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最理想伴侣,十年狂赚20亿,为争8000万,走上了另一条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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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史谭a

前言

“他越独特,就越吸引女人的目光。”

于文凤单恋周星驰13年,十年竟然帮助周星驰狂赚20亿元?!

周星驰曾在演艺圈可谓是掀起一片风云,网友们称他为星爷。

在演技上面星爷真的是无可挑剔的,但星爷的感情史真的让人一言难尽!

于文凤:由深爱走向仇恨

周星驰与于文凤是经过朋友的介绍下认识的。于文凤的朋友与周星驰有合作。

于文凤身边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小迷妹。

于是于文凤朋友就将于文凤约了出来与周星驰见面。

随着合作深入,于文凤与周星驰也经常见面。

日久生情,周星驰慢慢的对于文凤心生爱意。

但因为各种原因,两人之间的感情并不能轻易公开。

纸张怎么能包得住火呢?

在1998年12月相差九岁的周星施和于文凤在香港被媒体拍下。

这之后星爷与女星的绯闻,就开始逐渐减少了起来。

但是,仅仅一张图片并不能证明些什么。

于是,神出鬼没的狗仔在数次跟踪下,拍下了数张证明周星驰与于文凤的出游照片。

从此,于文凤“正牌女友”的身份,才正式浮出水面。

后来网友还经常拍到,周星驰陪于文凤一起逛街,一起吃饭。

可是对于于文凤网友并不看好。

因为在于文凤之前,周星驰谈的女朋友个个都是在演艺圈中颜值十分出众的大美女。

可是事实真的是如此么?

于文凤的身世

于文凤,1972年6月22日出生于,于镜波的小女儿。

于文凤父亲是香港建设公司名誉主席。

1998年香港某周刊估计于镜波家族至少拥有30亿的财产。

但由于家人一直非常低调,出门打扮相当朴素。很少有人注意到。

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身价高达三亿六千万。

在台湾省是一位出身豪门的大小姐。

但于文凤不爱出风头,在父亲的熏陶下成为一名商界女强人。

于文凤原在哥哥的金融投资公司任职,在此同时也协同好友在铜锣湾开设多家台式餐厅,经营得风生水起。

于文凤和周星驰的故事还要从14岁那年说起,一部周星驰的代表作《审死官》在网络上上映,风靡全球。

让于文凤从此迷上了他的电影。

她喜欢他在电影里饰演的荒诞气质,痴迷于他的独特风格,更感动于他演绎的那些让人笑中带泪的小人物。

于文凤出身富贵之家,从小家教甚严,性格内向的她没有多少朋友。

于文凤说:“只有周星驰的电影带给她无尽的快乐。”

6年来,于文凤关注着周星驰的每一部上映的电影。

收集了关于他的各类各式的报道,关注他的每一个动态。

经过网友们和狗仔们的一番协作,精细的调查后。

发现于文凤真的是:要家世有家世,要颜值有颜值,在香港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他们各个都“惊掉了下巴”

看上述,比周星驰小九岁的于文凤对星爷也真是用情至深,始终如一啊。

可是这段感情也仅仅只维持了十三年。

那么是因为什么造成的呢?

于文凤原本在他哥哥公司任职。

但应周星驰的请求下,离开了于文凤哥哥经营的证券投资公司。

去到周星驰星辉的公司来担任财务总监,专门负责星辉公司的上市事务,为周星驰处理房产和证券投资。

于文凤天资聪颖,从小跟在父亲身后,经过父亲在商业领域内的熏陶,掌握了不少知识技能。

她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助力周星驰的身价在商业界翻了好几倍。

仅仅在十年之久就赚了二十亿元!

对于这段相差九岁,周星驰与于文凤的恋爱。

在集势力与财富于一身的于家来说。周星驰不过是“沧海一粟”。

于家人并不支持这段恋情,尽管周星驰深得于文凤的喜爱。

会有人对于文凤问道:“你能在这段感情中获取什么?”

“你能确保周星驰一定会娶你为妻吗?“

2002年10月,于文凤插手男友周星驰的“星辉海外娱乐公司”。

一时间,谣言四起,议论纷纷。

有人传于文凤是为了管理公司,也有人传于文凤是带着目的来的:就是为了看紧男友,避免周星驰与一群酒肉朋友在外面夜夜笙歌。

但是事实却是:

于文凤就和周星驰签署了分成协议,约定将投资收益的百分之十,作为于文凤的收益。

在于文凤管理公司期间为周星驰赚取金钱远远超过20亿元。

也使得周星驰的身价在国内暴涨几十亿。

但于文凤仅仅只获取了十三亿元。

星辉公司还一连出品了4部高评价的电影。

分别是著名的《喜剧之王》、《少林足球》、《功夫》和《长江七号》。

夺得香港票房冠军的影片。

周星驰被网友评为“每出新片必夺年冠”的大神。

于文凤为星耀公司挣得数不尽的利益。

2009年9月22日,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带着女友于文凤来面见家里的长辈们。

两人关系在此时得到进一步确证。

于文凤的家世,足以弥补星爷身世贫苦的短板。

于文凤及其家族的人脉,足以弥补他社恐,喜欢独处的缺点。

于文凤的投资经验,足以抵御他在公司经营上的缺陷。

可以说她是周星驰最理想的伴侣!

但终究这段感情走向了终结。

都以为周星驰与于文凤是和平分手,谁也没有想到,于文凤将周星驰告上了法庭!

那么是因为什么呢?

起因是:周星驰与于文凤的投资协议出现不和。

2012年,于文凤在多次像周星驰索要未果的情况下。

最终,于文凤决定将周星驰告上了法庭。

综合香港《明报》和《经济日报》11月18日的消息,在庭审当天,周星驰及于文凤均未到场,由各自委托的律师出席。该案的审理工作预计将持续数日之久。

根据香港媒体的报道称:“于文凤告周星驰属于出于报复的目的,帮忙赚取13年钱却无名分。”

根据于文凤叙述:在2002年,周星驰曾与她进行口头约定,双方也达成百分之十的口头协议。

投资获取利润的百分之十作为于文凤的工资报酬。

于文凤说:认识周星驰时,自己不具备拥有房产的资格,但是从小在父亲的膝下长大受到了很多在商业方面的熏陶。

学到了很多投资的知识技能。

于文凤的哥哥在很久之前就担心妹妹对周星驰的付出会得不到回报。

但由于于文凤对周星驰百分百的信任,并且向她的哥哥保证,周星驰将会分享投资利润。

但于文凤没有想到与周星驰决裂是因为一栋房子。

在1996年,周星驰在香港山上的最高处,收入了一块空地皮。

两人在相恋之后,在于文凤的操作下,终于获得了建设的允许。

随即便开发了4幢豪华大气的别墅,只留下其中最大的一幢供给自己住,其余3幢别墅转手卖出,

高达14.5亿元,共获利8亿元利润。

于文凤认为,这个“天比高”别墅项目是她过手的作品,周星驰和她有过百分之十的分红约定。

周星驰照常理来说要按与于文凤的约定,支付剩余的8000万分红交于于文凤。

但周星驰却认为,这个项目是在认识于文凤之前就已购买入手,进行运作。

当时说的百分之十的约定,并不包含在这个房子投资回报的协议内。

并且称周星驰处于热恋时期时,无心随口一说的情话仅此而已。

只是谈恋爱时的甜言蜜语,并非正式协议。

况且周星驰已经以馈赠的方式,私底下单独给于文凤支付了1000万用作报答于文凤。

因为于文凤与周星驰说的口头承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020年,官司经过8年之久,最终,于文凤的败诉。

并且,高达1800万元的官司费用,全部由于文凤一人来承担。

于文凤与周星驰13年的感情最终以这样不体面的方式结尾。

于文凤将周星驰的“恶行”公之于众。

周星驰也因此在事业上受到些许的波动。

我们印象中的周星驰:不善言辞、不善交际、不善辩解。

也许,自由、孤独是周星驰最终的归宿。

正如周星驰电影里中的台词所讲:“你笑别人太疯癫,别人笑你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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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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