序,加强犯罪记录和监管,以及加强警察和司法机构的专业能力培训。

针对性侵犯和家庭纠纷等问题,法律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强预防和保护措施,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通过法律和司法改革提供更加有效和公正的司法救助。这将有助于建立一个安全、平等和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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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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