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男子存入银行600万,吃完饭剩690元,银行:正常扣款

当今社会,人们总喜欢将存款存入银行,并认为银行是最安全的地方,殊不知,仍有许多人就是因此而放松了警惕,令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

2016年,广州的郑先生上午刚将600万元存入中信银行,结果中午吃了顿午饭,600万竟只剩下690元了。

郑先生立即去银行询问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结果对方却说这是正常扣款,而郑先生在无奈之下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请警方来调查此事。

那么,郑先生的600万元为何会不翼而飞呢?这究竟是谁的责任?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整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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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翼而飞”的600万

广州的郑先生是个生意人,他自己经营了一家公司,生意还算红火,几年下来他也赚了不少钱。

郑先生本想做些其它生意,但苦于没有合适的项目,如今他只能先将这笔资金从存折中取出来,存入银行卡中当成公司的周转资金,待找到合适的目标之后再进行投资。

2016年11月15日,郑先生前往了住处附近的一家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将自己的全部家当都存入其中。

待一切都办妥之后已经是下午了,郑先生便打算先去吃个饭填饱肚子再说。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出乎他的预料。郑先生刚在餐馆中点好饭,手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

“【中信银行】您尾号4229的中信卡,于11月15日15:24,消费支出人民币20000.00元,当前余额为人民币5980090.00元。”

郑先生看到这条短信不免感到有些疑惑,不过他并未放在心上。

“我刚把钱存进银行就提示我扣款?怎么可能!估计又是电信诈骗吧,现在的骗子也太猖狂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郑先生便没有理会这条短信提示,开始享用自己面前的美食,但当他吃完饭再次打开手机时,心里却开始慌了。

原来,在他吃饭的十几分钟里,手里竟收到了260条扣款短信,而最后一条则提示他的账户余额仅剩下690元了。

一般情况下,电信诈骗只会发送一条短信,连续发送这么多条明显是不正常的,况且,郑先生也见识过许多诈骗手段,不过这样的还是头一回。

于是,他立即在网上搜索了发送短信的号码,结果显示,这个号码确实是中信银行的,也就是说,短信中所报的余额是真的!

坏了!郑先生顿感大事不妙,匆匆结了账就返回银行打算一探究竟。

“这是正常扣款”

“您好,我上午刚在这里存了600万,刚刚就吃个饭的功夫短信却提示我余额只剩下690元了,请您帮我查一下这属实吗?”

闻言,银行的工作人员立即查询了郑先生的账户。

“先生,您的账户里确实只剩下690元了。”

短信的真实性得到证实,郑先生犹如五雷轰顶,这可是自己所有的钱啊!如果这笔钱追不回来他就没了周转资金,公司的运营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甚至面临着倒闭的风险。

“我把钱存进来就去吃饭了,什么都没干!你们快查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生,我们这边显示您的账户是正常扣款,具体是什么原因还不清楚,我们需要汇报给上级调查,不过还是建议您马上报警处理。”

出于对银行的盲目信任,郑先生便下意识的以为银行会调查出结果,并没有立即报警,而是选择了回家等消息。

然而,一连过去了半个月,这件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他这才拨打报警电话,想通过警方的力量追回自己的财产。

在警方的介入下,银行调查了这笔钱的去处,最终查明,郑先生的存款全部被分批转入了上海意铁实业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更有意思的是,这家公司早就已经倒闭了。

那么,不法分子究竟是用什么方法盗刷郑先生银行卡的呢?

郑先生是11月15日的上午刚刚在银行办理的银行卡,然后他就去餐馆吃饭了。

在此期间,郑先生没有接触过任何人,也并未泄露任何个人信息。并且,警方也没有从上海意铁实业有限公司身上查出任何线索,而郑先生也坚称自己与这家公司并无关系。

其实这不难理解,对方既然将钱转入这家公司就不会让警方抓到任何把柄。

再加上郑先生拖延了半个月才报警,而犯罪分子又善于洗钱,即便公司的账户被警方冻结,里面的钱也早就被洗的干干净净了,这让警方根本无从查起。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会产生疑问,既然上海意铁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倒闭了,那对公账户为何还会存在呢?

其实,公司在倒闭之后对公账户仍然可以使用一段时间,并不能一直使用,至于这家公司实际倒闭了多久,也并没有相关信息。

如今,这起案件只能被定性成电信诈骗,至于郑先生的存款究竟是如何被盗刷的,目前仍然是个谜。

在案发时,郑先生没有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告,及时报警,错失了最佳的破案时间,导致存款无法追回,这个结果令人唏嘘不已,同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这起案件发生后,网友们对于银行是否要承担责任做出了一些讨论。

引发争议

有人认为,郑先生将钱存入银行后莫名其妙就被盗刷了,银行并未尽到自己的义务,没有保证储户的财产安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储户在一天之内进行了多笔大额交易,银行有权将其判定为异常交易,同时也有责任与储户本人核实交易情况。

在本案中,银行并没有与郑先生本人进行核实,最终导致郑先生的存款被全部盗刷,所以这起案件与银行有着直接关系,他们需要对此负责

还有人认为,郑先生的存款被盗刷,在银行的系统中显示为正常扣款,这一点也得到了警方的证实。

存款被盗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郑先生遭遇了电信诈骗,对方掌握了郑先生的银行卡密码和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都是由储户本人进行保管的,再加上银行无法针对所有情况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所以银行无需承担责任。

但可惜的是,这起案件后续并未再进行过相关报道,法院究竟是如何判决的我们也无从得知了。

虽然这起案件至今仍未有定义,但是笔者认为,银行需要对郑先生的财产被盗刷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郑先生是当日办理的银行卡,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产生了600万的大额交易,这毫无疑问已经构成了异常交易,银行理应与郑先生进行核实。

如果法院认定这是银行的责任,那么该银行便会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条,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责令改正、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另外,那些盗刷郑先生银行卡的犯罪分子一旦落网,将面临着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他们非法盗刷郑先生银行卡的行为,已然构成了诈骗罪,根据法律实践,600万元足以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因此,他们最高将面临着无期徒刑的处罚。

结语

在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时,我们一定要及时报警,通过警方来追回自己的财产,一旦错过了最佳的破案时间,被犯罪分子盗取的钱财可能就会不知所踪,郑先生便是最好的例子。

郑先生认为,钱是在银行不见得,银行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再加上自己对银行的盲目信任,竟拖了15日之久,而犯罪分子将黑钱洗白可能只需要一两天的时间,一旦错过了便再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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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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