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像话了!城管抓鸡给配鬼子进村音乐,那鸡最后咋处理的?

真的太不像话了,最近刷到了好几个称城管、农管抓鸡的视频,可发布者网友却配了一段我们此前抗战片里经常出现“鬼子进村”的配乐,小小的科普一下这首曲子原版并不是叫“鬼子进村”,而是一首苏联的原曲是根据肖斯塔科维奇第七交响曲《列宁格勒》改编的。

都在疑惑城管抓的鸡去了哪里


抗战剧鬼子进村抓鸡

不知道有的人为何这么大意见,人家城管是为了缔造文明城市才去抓鸡的,这还不是为了市民们有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吗,大家要理解城管的一片苦心,毕竟都是为了大家好。

春节刚过撕春联是为了创城,收晒着的衣服被子是为了小区里的环境,打人那是因为很多“刁民”暴力抗法,搬商家的饮料拿起来就喝是因为违规占道经营,搬小孩的书桌那也是因为店铺以外属于公共区域,所以大家要理解城管。

其实我也有一个疑问,就是城管没收了小贩那么多东西,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我查了一下,找了一个看似靠谱的回答:

①在违章者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是可以要回的;②扣押后决定没收的蔬果、食品等,在当天运送给社会福利部门,由福利部门开具接收证明;③暂扣的横幅、纸箱等不便保存、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则当场销毁;④依法决定没收的或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扣押物品,由当地城管部门向市财政局申请处理,在上级财政部门核准同意后,请物价部门进行估估价,有拍卖价值的进行公开拍卖;⑤无拍卖价值的经粉碎破坏后交废品回收公司回收,所得款项项全额上缴国库;⑥如果城管在收缴物品时,未按照执法法程序,或未下达执法文书,收缴的是经营物品而非经营工具,不但可以报警,还可以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文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在这里作者也问一下,有谁被城管没收东西还要回来过的请举手,有哪个福利部门接收到了城管送去的水果和食物,请站出来讲一下,有还是没有?

还有就是城管抓到的鸡是如何处理的,是交给了福利部门接收,还是拍卖上缴国库了,亦或者是直接送厨房进行无公害处理了呢,鸡抓了那肯定有一个去处啊,最后去了哪里呢,我咋感觉去五脏庙的可能性大呢,有没有城管的读者来回答一下。

我并不是针对城管,我也不反对城管执法,我不会那么偏激的去说没有城管该多好,因为我知道,如果没有城管那大街上就全是占道经营满街污水了,其实我的愿望也很简单,就是希望城管文明执法以及做到自身的奉公守法。

可以说现在的城管就是在一片唏嘘之声中,当然我们有很多好的城管,可恰恰这些好的城管却不被世人所熟知,往往上热搜的城管都是一些奇葩的事件,要么打人、要么踹摊子、要么撕春联、要么敲诈勒索商家、要么就是为难本就难以为生的人。

当然了很明显屡屡上热搜的城管按照惯例都是临时工要么就是第三方,那么我们真正的城管正式工在哪里,临时工们都把脏活累活干了,正式工们都在干什么呢,我非常的好奇,难道我们的正式工都在城管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吗?

如果是这样那就证明城管单位不缺人手,既然不缺人手,招那么多打人的临时工干什么,不会是真的充当打手的角色吧,我想这怎么可能呢,我们的城管是公务员,公务员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怎么可能雇打手去打人民群众呢。

各地方的城管局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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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肖斯塔科维奇   列宁格勒   城管   鬼子   正式工   打手   国库   临时工   春联   打人   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   福利   物品   部门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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