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出租司机化身屠夫,侵害4名女子,把下身部位放进玻璃瓶收藏

众所周知,香港的电视剧、电影一直以来被定为奇案,而谁又能知道这些奇案全部来自于真实生活呢?

午夜出租车司机利用职业之便,多次残害无辜妇女,在雨夜打不到车的公路上,死亡之车停在你的面前是否有勇气上去呢?

原生家庭是原罪

林某(化名)从小便出生在一个奇葩家庭,家庭关系堪比豪门内斗,就连林某也不知道,一向老实巴交的父亲怎可能会多次出轨女性,甚至还愿意为他生儿育女呢,林某才五六岁的年纪,外面的弟弟妹妹一大堆。

亲生母亲因父亲乱搞便丢下自己一走了之,父亲大多数时候都在照顾着外面的儿女,作为嫡子的林某自然得不到父亲的关心。可父亲会在林某犯错误时,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迎接林某的并不是父亲的关心,而是父亲的拳打脚踢。

正是因为父亲的漠不关心,导致林某形成老好人的性格,在与人交谈中,话里话外都有讨好意图。步入青春期的林某性格变得格外扭曲。其他男孩子在谈论女孩样貌时,林某只喜欢女孩私处,部位在某个夜深的雨夜,偷偷潜入妹妹房间,被父亲与继母发现后拳打脚踢赶出家门。

从那之后,林某便长期购买大量犯罪书籍,父亲的拳打脚踢并没有样,林某改邪归正,反而加剧内心的怒火。这天放学回家,林某将17岁少女拖到路旁实施抢劫,但由于首次作案没有经验,很快被警方发现锒铛入狱。

由于并没有对少女造成实质性伤害,警方看林某的眼神,儿怀疑有精神疾病再去医院精神科做鉴定时,表示林某精神状态异常,最终林某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经过4个多月的治疗,林某像正常人一样回归生活,努力赚钱养活自己。

1978年,林某拿到香港出租车司机牌照,正式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收入也比以前好了很多,为了能够赚更多的钱,出租车司机决定夜班司机有加班补贴,所以从1980年林某只开夜间出租车,这也为今后的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令人作呕的照片

在1982年8月12日,香港警方接到照片冲洗店老板打来的报警电话:“警察同志吗?我怀疑顾客杀了人,我在帮他冲照片时发现照片内容全部都是被残害的尸体,感觉这些尸体并不是同一个人。”

警方接到电话后,立刻来到这家照片冲洗店,店主自我介绍,名字叫做陈某(化名):“我每天店里工作也挺忙的,可就在这一天我的店里来了一位奇怪的顾客。”

“这天我还是跟往常一样打开门做生意,正在看报纸进来一位顾客对我说,手里的这些照片全部要冲洗干净,他还特意强调了公司内的机器坏掉了,没办法冲洗雇主的照片,所以才来到我这。”虽然接到了同行给的任务,但陈某还是用心完成工作。

因为顾客交代的时间比较赶,所以陈某加班加点的冲洗照片,可自己家的相机冲洗机比其他相机重启机落伍一些,速度比较慢。

因为时间比较久,顾客提出去办其他事,照片冲洗好后并没有看到顾客的影子,而这时陈某无意间用余光飘到其中一张照片上,吓得陈某差点吐出喝到嘴里的茶水。

照片上的内容全部都是一具具被残害的女性尸体,尸体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陈某以为是自己眼花最近看的恐怖电影太多,可又拿起照片使劲揉了揉眼睛,发现这些照片都是相同的内容。

这些照片似乎并不是电影或者是电视剧中出现的,画面意识到情况不对的,陈某赶快向公安局报案,随后警方将这些照片全部拿到法医科去鉴定,这些照片正是之前失踪案的少女。

雨夜夺命出租车

1982年2月3日凌晨4点,身为舞女的陈凤兰在与朋友喝完酒后搭乘林某的出租车,陈凤兰上车后说了自己的地理位置在官塘便昏昏睡去。一开始林某并没有想过杀陈凤兰,可看到那张几乎跟继母一模一样的脸后将陈凤兰拉到土瓜湾住所楼下,从家中取出电线坐在汽车后座上死死勒住陈凤兰的脖子,将尸体直接藏在客厅的沙发下。

第2天一大早,林某将陈凤兰的衣服扒了个精光,首先发生性关系,随后为尸体拍照,从陈凤兰钱包中取出500块钱,买了一个价值300块钱的电锯,回家之后将陈凤兰的尸体分成7块,甚至在分尸过程中也不忘记录像,随后割下陈凤兰的胸部与私处,放在准备好的福尔马林中。将未处理好的尸体直接丢在城中的城门河里。

1982年5月29日凌晨5:20下班的超市收银员陈云洁(化名),在大雨天搭乘林某的出租车准备回家,在这期间,林某用电锯水果刀不断威胁恐吓她,最后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手铐,铐住其双手,随后在坐垫下面翻出电线勒死陈云洁。当然也不忘记将死者的乳房,阴部完整切下来做防腐处理,尸体被扔在铜锣湾大坑道山的附近。

梁秀云今年29岁,目前从事清洁工工作,在1982年6月17日凌晨4点下班,搭乘林某的出租车,没过多久后与上面两位女性用同一方法遇害。而林某也将录像带内容命名为“雨夜行动”,为了方便分尸工作会将摄像机直接放在床架上采取自拍功能,而林某的检票工作也越来越得心润手,甚至生吃梁秀云内脏。

有过以上申请作案后,林某越来越沉迷于杀人带来的快感,在1982年7月2日晚11点的时候,林某结识香港大学梁慧心,梁慧心上车之后不多言不多语,而林某看对方是学生并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不过大多数都是他在说梁某在听。

在经过一段偏僻道路时,突然将车停下来,用刀逼迫梁某必须戴上手铐,闭紧嘴巴还是跟以前一样,梁某再次死在林某的手上,但跟以往方案有一点区别,林某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她,因为梁某原身家庭过于幸福,引起林某不满,当天晚上林某用相同的套路,先是对梁某实施性侵犯,随后分尸。

按照家里的录像带记载,林某已经杀过10多名女子,因为被害人尸体处理得当,所以被害人只是报了人口失踪,并没有发现被害的真相。

如果不是在1982年8月份,他想要将几名受害者的照片写出来供自己观看享受压根不会知道所谓的出租车司机竟然是人间恶魔所有被分解的照片全部都已经放到最大尺寸,就这样怪在家里,由此可见他是一个十分变态的人。

变态性器官收藏者

而为了抓捕林某也很不容易,故意将一堆照片混合在一起,等待林某挑选,等林某来到照相馆时才发现自己中了招,所谓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正是这个道理。

在8月18日的时候,工作人员给林某打电话说照片已经完全洗好,毕竟林某曾经以停尸房管理者为有多次重启照片,所以这一次她也没有怀疑。当林某刚刚踏入照相馆时,将混在一堆的照片挑选出属于自己的,很快就被身旁的警方所逮捕,可林某表示这是自己好朋友高某的,在经过调查后并没有发现高某这个人。

最后警方申请搜查证,来到林某家打开冰箱门后,即便是有多年工作经验、心理素质过硬的法医也跑到门外去呕吐,原来冰箱里放置的都是福尔马林泡的女性私处以及胸部等等,就连柜子里到处都是女性的毛发,而屋子里的血迹都没有处理掉,到处散发着恶臭的血腥味,发现在打开书桌的时候,发现屋子里有三卷录像带与上千张女性被害的照片将录像带带回警局审查后,让无数民警堪称为噩梦。

终于在1983年3月3日法院庭审时,他说:“第1次杀人的时候我也很害怕,我还在外面躲了好几个月呢,可发现你们这群废物并没有抓到我,从那之后我便沉迷于杀人带来的乐趣。”

但毕竟这些女性全部都被分尸过,根本无法辨别身份,最终只能寻找这4名被害人的家属,经过20多天的审讯,终于在1983年4月8日的时候,在陪审团多次案件审理后,认为他杀人的罪名成立,通过救刑的方式来结束他恶魔般的生命,可是在1966年11月16日的时候,香港不会再以死刑来杀掉一个人,所以在1984年8月份的时候,他被改为终身监禁,目前他还是在监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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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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