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人事权不能让外国组织掌控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经常走访全国各地的大学。前几年,我在内蒙××市的走访时候,听到了很多大学校领导和人事部门领导们的抱怨。这些大学都大量亟需博士,但是该市政府却差别化对待国内外博士。根据该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落实编制的时候,国内毕业的博士都可以走绿色通道,但很多国外毕业的博士却不能走绿色通道。按照他们的说法,我在网上找到了那份红头文件。这个文件的编号是××市的×人社办字【2018】133号,这个文件的名称是《××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在这个《认定办法》的第四条第七款之中,这个文件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进行了定义。这个定义是:“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学科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双师型’高技能人才;国家级优秀文化艺术体育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简称为七类)。”

该市很有意思。他们在实际的人事管理工作之却把该《办法》中的“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解读为“海外硕士和海外博士”,而不解释为“海外硕士”。从逻辑上讲,上一个分号(;)的那句话已经单独界定了“博士”,那么这句话当然就应该指“博士”以下的“海外硕士”和“海外副博士”。唉——咱也不知道,是他们的中文写作有问题,还是他们的中文阅读理解有问题。反正,该市就不给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外大学毕业的海外博士一个与国内博士的同等待遇。这种对待国内外博士的“双重标准”做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我国国家教育部网站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全国共有1245所本科院校。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大学共344所,而当年度进入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的我国大学仅有72所,而剩余的其他272所大学都不在其列。那也否定我们这些大学吗?请给出合理解释。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国外势力似乎已经插手到了我国地方政权的组织人事工作之中了。这种插手,可以是直接插手,也可以是间接插手。这个国外的世界大学排名组织是个什么组织,它有什么来头?它凭什么来限定,或者说凭什么用它来限定我国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范围?在对待国外势力渗透的时候,我们不能只盯着那些有明确政治属性的非政府组织NGO,也应该关注其他各种类别的组织。这当然就应该包括这些搞世界大学排名的国际组织。我国体制内组织人事工作的指挥权,必须要牢牢地抓在党和国家手里,而不是任何外国组织的手里。

去年,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兰州大学都已宣布不再参加世界大学排名了。这开了一个很好的头。对于以上问题,我希望我国全面展开全国大讨论。同时,也希望中央应该对全国300多个地级市和副省级市在这一方面进行全面彻查与整改。党要抓好军权,还要牢牢抓住好用人权,特别是人事的准入权,这当然必须包括地方政权的用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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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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