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揭露了一件毁人三观的案件。
2018年11月23日,浠水县的汪岗镇发生了一起公公性侵儿媳的案件,最震惊的是,他的儿子才刚刚去世一周不到。
在被捕后还声称是自己儿子死前交代,让自己“好好”照顾儿媳妇的,并扬言“都是一家人,这有什么。”
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究竟如何?身为公公为何要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行为?
2018年11月17日,湖北黄冈的浠水县。
南某在这天经历了人生的巨大转变,她的老公因工作时的一起事故去世了。
身为妻子的南某悲痛欲绝,并且两人还有一个未满1岁的儿子,南某不知道今后的自己该怎么办,既是悲痛又很迷茫。
时间一天天过去,对于南某来说很是漫长。
11月23日,是南某老公去世的第6天。沉浸在老公的死中无法逃脱的南某,内心如同被撕裂一般难过,同时既要照顾孩子还要操办葬礼,已经让她身心俱疲。
这天深夜,南某刚刚把儿子哄睡,就听见一阵敲门声响起。
害怕敲门声将儿子吵醒,南某连忙走到门边小声询问是谁。只听门外传来自己的公公向大元的声音,声称有事要对自己讲。
南某一听是自己的老丈人,放下心来,以为公公此行前来是为了明日丈夫的头七,就打开门请向大元进了房间。
进门后的向大元果然是为此事而来,两人很快就商量完了这件事情,可是向大元却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南某感到很是奇怪,看着自己公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以为是自己的衣着有些什么不对,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长裤长袖很是正常,可那炽热的视线依然没有离开自己。
南某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也不好直接轰向大元走,于是就只能说:“时间不早了,就早些休息吧,明天还有事情要忙呢。”
听见这样委婉的请离,向大元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起身离开。
南某虽然将向大元请了出去,却依然感觉很是不安,将房门锁好后才躺下开始入睡。
离开房门的向大元并没有走远,儿媳妇的音容面貌回荡在他的脑海,接下来的举动也令人很是震惊。
已经要走到自己卧房门口的向大元转身回到了儿媳妇的卧室门前,房间内的南某早已入睡,扭了扭门把手,发现房门已锁,向大元只能再次敲响了房门,南某不知道的是,这一次敲门却是魔鬼在敲门。
南某被敲门声吵醒,再次来到门边询问,向大元说自己忘记说点事情,不愿再多耽搁时间的南某直接打开了房门。
可谁知见门刚被打开,南某就被向大元扑倒在床,疲惫不堪的南某根本无力反抗,只能无力挣扎。
随后,向大元强行侵犯了南某,早已泣不成声的南某看着完事后头也不回的向大元,内心绝望。向大元在离开前还说:“会照顾好她和儿子”,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愧疚。
南某感觉自己还没从丈夫去世的深渊中爬出来就又掉入了另一个深渊,丈夫的头七还没过,公公就来侵犯儿媳妇,这么做就不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儿子吗?
遭遇这样事情的南某想报警吧,又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自己的名声也会因此毁于一旦;不报警吧,如果默默忍受,那就等于助长他人微风,有一就有二。
这可是让南某陷入了两难的境地,纠结之下,最终南某选择告诉了自己丈夫的姐姐,向大元的女儿,希望通过向大元自己女儿对他的告诫,让他引以为戒,不要再做错事。
向大元的女儿在听到自己的父亲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勃然大怒,听着电话那头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南某讲述,向大元的女儿大骂自己父亲简直毫无人性。
隔天就来到父亲面前训斥他为老不尊,并逼迫向大元给南某到歉,向南某承诺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然就送他回老家去。
在女儿的怒斥下,向大元好像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从此以后绝不再犯。
可是,本性难移,就像野兽永远不能摆脱自己的野性。
向大元在之后多次来多南某的房间门前,想要获得原谅,可南某不再相信他所说的话,每次都将房门紧锁,不给向大元任何机会。
这天,醉酒的向大元回到家,再次来到了南某的卧室门口。
扭动门把手却依然紧锁,怒火攻心的向大元像疯了一样开始使劲拽着门把手,企图破门而入。房间内的南某听见动静,从睡梦中惊醒,瞪大眼睛盯着剧烈摇晃的门把手,害怕地抱紧了被子,在床上止不住地颤抖。
半天过去,门还是没有被打开,南某听着门外向大元怒骂着渐渐走远,以为他是放弃了,准备再次入睡 ,可就在这时,门突然开了!
门外的向大元手拿螺丝刀和扳手,看在南某的眼中就仿佛手拿武器的恶魔一样恐怖。一步,两步......不断向自己靠近的向大元让南某惊声尖叫,慌乱中拿起手机想要报警,却已经来不及。
这时的向大元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一把抢过南某的手机扔到地上,再次侵犯了南某。
彻底绝望的南某在向大元离开后躺在床上,拨通了自己哥哥的电话,第二天就带着儿子离开了这个魔鬼的家。
回到娘家的南某在父母以及哥哥的追问下,讲出了遭遇的一切,随后在一家人的支持下报了警。
南某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了浠水县公安局进行报案,接到报案的民警立即对此事展开了立案调查。
通过多方取证,初步判定嫌犯向大元对南某的侵犯罪名成立,随即浠水县检察院对向大元依法实施抓捕。
被带到警局的向大元,并没有表现出害怕,反而一脸的无所谓。警方讯问时,对警方提出的所有罪行都一一否认,没有一丁点的悔意。
在他看来,并没有做错任何事请,并且向警方表示自己这么做是因为对南某和孩子的关心。
民警对于他试图美化自己罪行的言辞不敢苟同,无论动机如何,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事实已经存在,都不能轻易饶恕。
2019年8月1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对向大元性侵一案进行审理。
法庭上,面对法官的审问,向大元依然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拒绝承认罪行。
可警方展现的证据一层层的撕破了向大元强硬的嘴脸,铁证如山,向大元还是在庄严地公堂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最终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向大元因强奸罪被判处4年1个月的有期徒刑。
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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