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坚持二胎“随母姓”,61岁老人发飙:要么改姓,要么彩礼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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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让许多80后和90后成为独生子女,尤其是城市里,很多家庭也没有重男轻女,往往生了一个女儿也没有再生。但是,这就造成一个问题,很多家里只有一个女儿的父母会开玩笑地表示,自家的“香火”断了。

家境优渥的王女士在大学时,与自己的同班同学刘先生相爱,并且顺利地步入了婚姻。他们刚结婚不久,就生下了大儿子,后来又意外怀上了二胎。王女士的父母想让二宝跟王女士姓,刘先生也没有意见,谁知婆婆不高兴了,称如果二宝随母姓就不给他们分财产,这让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

“凭啥不能跟我姓?离婚!”怀有五个月身孕的王女士大动肝火,不顾丈夫的阻拦收拾东西离开了家。而她的婆婆不仅没有拦着她,反而对着她的背影大喊,“不跟我们家姓,就别想要一分钱!”这又是怎样的一场闹剧呢?

校园恋情,步入婚姻


王女士从小生长在大城市,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三甲医院的医生。王女士从小心思单纯,在择偶方面亦是如此。大学的时候,热爱运动的她加入了马拉松社团,在一次比赛中不慎扭伤了脚。同班一起参加比赛的刘先生赶紧停下了比赛,十分关心她的状况,一路将她背到了医务室。

刘先生长得十分帅气,而且成绩也十分优异,就这样王女士对刘先生一见倾心了。过了一阵子,王女士对刘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而刘先生却拒绝了。说实话王女士长得也很漂亮,这二人可谓是郎才女貌,刘先生为什么会拒绝呢?

原来,刘先生有自己的顾虑。他知道王女士家境十分优渥,而自己来自外省的农村,父母都以务农为生,他深知自己配不上王女士,二人就算恋爱,恐怕也因为家境的悬殊,无法步入婚姻殿堂,所以不想耽误她。

但是,王女士却紧追不舍,下定决心一定要追到他,刘先生在这美人计之下也逐渐沦陷了,二人还一起读了本校的硕士。毕业后,王女士告诉了父母,而父母也没有介意刘先生的家庭情况,见了刘先生认为他是个可造之才,也就同意了,不过有一点要求,就是他必须要在王女士长大的省会城市工作,并且买房。

如果按刘先生的家境,是很难在大城市买房的。但也许是天助有缘人,刘先生家竟然拆迁了!不仅分到了七八套房子,还有上百万的补偿金。刘先生的父母得知,儿子在城里找了女朋友也是十分高兴,出钱给他全款买了房子,为表诚意还给了王女士二十万彩礼。

王女士家只有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也是一百分的疼爱,父亲直接大手一挥给她五十万买了辆车,作为嫁妆。就这样,两个家庭喜结连理。

婚后不久,王女士便怀孕生下了第一个儿子。由于小家庭是定居在王女士的故乡,所以平时都是由王女士的父母照顾孙子。公婆虽然在外省,但是也常常给孙子寄乡下的有机食品来,十分挂心。

原本一家人会如此幸福地生活下去,但是王女士却在大宝上幼儿园的时候,意外怀孕了。这个时候二胎三胎政策刚好放开,小两口就想着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父母提议,跟随母姓


“外公,我要看奥特曼!”放暑假了,大外孙天天在家,王女士的父母也是天天伺候,家里到处是欢声笑语。然而大外孙这声外公却让他们老两口,有了些别的想法。

“哎,终究是给人家刘家养孩子!咱们一辈子也没个自己的亲孙子,王家要绝后了!”王女士的父亲背着手不住地摇头叹气。“谁叫咱们是闺女呢?外孙子亲孙子,我都一样疼。”王女士的母亲说。

“现在城里不都流行生两个,一个随爸爸姓,一个随妈妈姓吗?要不咱们让二宝随母姓吧,也算是给咱们王家留个后。”王女士的父亲提议道。“行啊,等孩子下班商量吧!”

等王女士和刘先生下班后,王女士的父母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向小两口提出这个建议。“当然没问题了,小王生孩子本来就辛苦,别说二宝跟她姓了,两个孩子都跟她姓我也没意见!”刘先生一向疼爱妻子,对这个提议十分赞成,这让王女士十分感动。

刘女士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公婆来省会看望她,准备在此常住一段时间,等孩子出生。王女士的父母盛情招待了他们,在吃饭的时候提出了小两口准备让二宝随母姓。

公婆得知,爆发冲突


“这怎么能行?随母姓就是别人家的了,就不是咱们刘家的种了!”婆婆摔了筷子,说自己反对,绝不同意。“亲家母,你话说的怎么这么难听?什么叫不是刘家的种了?跟谁姓都是他们两个的孩子!”王女士的母亲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俺们活了这么多年就没有听过跟妈姓的,离婚了才跟妈姓呢!我们刘家的亲孙子,怎么能跟外人姓?不行,我不同意!”婆婆嗓门本身就大,这一吵吵更是显得气焰嚣张。

“妈,难道我们家是外人吗?我父母一直照顾大宝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把,您和爸一直在外省带哥嫂的孩子,从来也没见您带大宝一天!”王女士也不是好惹的,立刻站起来跟婆婆叫板。

原来,刘先生家不止他一个儿子,上面还有个哥哥,而哥嫂和公婆生活在一个城市,婚后生了孩子,平时都是由公婆照顾。

“你就是嫌弃我们不能给你带孩子呗!反了天了,真反了天了!你住我们家买的房子,连孩子也要姓王了!”见一向温和的王女士如此生气,婆婆也半点不饶人。

“妈,老婆,你们别吵了!小王生孩子不容易,现在城里很多都随母姓的,这件事我也是支持的,我觉得只是一个姓氏的问题,咱都是一家人,不用在意这些......”见老婆跟母亲吵得不可开交,刘先生赶紧出来劝慰。

这可把婆婆气的要犯心脏病了,“你怎么也跟姓王的一条心?真是个白眼狼,我和你爸供你读书供你买房,现在你连孩子都要跟人家姓,供你那么大就是让你当赘婿的?”

“都别说了!跟王家姓可以,以后我们刘家的财产,一分也不会给你们!”一直沉默的公公说道。

“没人稀罕你们几套安置房,你以为我们图你那点财产?当年对我们小王有意思的富家子弟一大堆,我们家也不缺钱,这二宝必须跟王家姓!”王女士的父亲一向斯文寡言,这次坐不住了,起来叫板。

就这样,一顿家宴不欢而散。王女士十分委屈,想到自己当初力排众议与农村出身的刘先生结婚,经历生产之痛,现在连一个跟自己姓的孩子都落不到,于是拿起包就往外走,“凭啥不能跟我姓?离婚,这日子不过了!”婆婆不仅没拦着她反而大喊,“不跟我们家姓,就别想要一分财产!”

丈夫周旋,重归于好


就这样,王女士住回自己父母家,连刘先生也不想见了。刘先生急的焦头烂额,不断周旋于父母和妻子之间。如果真的离婚,这个幸福的小家就没了!

见王女士要坚持离婚,刘先生的父母也开始思考是不是真的做错了。他们一向都是通情达理的人,遇到事情也会反思。“是不是我们真的太传统了呢?”刘先生的母亲想。老两口还打电话和许多亲友聊了这件事,亲友们都表示,现在社会进步了,很多城里人都会让二宝随母姓。

于是,过了一段时间,刘先生的父母亲自带着刘先生来到王女士家道歉,表示之前是他们太传统了,之前说的是气话,无论孩子跟谁姓都是给他们两家的宝贝。王女士也不再生气了,两个家庭重归于好。

几个月后,王女士顺利生下二宝,户口上了王家姓,而公婆抱到可爱的孙女也是爱不释手,再也没提过不把财产给他们的事。家和万事兴,有时候亲人之间不必针锋相对,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律师说法】


王女士和刘先生结婚后育有一子,现在又怀上了二胎,王女士和父母都想让这个孩子随母姓,然而刘先生的母亲却不同意,声称如果二胎随母姓就不分给他们财产,不过,最后他们重归于好,也同意了王女士的主张。针对这种事情,网友们众说纷纭,这件事情究竟有没有对错?

一、王女士和丈夫怀孕二胎,希望孩子可以跟自己的姓,这是否合理?

王女士想让孩子随自己姓,而不随父亲姓,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者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又或者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因此,孩子既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甚至可以随王女士的母亲或者刘先生的母亲姓,因为二人属于直系长辈血亲。

现在社会不断进步,人的思想也没有那么封建了。从前,人们认为儿子才是唯一的香火,由男性养家充当劳动力,女性则是“嫁”到男方家生儿育女、相夫教子,所以当然跟男方姓。

现在社会不同了,男女一般都会参与社会工作,所以不存在谁养家的问题。而且,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很多家庭只有一个独苗,所以也会希望女儿结婚以后,生个跟自己姓的孩子。

刘先生的父母来自农村,思想比较保守。所以对孩子随母性的做法非常不解,但是其实这个现象在城市中还是挺常见的。无论跟谁性都是两个家庭爱的结晶,索性最后刘先生的父母也理解了王女士的做法。

二、王女士让孩子随母姓的行为,是否会导致他们失去继承权?

王女士的孩子随母姓,王女士和刘先生并不会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而让孩子随母姓的做法,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上述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基本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严重的会触犯刑法,然而让孩子随母姓的行为并没有任何危害,所以不会丧失继承权,毕竟孩子依然是两个家庭的血脉,无论如何都是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财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在相同的地位,都是一样平等的,所以无论是亲孙还是外孙,也都是一样平等的地位,不存在外祖父母、外孙就是真正的“外人”,所以王女士的公婆看法是错误的。

不过,同样的,我们了解到,如果王女士的公婆去世,由她和刘先生,以及哥嫂夫妇作为子女,共同继承公婆的财产,而孙子孙女没有继承资格为什么法条规定的亲人里面却没有孙子孙女呢?

因为,《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已经死亡的父或母的位置,来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此时,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而认为《继承法》再将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已无实际意义。

所以,如果王女士的公婆去世,孙子孙女是不能直接继承财产的。

三、如果王女士的孩子随母姓,王女士的公婆是否有权利将财产不分给王女士夫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将个人财产制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王女士的公婆有权利设立遗嘱,自由地处分个人财产,而不受到法定继承的约束,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想给谁财产就给谁财产,不一定要只给自己的大儿子,给外人都可以。

所以,就算王女士公婆的财产一分都不给他们小两口,王女士和刘先生也没办法。不过幸好,事情有了圆满的结果,王女士的公婆也允许了孩子随母姓的做法。

儿媳妇争夺冠姓权,争的真的是姓吗?其实,很多女性争夺冠姓权,争的是自己的尊严,她们既要工作又要生儿育女照顾孩子,为家庭做了很大贡献,争夺冠姓权只是想获得全家人的认可。

何况,现在很多女性都是独生女,为自己的娘家争取延续姓氏的权利也无可厚非。家和万事兴,我们在家庭中遇到什么事情应该先不要动怒,多与家人商量。

本案中王女士的公婆虽然一开始反应激烈、不肯同意,但是最后也反思了自己的错误,接受了新的观念。王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也是一位有感恩之心人,他体谅妻子,努力调和横亘在妻子和父母之间的家庭矛盾。

很多人说,婆媳矛盾有一半责任在于丈夫,这话不假,当出现婆媳矛盾时,丈夫一定要承担好责任从中周旋,千万不能隐身。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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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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