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被捞走一万多斤虾私自卖掉,后续不堪入目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让人十分气愤的事情,政府副书记公然抄家执法,将1万多斤的虾私自以低价处理掉,而且说是4000斤,让众多网友对此产生质疑,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具体详情。7月12日由报社报道出一件令人十分气愤颠覆三观的事情,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议论。

根据报道说到,受害人张某是一名养虾的专业户,在1986年和1999年分别向玄中村集体和几位村民租了两块地用来养殖虾,而且受害人张某自己说道,其中一块地已经到期。自己也没有使用,而另一块儿地的经营权一直到2028年才到期,目前正在使这块儿没有到期的地养殖。说到这里受害人张某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而让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在七月二日早上张先生的家里突然闯入一群人,要强制将张先生的养殖地提前结束。而据监控录像的显示,这一群人都带着白色的安全帽,而且手里都拿着工具,怒气冲冲地来到了受害人张先生的养殖地。

而就在此时,另一边张先生夫妇还在睡梦中就被吵闹的声音惊醒,没等二人反应过来,那些自称是梅岭镇政府的执法人员就一脚踹开了他们的房门,并且当场没收手机,将张先生带到了村部。事情到这里是网友们都非常气愤,就算是执法人员,也应该按照规章办事儿,为何态度如此强硬?

被张先生被关在村部期间,都有专人看守,可以说是失去了人身自由,这让张先生很是疑惑,自己没有做错什么事情?

而当张先生回家后,夫妻二人赶忙跑到村委会想想了解一下情况,让二人想不到的事,村委会的大门紧锁,而且自己的私人物品也已经被放在了居委会院子里。

最后二人将去到了养殖地,让二人崩溃的事情发生了,养殖地里1万多斤的虾却一扫而空,二人连忙报了警,没想到派出所却给了他们一个回执单,而这张回执单的内容让人非常震惊,下面来看一下这张回执单的具体内容。

回执单上清楚地写着张某夫妇二人私自租地不合理,没有得到村部的认可,也没有通知政府,所以租赁合同不做数,并且村部多次向张某夫妇二人提出停止,都没有结果,无奈只能政府人员亲自处理,这让张某夫妇非常震惊,而事后当记者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前往了梅岭镇政府了解。

首先,记者先是询问了部分工作人员,问他们执法前期是否有通知过张某夫妇?而鱼塘的虾目前究竟在什么地方?让记者都大吃一惊的是,工作人员拒绝回答他的问题,而且都是答非所问。那么这其中又有什么内幕呢?让我们一起来揭晓一下。

随后记者采访了事故当天参与执法的镇政府林副书记,而林副书记回答张先生夫妇承包的地是属于村委的,而且合约已经到期一年多,重要的是这块地已经在对外招标,我们有权对这些虾进行清理。

而当记者询问到那1万多斤的虾目前到底在什么地方?而林副书记的回答让我们都大吃一惊,林书记称他们一共收缴了4000多斤虾,而且现在的虾的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他们是以14元~15元被收购的,这4000多斤虾一共卖了61000多元。

而张某夫妇却说自己的虾塘明明有1万斤以上的虾,是我们辛辛苦苦一年的付出,就在快要有结果的时候,却被你们一扫而空,而且即便虾的市场价格存在浮动,那也是30~35元之间,不可能低于30元每斤,你们以14元至15元的价格售出,请问你们把这些虾售出了哪里?

而我这1万多斤的虾,以市场的价格可以卖到35万元左右,你们私自以低价把这些售出,我想请问这些虾你售出的了什么地方?而面对这一些问题,林副书记没有作答。

随后张某夫妇又提出,为何把我们的私人物品放在了村委大院儿?而林副书记说道,当时可能是收拾工具的时候,把你们的私人物品当做了村部的公用物品,你们可以自己查看,如果有损坏的,我们可以照价赔偿,在这个回答一回复后,众多网友深深发出了议论。

造价赔偿,政府怎么造价赔偿?赔偿款又从哪里出?而被缴纳的虾究竟有多少斤?究竟是以多少钱的价格售出?如果当时对虾塘地的归属有争议,也是应该通过法院判决来决定,而不是由你们政府私自处理,一连串儿的问题随之而出。

而林副书记却只说了我们会积极的处理,没有正面回答问题。那么我想说这其中又有什么内幕?希望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查,不要放过一些知法犯法的人,一经发现问题一定要严格处理,还给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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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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