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力角度看,郡县制本不应那么早诞生,兼论秦朝速亡的必然性

大家好,我是热带榕树,书接前文(点击查看)。

上篇文章中,我们探讨了近代中国,能在西方民族秩序冲击下,继续维持统一的客观因素。

简而言之,就是儒家和法家,在华夏转型的过程中,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儒家“天下为一大宗族”的理念,经过系统性重构,转化成了同源共祖、血脉相连的中华民族认同。

而法家郡县制,则在物理层面,大大消弭了地方自治体系离心的可能性。

一、秦制

不过在上篇文章的结尾,我还遗留了一个重要问题。

那就是秦制,或者说郡县体系,是怎么起源并能一反常态地打破规律,长期运转下去的?

这个话题,各位如果是第一次看我的视频,可能会觉得很好笑。

毕竟以商鞅变法为起点构建的秦制,不向来是改革成功、历史进步的典型案例吗?

朝廷派官员,从中央直接管到地方,组织动员能力大幅增强,怎么就不合理,难以维持了?

此处矛盾的关键点在于,上篇文章,我曾用大量篇幅,论述了一个核心观点。

即在古代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所能诞生的一切上层建筑,无论设计如何精妙,演化环境如何不同,都是必须以地方自治为基本特征的。

这个现象,放之四海皆准,无论中外皆然。

比如外表看起来非常集权、动员能力非常强的罗马、奥斯曼等古典帝国。

罗马的地方基本行政单位是自治市,相关研究不胜枚举,不多赘述。

奥斯曼的基本国策则是“米勒特”。

所谓“米勒特”,翻译过来,就是帝国境内的一切非穆斯林团体,只要肯纳税,就能拥有独立的文化教育机构,保持本民族语言文字,享受高度自治权。

除此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古代强权,如神圣罗马帝国、蒙古帝国等等。

内部中央集权之微弱,辖区内诸侯之林立,人所周知,不做详述。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相关逻辑,上篇文章同样也分析过了。

其原因在于,工业革命前较低的技术水平,决定了任何统治者,都不可能在物理层面,做到对基层的有效管理。

毕竟现代社会,你有网络、电话,乡间村镇的情况,才能及时上传下达。

古代社会,要是指望上级命令办事,超长的信息延迟下,到了基层,那一件事也别想做成。

现代社会,你依靠公路、汽车,才能为基层提供治安、消防等公共服务。

古代社会,民众总不能碰到急事,派人步行几个时辰,乃至几天,去衙门请捕快吧?

因此在官府力量和秩序难以触及的区域,民众只能自己管自己。

类似自治体系,虽然有着很多不同称呼,如中国宗族、欧洲骑士团、中东米勒特、印度五人长老会等等,但本质都是差不多的。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将组织建到基层的壮举,是近现代国家才享有的特权。

好了,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开始意识到秦制的特殊性所在了?

中国郡县两千年,从汉代开始的历史,还可以说是相对合理,能够用上述理论进行解释的。

所谓魏晋有门阀,汉唐有豪强,即便到了被称为封建专制巅峰的明清。

其统治模式,按照现代学者的总结,也是:

“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

这种情况,你可以说明清两代的郡县程度,高于汉唐,华夏王朝的集权程度,强于国外。

但总的来讲,类似的郡县与集权,根基底色仍然是离不开地方自治的。

可如果把郡县制的演变历史,再往前推演呢?

其最初源头,商鞅变法后构建的原版秦制,可没有像后世那样,与基层宗族妥协融合。

就像《史记》里记载的: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明显是要拆散强宗大族,彻底取缔地方自治体系,推广小家庭模式,将民众原子化。

还有《商君书》里提到的编户齐民制度,所谓: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摆明了想要在原子化的民众中,建立起由朝廷直接控制的组织动员体系。

这种制度设计,从字面上看似乎没啥问题,别的不说,起码非常适应战火纷飞的乱世。

可是如果结合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呢?

从逻辑上推断,商鞅之术如果不做大幅度的妥协、修改,肯定是无法推行下去的。

奇怪的地方也在这里!因为明明不可能发生的事,就摆在了大家眼前。

作为后人的我们,已经知道,秦国的变法非常成功,扫灭六国的伟业也由此发端。

甚至当时的先贤荀子,在游历关中后,也在《强国篇》里用大量词句感叹道:

“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

相当于说,秦国当时的官僚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全都极端清廉高效。

没有人会以公谋私,甚至没有政务会拖延到第二天。所以,这是怎么做到的?

二、不计成本

秦国至今已有两千年,绝大多数与之相关的典籍和文献,都已经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一些残存的史料中,窥探其能够高效运转的奥秘。

最直观的案例,是湖北云梦县出土的《黑夫木牍》。

上面的内容,是一对名叫黑夫和惊的兄弟,在跟随秦军攻楚时,从前线寄往家中的书信。

如果忽略掉其中日常的,问候亲友情况的文字,黑夫与惊实际上只提了两件事。

第一是他们急需夏天的衣服,所谓:

“母视安陆丝布贱,可以为襌裙襦者,母必为之,令与钱偕来。其丝布贵,徒钱来,黑夫自以布此。”

初看是不是感觉很温馨?父母攒钱不容易,能省则省。

老家的衣服要是便宜,那就直接寄过来,如果贵,只寄钱便可,到时候两兄弟就地采购。

可是这种节约的方法,各位再仔细思考一下呢?有没有觉得很离谱?

现代工业社会,信息物流高度发达,基础设施十分完善,大家能用很亲民的价格,买到世界各地的日用品。

出趟远门,添置衣服这种日常小物件,比价邮寄,倒还说得过去。

但古代是什么路况,什么物流成本?秦汉时期的社会,按照司马迁《史记》的描述,所谓:

“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

日用商品的交换,一般只会在本地进行,想要跨区域贸易,几乎是不可能盈利的。

毕竟想象下,没有汽车,路上也不太平,人扛马拉的,工钱,饲料得准备吧?安保要有吧?

各种费用算下来,远距离买卖低价品,比如粮食什么的,到时候可能会发生如下情况。

一个地方粮食100钱,另一个地方粮食1000钱,商人买了粮食运往外地,结果粮食100钱,运费10000钱,赔得血本无归。

由此再回看黑夫与惊的行为,几件衣服,一些钱币,恐怕仅是邮费,便已远超物值了吧?

因此秦国物流系统的运转效率,必然是超当时生产力的上限的。

这里还是最初的问题,怎么做到的?

幸运的是,百年后西汉的桑弘羊,为应付与匈奴作战的开支,部分复制了与之类似的手段。

贤良文学强烈反对,在盐铁会议上与之激烈辩论。

于是很多细节的内容,被完整记录在《盐铁论》第三章《通有》篇中(点击查看)。

而这一章节,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详细剖析过了,大家有兴趣可以翻看。

里面的大致内容是,桑弘羊强调,天地之前的物产是很丰富的,只是分布不太均衡。

有的地方木料多,有的地方矿产多,因此需要朝廷组织跨区域贸易。

到时候官府不但能从中赚取巨额利润,还能满足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可谓一举两得。

对此,贤良文学则反驳道,事情要真这么简单,民间商人为啥不去干?还不是因为运费高。

朝廷组织的跨区域贸易,之所以能赚钱,是建立在不断征发徭役,迫使大量民众无偿劳动的基础上的。

表面上看赚了钱,实则极大干扰了民间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本得不偿失。

大家明白了吧?秦国运转效率,为什么能超过当时生产力的上限?

很简单,正常的生产活动需要计算产出比,比如投十块钱,得有利润出来,起码不能赔本。

可是朝廷能够不计成本啊!

技术落后,跨区域交流成本高、信息滞后怎么办?加人,砸钱嘛!

为了指定行业十块钱的产出,往里几百钱,几千块的投入资源,问题总是能克服的。

黑夫与惊在信里提到的第二件事,也侧面印证了这种情况,所谓:

“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闻王得苟得毋恙也。”

兄弟俩可能是在前线立了功,获得了爵位,于是黑夫问家里,官府授爵的文书有没有到?没到说一声,大王讲过,军功之事绝不耽搁。

此处涉及到了秦国的档案管理、文书统计系统,显然也极端高效。

类似的案例,在《里耶秦简》和《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也有记载,比如《仓律》中提到的规章制度:

“县上食者籍及它费太仓,与计偕,都官以计时雠食者籍。”

相当于县里每年的费用开支,户籍明细都要上报,并接受都官的核查。

还有关于户籍变更的记录,大意是始皇帝元年,有十七户人家,从启陵乡迁至都乡,档案中年龄缺漏,立刻被核查了出来。

别的不说,大家可以想象一下,秦国需要多少官吏,才能维持如此普遍化、细碎化的工作。

而在识字率极低的战国时期,长期供养如此庞大的脱产队伍,又得消耗多少资源。

三、以战养战

好了,到此为止,原版郡县制如何突破生产力上限起源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

不过还有疑问没有解决,这种极其激进的体系,要怎么长期维持下去?

钱和人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秦国到哪儿去筹集如此海量的资源?

这要分对内和对外,扫平六国的伟业,二世而亡的原因,也全部蕴藏其中。

首先是对内压榨到极致,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翻阅下《商君书·垦令》篇。

大致是商鞅构思了一整套制度,意图把除农战以外的所有行业,全部有计划地消灭掉。

比如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的,重农抑商政策: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

把买卖禁止了,商人做不了生意,就会去务农,农民没机会赚钱,只能加倍努力地种田。

还有从风气习俗和日常生活上入手的,所谓: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

老百姓要吃那么好、穿那么好干什么?浪费物资,日子舒服了人就会偷懒,必须全部禁止。

甚至连很多纯粹的,靠体力、技术吃饭的行业,也不允许存在,像是: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

所有山川大泽必须全部收归朝廷所有,不然民众从事渔猎、伐木等的行业,也可能不种田。

这种做法,相当于是砍掉秦国境内,一切与战争没有关系的产业。

把社会上各行业现有的人力财富,一次性全部压榨出来,不计成本地投入到军事建设中去。

从此国家变为军营,全民变为士兵,秦人一辈子只干两件事,种田、打仗。

当然了,从逻辑上讲,上述手段,短期内肯定有效,时间久了一定不行。

因为军工产业如果不用来掠夺,其本身是不投入社会再生产的,是没有创造财富的能力的。

所谓“耕战”模式,类似郑国渠之类的农业工程,或许还能给经济带来正反馈。

而直道、弛道、灵渠、长城等奇观呢?征调民夫以百万计,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即便后世王朝因此长期受益,从而被人评价为害在当代,功在千秋。

但对于秦帝国来说,当时又没有大量远距离贸易需求,甚至南方很多区域还处于蛮荒状态。

仅用于军事用途的话,这些宏伟工程,是一百年都收不回建设成本的。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铁律并不会消失,大秦也不是能凭空变出钱粮的永动机。

那应该怎么办?只能从对外掠夺上想办法了。

时至今日,由于原始档案的失传与损毁,我们已经没法查证秦国财政收支的具体数据。

不过其以战养战的运转模式,还是能从很多蛛丝马迹上推测出来的。

比如各类史料中都明确记载,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军每占领一块地盘,都会复制秦法。

像是《史记》里提到的鲁仲连,扬言宁可跳海,也不做大秦子民,理由就是:

“彼秦者,弃礼仪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甚至直到最后统一天下,始皇帝也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而不是重启分封制。

所以根据《商君书》的标准,面对已经高度开发、相对繁荣的六国故地。

秦国是不是只要打下来,那么无论其自身制度运转成本有多大,都能通过榨取财富来弥补?

哪怕把整个地区榨干了也没关系,反正更多的人一起加入耕战体系,瞄准下个目标就行。

说了这么多,做个总结。

其实按照古代生产力的基础,秦制,或者说郡县体系,是不应该那么早就出现的。

商鞅变法,实际上是一场将主观能动性,发挥到了极致的改革。

以不计成本的投入,强行提高军工业的生产效率,再以对外掠夺,弥补不计成本的投入。

做个不恰当的类比,假设人类要到一百年后才能在月球上建立城市。

那么以现在的技术水平,如果把全世界绝大多数行业,诸如外卖、游戏、二次元通通砍掉。

多出来的就业人员,全部送进工厂打螺丝,目标恐怕也是能够提前实现的。

再结合上篇文章提到的,法家在华夏文明近代化转型中的作用。

秦朝所起到的作用,实际上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在其极短的,能够压制住地方自治体系的统治期内。

以超越当时生产力上限的高效率,完成了“书同文、车同轨”这个史诗级任务。

早期不同的文字体系

二是后世王朝虽然吸取教训,大幅改良了郡县体系,主动寻求与豪强宗族妥协融合。

但是中央集权的大框架,还是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下来,演化至清末,地方自治力量极其衰弱,难以自立。

所谓“百代皆行秦法”,这就是华夏文明史上,独有之大一统郡县制的来龙去脉。

四、二世而亡

最后,再简单讲一下秦朝的灭亡。有一句名言说的好,大意是:

“军国主义的生命,就是建立在进攻上面的,进攻一完结,它的生命也就完结了。”

大秦的确可以靠掠夺维持自身运转扩张,像是战国七雄中最后被消灭的齐国。

根据《汉书》的记载,主父偃曾对汉武帝上疏,论述秦军北击匈奴时的后勤,所谓:

“使天下飞刍挽粟,起于黄、腄、琅琊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

黄、腄、琅琊即在齐地,钟是计量单位,约等于六石四斗。

相当于齐王投降后,当地民众被迫以99%的损耗率,向河套地区的蒙恬所部输送粮草。

中原列国都是富国,只要能覆其宗庙,夺占其地,所获钱财,肯定是要超过战争开支的。

但是挥师灭齐,天下一统后呢?大秦周围,就只剩下穷得叮当响的匈奴和百越了。

再复制原有模式,不但啥也抢不到,还得往里搭钱。

如此,关东六国之人,只知秦制之害,不见秦制之利,亡国后受尽盘剥,如何能服?

关内秦人,谋生之术,安家之法,皆在耕战一途,对外掠夺停止,如何安置?

还有秦灭六国后,统治区一下扩大了好几倍。

原先深入基层的官僚体系,还能否克服距离的阻碍,继续高效运转下去?

即便能,养活他们的高额支出,又要从哪里来?

于是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统一的秦帝国在始皇尚未驾崩时,基层秩序就已经崩溃了。

这一点在《史记》中有很详实的侧面描写,比如张良刺秦,所谓:

“良家僮三百人。得力士,为铁锥重百二十斤。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大家数一数,这位后来的汉初谋圣,公然践踏了秦制中的多少法令。

秦朝禁宗族,张良照样前呼后拥;秦朝禁游侠,张良顺利地雇佣亡命之徒。

秦朝禁兵器,张良现场定制武器;最后刺杀皇帝失败,张良居然还能全身而退。

还有著名的“兰池遇盗”事件,公元前216年:

“始皇为微行咸阳,与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盗兰池,见窘,武士击杀盗,关中大索二十日,米石千六百。”

此时距离大秦扫清六合,一统天下,刚刚过去了五年,按理说,帝国应当如日中天才对。

结果连天子脚下,咸阳之中,管理体系都开始失效。

公然出现重大安全疏漏也就算了,随后的大搜捕,居然连粮价都无法控制。

类似的案例非常之多,本文不一一列举了。

各位随便挑选秦末豪杰的传记阅读,基本都能从字里行间感觉到,原版秦制的体系性瓦解。

所以,当始皇帝去世,昏庸暴虐的秦二世登基,大秦又如何能够延续?

五、合法性

最后再插一个话题,有人也许会问,如果商鞅变法,不搞得那么极端,秦朝能否幸存呢?

毕竟从横向上看,搞变法的不止一国,战国七雄多少都有向郡县制演化的趋势。

从纵向上看,商鞅的很多手段,后世朝代改良后也多有沿用,像是桑弘羊的盐铁、均输。

还有典型的,倒退了一步,将基层让给自治宗族后的郡县制。

因此如果不将大多数产业消灭掉,避免彻底军事化的秦朝,是不是可以长治久安?

对此,我的回答是,秦国可以这么做,但这么做,最后一定会泯然于七雄之中,再也不可能完成统一大业。

此处涉及到统治合法性的问题。

简单来说,即任何一种合法性理论,都只能动员其针对的特定人群。

比如中世纪西方的基督教,民众为什么要服从国王教会?因为他们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

再比如中国古代的儒家周礼,民众为什么要服从皇帝?因为天子受命于天。

类似“君权神授”学说,虽然能带来稳定,让人们理所当然地忍受不公与压迫。

但当国家遇到麻烦时,大众也是绝不会站出来,维护高高在上的神圣君主的。

因为你说你的权力来自于神,而神又不会真的下凡表达观点。

所以如果有一天你打不过别人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天命转移,百姓该换个新的统治者了?

由此,纵观历史,但凡是同一文明圈中的君主更迭,这种旁观者心态,通常是格外普遍的。

刘备再得人心,人民也不会为了他,和曹操不死不休地打游击战。

英国与法国文化习俗再不同,也不妨碍诺曼征服中,法国威廉公爵在伦敦站稳脚跟。

因此,儒家能动员谁?能动员那些选定天子追随,发誓忠臣不事二主的宗族士绅阶层。

基督教能动员谁?能动员那些选定国王,在上帝面前发誓追随的骑士、领主阶层。

总之,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喊出“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口号前。

全世界的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只能引领军事贵族阶层,而无法触动最为广大的平民。

这下大家明白原版秦制,在理论层面的问题所在了吧?

古代君主,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碎豪强宗族,削弱地方自治体系,但由此被挤压出来的原子化平民,却是很难被动员的。

现代人常以为,重赏之下出勇夫,只要建立军功制,打仗能升级,便能构筑铁血强兵。

可问题在于,任何一个时代,日子人永远是大多数,有钱赚,还得有命花不是?

没有近代“主权在民”思想驱动,即便有亡命之徒,愿意为了升官发财上战场,一旦局面不利,他们又岂肯死战?

因此,古代官府想要驱使平民,最直接得办法就是举起棍棒,用强制手段胁迫他们。

由此进一步推论,商鞅变法,如果不做得那么极端,不消灭掉除军事外的所有行业,那就和关东六国的改革区别不大了。

最多充实下中央财政,提升些徭役工程人力储备,遇到战争,还得依赖地方豪强大宗。

所谓“内儒外法”即是如此,后世包括强汉盛唐,都是这么干的。

那么秦国在彻底摧毁宗族后,要怎么从思想上,把庞大的原子化民众高效组织起来呢?

很简单,《商君书》里说:

“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半屈,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

商鞅虽然限于生产力,搞不出“主权在民”思想,但完全可以扼杀社会上一切就业机会。

通过让平民不上战场,就活不下去的方式,逼迫所有人去玩命。

什么是“驭民五术”的内核?这就是,惩罚压榨是主要的,军功等级的奖赏反而是次要的。

事实上,按照历史本来的进程,世界上第一次全民总动员,要到法国大革命时期才会发生。

革命者打倒了封建神权,宣称“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并颁布《全国总动员法令》。

由此,平民保家卫国的热情空前高涨,民族主义也第一次在大众间扩散开来。

而商鞅,相当于在两千年前,通过种种手段硬是在大秦搞出了低配版的近代总体战。

这对于当时任何一个邦国,都是降维打击。


参考资料:

《史记》

《汉书》

《荀子》

《商君书》

《盐铁论》

《黑夫木牍》

《里耶秦简》

《睡虎地秦墓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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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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