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天天去女老师家补课,半月后被捕,审讯后才知隐情

2007年,贵州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行为人是一名高中生,他为了女老师,将自己的同窗残忍的杀害。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昔日同窗互相残杀?这件事和女老师又有什么关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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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新来的女老师

受害人何小厉,嫌疑人孟超,原本是贵阳市某高中里高三的学生。

他们所在的班级,是学校里出了名的差生班,班里的学生基本上都是富二代,天不怕地不怕,做事肆无忌惮,已经气走了好几名老师。

学校对于这个问题班级也是十分头疼,于是便请来在当地很出名的王亚丽老师,管理着各班级。

王亚丽对于这些问题学生,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那就是放下老师的身份,和同学们打成一片。

因为其开明的思想,再加上经常和年轻人交流,所以别看她快四十岁了,平时里的穿着打扮依旧非常前卫。


高中这个阶段,学生都进入了青春期, 对于爱情都十分向往,而王亚丽这个温柔大方的大姐姐,也深深的吸引了班里的头号问题学生孟超。

二世祖孟超

孟超出身于生活非常富足的家庭,父亲是当地政府的一名高官,但因为早年忙于工作,忽略了自己妻子的感受,导致两人经常因为小事吵架。

最终在孟超两岁时,二人的婚姻走向尽头。


孟超从小跟着父亲长大,缺乏母爱的孟超,从小就被同龄人嘲笑,长大后,性格变得非常顽劣,他非常怨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是父亲的原因,自己才会被耻笑。

因此经常和自己的父亲对着干,不管孟父怎样管教孟超,都已经无济于事,叛逆的孟超对于父亲的话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从不放在心上。

就这样,孟超变成了一个无恶不作的二世祖。

对此孟父也是非常头疼,无奈的他,只能寄希于学校,能够替自己管教孟超。


可是从小学到初中,学校明令禁止的东西,孟超几乎干了个遍,对于这个官二代,学校也非常头疼,但是碍于其孟父的面子,她们只能放任他在学校作恶。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高三那年,也就是王亚丽当他班主任那年。

孟超的变化

一开始对于王亚丽的到来,孟超并没有太大的波动,以为王亚丽会像其他老师一样,放弃自己。

可渐渐的,孟超发现王亚丽跟平常老师不一样。

不仅没有放弃自己,反倒对他十分关心,时不时的就找自己聊天。


而且跟自己相处时,王亚丽并不像一个老师,反倒是像一个知心大姐姐。

即使他经常犯错,王亚丽也从不责怪他,反倒是关心他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

在王亚丽宽容的对待下,孟超似乎在她身上感受到了母爱,因此对她产生了莫名的信任与依赖。

于是他向王亚丽吐露了埋藏在内心里的伤疤,王亚丽则是将这个可怜的孩子搂进怀里安慰,告诉孟超,如果可以,那么自己以后就是他的干妈。


也就是从那天起,孟超像是变了一个人,他不再像以前一样通宵上网,反倒是破天荒的开始好好学习。

看到他的变化,孟父非常开心,将王亚丽邀请到了家里,对她表示了感谢,并希望王亚丽能够替自己好好的管教孟超。

师生情变质

自从父亲知道后,孟超与王亚丽的关系更近了一步,孟超更是经常到王亚丽的家中补习,还经常向她倾诉内心的想法。

随着两个人的交集越来越多,双方也交换了联系方式,孟超经常在假期里找王亚丽谈心。


一个叛逆的学生,经过老师的开导,渐渐的走上正轨,原本故事到这里,是一个很好地结局。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段感情在孟超心里变了味。

随着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近,处于青春期的孟超,感觉自己深深的爱上了王亚丽,而这个时候的王亚丽也刚好跟自己的丈夫离婚。

于是在周末,孟超以谈心的理由,将王亚丽约到了公园散步。

在散步中,孟超向王亚丽谈露了心声,他以为王亚丽会责怪他,可对方不仅没有怪他的意思,反倒主动握起他的手。


也就是这次亲密的举动,彻底戳破了这层窗户纸。

两个人的关系发展迅速,表面上两个人是师生关系,可根据孟超的口供,那天晚上双方就以补习的名义在王亚丽家发生了关系。

之后孟超对王亚丽愈发不可自拔,经常以补习的名义去跟王亚丽约会。

天真的孟超还决定等自己高中毕业,就向父亲坦白这一切。

在他的心里,不在乎王亚丽的年纪,也不在乎外人的想法,王亚丽在他心里就是完美的女人。

孟超的动机

可让孟超没想到的是,打击会来的如此之快,在一天中午午休时,孟超趁着同学们都在睡觉,偷偷溜了出去,他去找王亚丽约会。


可当他来到王亚丽办公室时,却透过窗户发现,王亚丽正在跟班里的团支书何小厉接吻。

何小厉家境同样十分优渥,父亲是当地一个大公司的老板。

从小的他就跟着爸爸认识了许多人,也因此何小厉显得非常成熟,上学时对身边同龄的女同学没有任何兴趣,反倒是喜欢成熟的女人。

通过何小厉的朋友了解,何小厉还曾将交往了一个大他12岁的女人,在王亚丽刚来到班里时,何小厉就对她一见倾心,又因为他是王亚丽的课代表,平时和她的交际也比较多,于是就展开了对她的追求。


成功之后的何小厉不像孟超一般低调,所以经常有同学见到看到何小厉衣衫不整的从王亚丽办公室里出入,二人还曾结伴外出旅游了一星期。

得知一切的孟超,愤怒的推开办公室的门,里面的两人被他的样子吓到了。

王亚丽拦着愤怒的孟超,先让何小厉回班里了。

残害昔日同窗

接着她装作委屈的样子,谎称是何小厉发现了他们的恋情,然后以此要挟她。

听到这个解释的孟超瞬间上头,认为是何小厉玷污了他们的爱情。

孟超何小厉二人之间本来就不对付,因为之前孟超学习不好,那时何小厉因为学习好又是课代表,所以二人之间一直有小摩擦,再加上这次,自己心爱的女人被欺负,孟超决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

于是孟超到市场上买了把刀,在一天晚上堵住何小厉,他威胁何小厉以后离开王亚丽,但何小厉不怕孟超,反倒认为孟超这个第三者闯进他和王亚丽的生活。

大骂孟超,像个孙子一样。

孟超被他激怒了,拿起刀向他肚子捅去,二人撕打中,孟超又用刀在其肚子上捅了五刀,直到何小厉躺在血泊中没了动静,孟超才发觉自己闯祸了。

案发后的第三天孟超被警察抓获,他对自己的犯罪经过供认不讳,后来经过在学校走访后,这段畸形的三角恋才浮出水面。

王亚丽事后也向警察坦白了三人的关系,自己从未怂恿他们其中任何一人,她没想到孟超会因为自己,对何小厉痛下杀手。

在这段畸形的恋情中,王亚丽无疑是最重要的角色,昔日的同窗,因为她争风吃醋,导致最后闹出人命。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位,它不仅承担着孩子们的学习问题,还在学生们的道德品行上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王亚丽开始是想让孟超走向正路,她的出发点很好,值得赞扬。

但是在后来的接触中,逐渐越出了师生之间的禁忌,这无疑是没有师德的表现。

因为案发时,孟超已满十八岁,即便其父亲为高官,也无法改变他死刑的结局,最终孟超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以案释法·】——»

本案中孟超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从孟超在市场上提前准备凶器,并主动埋伏受害人来看,孟超主观上有故意的意图,另外在作案时,孟超已满十八岁,已经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孟超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王亚丽是否负刑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对学生作出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教职工实施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本案中王亚丽不守师德违反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与要承担道德上的责任,她要面对的将是丢失工作,以及社会上的谴责。但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原生家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家长们应该重视孩子的生活环境。孩子们应该在温暖阳光的环境下健康长大,而不是在破碎的家庭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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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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