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青岛的谢先生在银行存了1.1亿元之后,竟发现自己的钱全部被人转走,到银行一问才知道,居然是银行帮他还债了。
不经本人同意,谁让银行还债的?
谢先生原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平时做生意也是有亏有赚,不过经过几年的经营,也算是赚了不少。
2017年,谢先生的厂房因为拆迁,让他获得了1.1亿的补偿金,这么大一笔金额,谢先生自然是直接存到了银行里。
虽然这笔钱对于普通人来说,存在银行吃利息就够了。
但是谢先生因为是做生意的,想用这笔钱来让自己的事业更加壮大。
收到这笔钱之后,谢先生就开始计划怎么使用这笔钱投资,还没等他坐稳,他就收到了几条短信,这几条短信显示,自己存款已被转走。
这一下就让谢先生慌了神,以为是账户被盗。
毕竟1亿多元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谢先生立马就开始调查原因。
谢先生第一时间就联系了银行。
而银行则表示,这笔钱就是银行转走了,原因是谢先生欠了贷款,银行直接用这些钱帮谢先生还了欠款。
谢先生听到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虽然自己欠债不假,但这在开公司做生意的人身上是很常见的,而且也没到还款期限,银行怎么能说转就转?
并且还有一千万被转到一个陌生账户名下,这个账户并不是借谢先生钱的人,谢先生根本就不认识,因此谢先生觉得银行有问题。
于是谢先生找到了镇上的相关部门,但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都在踢皮球,谢先生等了好几年,钱依旧没有要回来。
«——【·以案释法·】——»
银行一番操作,不只是谢先生,一众网友也觉得莫名奇妙。
更有不少网友直言:如此贴心,以后谁还敢存钱?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遵循存款人的存取意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谢先生没有要求银行帮助自己还款,那么银行就不能私自帮助谢先生还款,只能等谢先生自由处置这些钱。
就算谢先生欠款,那么也得有法院开的证明才能够扣款,否则银行私自帮谢先生还款就是违法行为。
本案中,就算银行要帮谢先生还款,也需要先同谢先生协商一下,至少提前告知谢先生扣款原因,这样完全不管谢先生的行为,属实说不过去。
而且谢先生和其他人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没到,所以谢先生的欠款也不用着急还,银行代还也是要在还款日期到了之后才能代还。
所以这种情况下,银行除非拿出确凿证据,否则很难给谢先生一个说法,银行自己也会涉嫌违法。
这其实也是不能帮谢先生还款的,除非借款方起诉了谢先生,有法院开具的相关证明,这才能够帮助谢先生还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6条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法院可以直接扣划,但需要经过一定手续处理。
也就是说,银行并不能帮助谢先生还款,只有法院才能够决定这些钱如何处置,而不是银行自己决定。
在本案中,并没有涉及法院相关处理手续,银行帮谢先生还钱的行为完全就是银行自己做的决定。
就算谢先生真的欠款了,那么银行也只能等银行的手续,在才能够帮谢先生还款,而且这些钱还得先交给法院处理才能够还款。
如果谢先生真是“老赖”,基本上都轮不到银行出手,在拆迁款发下来的时候,这些钱就会强制拿去还款了。
而且如果借款人没有起诉谢先生,谢先生就算没有还款也不会成为失信人。
所以无论怎么样都轮不到银行自己做决定帮谢先生还款。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规定:对不履行指责的公务员,将处以记过或开除处分。
谢先生向上级部门举报之间事情之后,相关部门一直都没有想办法帮谢先生处理,如果情况属实话,那么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会受处罚。
不过前提是谢先生得掌握相关证据,例如有办事时相关部门开局的回执单作为证据,证明相关部门的确是在推诿。
那么谢先生也可以起诉这些相关部门的人员,要求这些人员帮助自己尽快解决问题,或者换人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其实,如果相关部门人员能够帮助谢先生解决问题的话,那么银行那边也就好办了,只要证明银行的确存在违规行为,那么银行就需要处理这些问题。
银行不仅需要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帮谢先生拿回失去的钱,并且还要赔偿谢先生一定损失。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将财物占为己有的,违反职务侵占罪。
如果是因为银行有人借此机会转了1000万到自己卡上,那么这个人就会涉嫌违反职务侵占罪,因为金额巨大,所以处罚也非常严重。
因为银行这次转账行为的确有疑点,而且不清楚的账目高达1000万元,所以很难不令人怀疑。
如果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和借给谢先生钱财的人勾结,帮助借款人要回自己的钱并获得报仇,那么一旦被证实,必被严惩。
至少都是5年刑期,还要没收全部财产,所以谢先生这几年一直都在努力调查这件事情,毕竟钱财金额实在太大了。
但这些都只是猜测而已,事实都是要讲证据的,谢先生能找到证据才行。
目前来说,银行操作的确存在违规情况,如果银行拿不出来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违规,那么被起诉的话就得赔偿谢先生。
所以只要自己没做错事情,法律是一定不会冤枉好人的。
大家认为谢先生的钱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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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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