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驰援乌克兰集束炸弹,这种恐怖武器,中国为何没禁用?

《军武次位面》作者:太白

根据《路透社》的相关报道,近期美国将宣布新一轮对乌克兰的武器装备援助计划,其中就包含了极富争议的集束弹药。7月6日,美国政府证实,将会给乌克兰提供集束炸弹,以帮助乌克兰在反攻中建立优势。美国总统拜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提供集束炸弹的请求由乌克兰一方率先提出,但美国一直没有下定决心。战争进行到现在,拜登在与盟国及众多美国国会议员讨论过这个问题后,才终于决定予以批准。

▲集束弹药,图片来源:网络

美国很清楚,近一个月的反攻乌军损失巨大,而且在3个反攻方向上几乎都已经陷入停滞,乌克兰军队的弹药即将耗尽。尽管集束炸弹没什么技术含量,但可用于杀伤面状目标,对于切断俄军的后勤补给、封锁非线性战线、破坏指挥和控制都有非常好的作战效果。显然,乌军的进攻已经打不动了,所谓的“大反攻”可能已经名存实亡。美军现在既要防止乌军在接下来的进攻中失去最后一口气,也要防止俄军可能发动的新一轮进攻,因此援助集束弹药才成了关键性的选择。集束弹药以打击效率高而著称,在摧毁面状目标时,弹药的消耗量仅为普通弹药的1/10,一定程度上能帮助乌克兰军队在弹药有限的情况下打出更好的反击效果。

▲苏纳克,图片来源:网络

对于拜登的这一决定,美国众多盟友这次都站在了其对立面,纷纷表达了谴责或者不支持的态度。英国首相苏纳克称全世界有123个国家签署了《集束弹药公约》,这项条约规定缔约国禁止生产和使用集束炸弹。英国作为该条约的签署国家,不会应乌克兰政府或者美国政府的要求违反相关规定,为乌军提供这一危害巨大的武器。德国、西班牙和加拿大政府也做出了内容相似的表态。加拿大政府称由于本国也是条约缔约国,他们非常看重履行这项国际条约中相关义务的重要性,同时加拿大政府也表达了担忧,认为集束炸弹可能给乌克兰平民、儿童造成巨大潜在伤害。其实美国的盟友并不只是为了反对集束弹药,实际上也是在援助武器的类型上也美国发生了分歧。

▲乌克兰国防部长列兹尼科夫,图片来源:网络

针对这些发言,乌克兰国防部长列兹尼科夫称,美国援助给乌克兰的集束炸弹只会用于打击俄罗斯占领区内的军事目标,不会用于打击俄罗斯本土。但这样的解释其实很难服众,毕竟集束弹药只要使用,就无法避免伤及平民。为乌克兰提供这项武器,意味着美国的援乌计划又跨过了一个相当危险的门槛。

集束炸弹在二战中就已经成熟,二战结束后全世界至少有23种集束弹药。最先将集束炸弹大规模投入战场的是美国和西方联军。在1991年爆发的海湾战争中,联军投射了6万多枚集束炸弹,这些集束炸弹至少包含了上千万枚子弹药,遗留的未爆弹多达几十万枚。“沙漠风暴”行动结束后的一两年,伊拉克陆续有1400人因为触碰未爆弹药被炸死,还有数以万计的平民被炸伤炸残。1999年爆发的科索沃战争中,北约军队向南联盟部队投放了1000多枚集束炸弹,未爆弹超过了数万枚。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中,美英联军投射了一万多枚集束弹药,有超过十万枚未爆弹留在伊拉克境内。2006年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发生武装冲突时,以色列向黎巴嫩投少了数万枚集束炸弹,战争结束后同样遗留了超过十万枚未爆弹,上百个被以色列军队使用集束弹药打击区域都变成了致命雷区,不再适合居住。

▲美制GBU-105集束弹药,图片来源:网络

正是因为在历次战争中集束炸弹都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2010年国际社会通过了《集束弹药条约》,禁止缔约国使用生产,转让和储存集束炸弹。然而不管是处于交战状态的俄罗斯还是乌克兰,甚至是援助乌克兰者这一武器的美国,都不是条约签署国。在此前的战斗中,俄乌双方都曾有过使用使用炸弹的战例。由于俄罗斯自己也不禁止这种武器的生产和使用,因此美国对乌克兰援助这款武器时自然也没什么顾忌,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俄罗斯的报应吧。集束炸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乌军的打击能力,但要把它吹成是“灭俄神器”就有些夸张了。在去年的战斗中,乌军已经使用过携带了集束战斗部的圆点U战术导弹,但显然并未达成打垮俄军的目的。而且这款武器贻害无穷,贸然使用必然遭到俄军的大规模且迅猛的报复。

▲乌境内未爆炸的集束子弹药,图片来源:网络

而且在第一轮的集束弹药援助中,美国不太可能提供CBU-87、CBU-107、CBU-105和CBU-103等这种威力巨大的集束弹药,而是会率先提供集束炮弹。而在M444、M483A1、M864、M915、M916这多种类型中,美国最有可能选择M864型155毫米集束炮弹。M864型155毫米集束炮弹可以携带24枚M46和48枚M42子弹药,射程高达29公里。一方面这种技术炮弹为155毫米口径,符合目前乌军大部分火炮的口径要求,同时29公里的射程也比M483A1仅有不到20公里的射程会让乌军炮兵更加安全。随着集束炮弹的援助,后续CBU系列的援助也可能会很快到来,现在来看这些武器出现在乌克兰,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M864型155毫米集束炮弹,图片来源:网络

作为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中国为什么同俄罗斯、乌克兰和美国一样,也不签署《集束弹药公约》呢?一方面,《集束弹药公约》是一个国家公约,并不具备实际的法律意义。二战以来的大规模战争中,西方国家才是集束炸弹类武器的主要生产和使用国家。中国虽然保留了大量的集束炸弹,但从未在战争中使用过。虽然北约国家中也有而是多个国家签署了公约,但作为西方国家主要代表的美国却并未签署条约,既然美国也没有签署条约,那么我们就不必为此“自我限制”。

第二,《集束弹药公约》第二条规定,缔约国家不能发展、生产、获取、储存、保留或者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转让集束弹药。尤其是不许储存、保留这一条,意味着缔约国家必须自行销毁集束弹药。但销毁的过程不仅非常麻烦、危险,而且还要消耗大笔资金。一旦签约,不仅意味着我国自动放弃了一款性能不错的武器,而且还可能在未来的冲突中陷入劣势。毕竟对岸也没签署这一条约。因此,比起签署条约,我国做出的不对未装备集束弹药的国家和地区使用该武器的承诺,显然更符合我国的意思。有意思的是,美国虽然未签署该合约,但为了最大程度的避免人道主义危机,美国曾计划销毁子弹药故障率高于1%的集束弹药武器,不过很快美国便“后悔”,并取消了这一计划。如果当时美国按照的承诺履行了计划,估计现在也就没有集束弹药可以用来支援乌克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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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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