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不激烈不算强奸,反抗太激烈又成互殴,扬州在玩“双标”吗?

警察的天职是保护好人惩治坏人,那么假如一个警察犯了强奸罪,这名受伤害的女子又去这个民警的工作单位去报案的话,大概率会怎么处置?没错这名警察毫发无损,而受害女子还差点变成“性工作者”。女子没有被拘留,收容,罚款已经算是运气好了。这种离奇的事,就发生在江苏扬州蒋王派出所。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民警为何会作出这种“兽行”?而女子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为何要“包庇”自己的同事呢?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但这名女子并没有放弃对这名民警王某勇的控告,这名受伤害的女子因四处求救无果,只好将这段经历发到网上。在抖音上各大主流相继跟进曝光后,该派出所才做出回应,声称这名涉事民警已经得到相应处罚“被调离原单位”当初之所以没有以“强奸案”做处理,是因为当时“受害人反抗不够激烈,而且有明显配合倾向才没有立案的!网友疑问:如果反抗激烈是不是就成互殴了?


而从受伤人曝光的公开信息中得知,所谓的“反抗不激烈”完全是办案人员自己“创造”出来的说辞,而且办案人员还提供二人私下接触的机会,让两人通过私了和解来解决问题。而在这个过程中派出所办案人员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民警的执法权企图诱导该女子承认自己是“失足女”。


这样的办案方法和处警结果,令人吃惊。也再一次让网友认识到“冤假错案”是怎么被人为“炮制”出来的。当然了作为民警维护护警察的形象和声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知法犯活甚至是纵容和包庇犯罪却是法律所不容的。这名女子之所以选择投警,是因为相信警察和办案人员,如果办案人员和罪犯同穿一条裤子的话,那这名女子自然是走到哪里也无处说理。


该事一经媒体曝光后,当地纪委部门立刻成立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彻查相信后续会给网友和这名受害者一个交待。但这件事情带来的网络效应并没有因为相关部门的介入而停下来,很多网友一是对蒋王派出所的办案模式感到好奇,另外是大量的帖子为王某勇洗白,同时有人开始曝光这名受害女子的隐私照。

对蒋王源出所有凝同的网友看法很正常,因为民警强奸妇女的事件在全国非常少。而且最近一段时间里,派出所的违规事件也非常多。况且最近这几天便发生了二例,一例是一名女子被带到派出所问话,离奇死亡。

派出所称这名女子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在上厕所时自己心脏病突发死亡。而事后派出所又对尸体体进行争抢夺,经过纪委调查组介入和验户报告通报后,发现派出所说的话有点对不上号,而且审讯该女子时的执法视频记录也没有。因为这种事依然没有给网友和家属一个交待,因此谈派出所的公信力因为这件事有所下降,也是必然的。

第二件事是一名年轻人被带到派出所问案在法出所死亡、家属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派出所对此否认。这两件事都发生在这几天的时间里。网上对民警的办案流程和方法有疑问是可以理解的。而如今扬州这名女子被民警强奸引起的热议范围可能会更大,前二起事件都是因为执法办案时让疑人死亡,本身被叫去问话可能涉嫌“犯罪”。

而扬州这起事件中,这名女子在没有触犯法律的前提下,被民警非礼。而且事后,办案人员又想往这名女子身上泼脏水,这样的办案态度是和法治精神相违背的。况且执法人员因为和这名涉事民警是同事,就串通一气,的确是令人无法理解。虽然当今“人情”关系主导下的经济时代,谁都有人情和关系。但是让人情和关系凌驾于“法”之上,这一点是不允许的。

执法人员的公信力下降,源于处理工作不公开,不公正,办理案件操作不透明,涉及到自身利益时“官官相护”。就拿这次蒋王派出所其它几名民警来说,假如不是自己的同事涉事,他们第一时间绝对会对案件进行立彻查,一旦证据确凿,强奸罪绝对不可能让涉案人员逍遥法外。而恰恰是自己人犯了法,到他们手里,那可能就是吃一顿饭,请个客,大家帮忙一起摆平就是了。

网友得知这样的工作态度后,怎么可能让人不对执法为民产生疑问?公信力丧失的结果是,人们开始对执法人员产生怀疑,对他们的办事目的产生怀疑,这样长时间下去,有损整个社会也有损营商大环境。因此,对“徇私枉法”这样的行为,必须进行严厉的制止。

云南的孙小国果,如果不是官场上“徇私”怎么可能让一个杀人犯自由自在的社会上横行那么多年?因比要想让法治深入人心,执法人员的作风和态度首失要“正”。其次,监督一定要跟上,不然再好的事情也办不好。

再看下,近两年来,将公信力消耗的事件中,有哪一个不是因为对处理事件结果有失公允,网友不满意但最后也不了了之造成的?比较典型的“北极鲶鱼”,“张核子核酸造假”“许可馨”等,这些在网络上引起的热议非常大。而近年来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事也屡见不鲜,从一手“炮制”太子奶事件的警界“女虎”凌娅,再到被吕总用金钱拿下的“警花”张靖瑜其实都对警察这个职业形象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扬州蒋王派出所作为基层治安管理部门,非但没有做到尽职尽责,而且还发生“强奸”妇女这样的事,在网上引起热议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当地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但这件事持续发酵和剧情出现反转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一方面王某勇警员一开始和这名女子认识,在日常接触的过程中对这名女子起了“色心”,而后作出了违背妇女意愿的事。

而经过当地派出所“乱”调解以后,女方已经收了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他们私下里也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和解共识,但是女方对王某勇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仅仅调离原单位处罚太轻,因此一直不停的向上“反映”。

但从目前的处境看,这名女子是非常被动的。因为如果她本人一直坚持不接受对方赔偿,对方的经济补偿的话,那么这件事就没有任何的异义,这名蒋王派出所的民警,犯了法。但是如果这名民警因为害怕丢饭碗而不认帐,甚至反过去告这名女子敲作的话,也不是不可能。因为你只要接了人家的钱,那么就是事。

强奸和嫖娼之间的界定,民警要比这么名女子更懂法和懂处理流程。这名女子如果仅仅指控的是某一个人的话,还好说,但如今涉及整个派出所,问题就复杂化了。而从女子的出发点看,他不但控告这名民管,而且还涉及这个派出所其他人员,因为一旦派出所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完全有可能牺牲这名女子的真正“权益”,让其背上“敲诈勒索”罪名。

而从近日网上漫布的各种信息看,已经有人着手往上面引导了,将这名女子所有的隐私照曝光,让网友觉得这名女子就是一个“作风不正”甚至有过从事相关服务行业经验的人。当网友都认为她是“性工作者”的时候,那么他们和王某勇二人的感情纠葛和私下交易就和派出所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使将来处理,也是对王某勇一个民警的处分,公职人员的形象自然就保住了。

在涉及“公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从牺牲个人利益保全公家“权威是以往处理很多纠纷的主要方法和经验,而大在大多数国人也从心底里认为集体利益是至高无上的。

但是一旦有坏人混进了体制内,拿起“公共权力”的工具,为非作歹的话,损害的便是公信力。最近几年出现的各种类似事件,基本上都是这个底层逻辑。如果不对贫腐进行清理,那么污染的将是整个系统。因此,不管怎样,这名蒋王派出所民警都该受到相应的处罚。哪怕这名女子是名“疑犯”被带到派出所问话,也不能违背妇女的意愿进行强迫交易,这才法的基本要求,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权力和尊严不受侵犯。#头条#​#我要上 头条#​#在头条看见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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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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