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这次可能要翻车了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家中18人被判刑一案引发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法学专家罗翔老师分析认为,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分别是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但黄德意并没有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更没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罗翔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感觉他这次可能要翻车了。

农村政治存在着一些超现实的现象,导致法律无法有效贯彻执行,因为往往要顾及人情世故的因素。此外,我认为农村工作中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官商勾结、贪污腐败以及和稀泥式办案都是司空见惯的情况。

就拿私搭浮桥这件事情来说,它背后的真实情况可能是村霸修桥并收取过路费。对于本地村民,村霸通常不收费,因为这种收费方式本身就无法带来太多利润,但却可以通过此举来拉拢人心。

而对于外地货车,他们则被强制收费。这些外地货车成为收费的主要来源。这样既赚了钱又不会惹怒本地人。18个人可以看作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他们轮流负责收取当天的费用。

此外,村里和乡政府也是利益共同体。村霸收取过路费是在乡政府的默认下进行的。也有可能要向乡政府上缴一定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有人爆料称收费浮桥每年要向当地乡政府交纳一万元。近两年没有交纳,所以才会被抓了。尽管无法确认这个爆料的真实性,但它与我的认知非常相符,所以很有可能是真实的。

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法院的判决书,都不能被视为百分之百可信的证据,懂得都懂。

当然,我希望这些都是我的猜测,这个社会还是有更多温暖人心的真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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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标签:和稀泥   吉林省   过路费   乡政府   浮桥   人心   公共场所   货车   爆料   村民   恶劣   秩序   外地   混乱   情节   老师   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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