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发到网上就“弄死你”,西藏的餐厅酸菜鱼事件,处理后续结果

文编辑|Mr意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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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世界那么大,我老早就想出去看看,可口袋空空,又怎敢硬气地跟老板说拜拜…

除了生活上的衣食住行,人们需要更多的精神支柱,就好像旅游,看遍山川异域,结交旅途知己,给心情放个假,多好。

很多人觉得在国内自驾游比较繁琐,会选择一些低价旅游团,但是啊,到处都是“坑”,世界上没有免费的馅儿饼,旅游中特别是那些“老物件儿”,还有吃饭。

你看两位马老板,给你免费用,他却赚的盆满钵满,为什么呢?羊毛出在羊身上,总有人会为此乐呵呵的买单。

前些日子,有位旅行博主开着车,带着6岁的儿子从浙江金华出发,途径江西、湖南、贵州、云南一路来到西藏的羊湖景区,观赏美景后便准备在此露营,遇到两位夏尔巴人邀请他们吃了晚餐。

礼尚往来,博主又请二人吃了饭,但是博主只是去餐厅点了两菜一汤就要368元,结账时怀疑被宰客,为了有理有据,便拿出手机拍摄与店老板的整个“理论”过程,却遭到了店主的死亡威胁…

你敢网上发,我找到你,我弄死你!

事件经过,店主好嚣张

4月22日,一位旅行博主曝料,自己那天来到西藏羊卓雍观景台露营,遇到了两位夏尔巴人十分热情,一边欣赏美丽的风景,一边叙说着各自的经历故事,出门在外皆是友,临别时还请了博主吃晚饭。

次日,博主为了感谢两位朋友,也主动邀请两位夏尔巴人到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点便餐,博主有点寒酸啊,只点了两菜一汤,酸菜鱼、土豆丝、西红柿鸡蛋汤,出来游玩皆是省钱,才没点太多。

根据博主叙述,当时看的菜单显示,土豆丝和西红柿鸡蛋汤均是28元一份,而酸莱鱼略贵些,要78元一份,价格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毕竟身处西藏这种边远地区,同时也是旅游地区,价格翻翻也属正常。

几人吃完后,博主去结账时却发现账单需要368元,博主愣了一下,随后看了那份“酸菜鱼”,3.7元一斤乘以78元单价,光是这条鱼就要288元…

不是博主吃不起,付不起这三百多块钱,而是觉得店家这是在宰客,三个菜就要三百多,合计着一条鱼就要将近300块?随后便拿出手机拍摄,找店家理论一番。

博主问:“你们这鱼按斤卖也没关系,可总得提前告诉我吧?鱼的大小也得提前告诉我吧?”。还没等他说完,店主就打断了他的询问,用着威胁的口吻说道。

你不要录了,听我说,如果要录的话,今天肯定给你砸了…”。

随后店家给博主解释道,这菜单上的78元只是鱼一斤的价格,每份鱼的价格也根据鱼的重量来结算,你们吃的那条鱼有3.7斤重,也就是288.6元,价格没问题。

而博主对店家的解释并不满意,随后又提出质问,作为一个消费者,不是吃不起这个78元一斤的鱼,而是店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这鱼是按份卖还是按斤卖,消费者也有权利选择鱼的大小才下锅。

就算是按斤卖,两斤重和四斤重的鱼,价格也是相差了100多,从始至终,店里没有一个人告诉我,鱼按斤卖,鱼有多大!

哪怕你标价2800元一条鱼,我觉得我想吃鱼了,我就买了,也说得过去,你这菜单上可没标明到底是份还是斤…

看着博主不依不饶的纠缠,店家也只好理直气壮的回复博主:“藏族人吃鱼不能看鱼,这是当地人的规矩”!

也就是说,想吃鱼可以,但是只有吃了这条鱼你才知道有多重,吃过之后,该是多少斤就是多少斤,你就得为此买单。

后来博主要不是看到有位藏族网友回复“可别瞎说,我们藏族人不背这个锅”。

他差点就信以为真了,因为每个民族及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文化习俗特色,外地人初来乍到,倘若不清楚的话,很有可能就被“奸商”这样糊弄过去了。

博主与店家争执了一会儿,也没在店家那里讨到任何便宜,最终还是妥协了,为自己已经吃了这条“3.7斤的鱼”买单,光是这条鱼就要288元,估计也心疼。

本以为结完账就没事了,可店老板见博主还在录像,态度变得更加严肃了,大声呵斥说道:“不要录了,要是你敢发网上,我找到你,我弄死你!不行你就报警!

博主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反驳道:“说实在的,你也不要威胁我!”

吃个饭被店主宰客,想理论一下为何如此,却遭到了“死亡威胁”?

店家态度恶劣强硬,任谁遇到了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会不生气?当真是游客来一回只宰一次,多了没有?反正抱着没有回头客的态度,肆意妄为?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气,博主实在是咽不下,随后博主一怒之下,便将这件事情发到了网上,决定曝光此事。

随后引发了网友共鸣,纷纷表示这家店确实存在宰客行为,也有网友表示,前些年去了西藏,也被这家店宰了。

博主4月份曝料此事,当时也是闹得沸沸扬扬,当地有关部门也引起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取证,可博主晒出来的处理结果,再一次让网友们不淡定了。

三部门联合执法:

给予店家200元的罚款!

有网友表示,这店主跟消费者玩文字游戏,如此明显的野蛮宰客行为,还有“死亡威胁的恐吓”,才罚200元?

那条鱼都288元啦,这个处罚结果估计连联合执法的油钱都不够,处罚了个寂寞,并不能给“宰客”的行为警示。

那个卖菜的挣了14块,被强制执行10万的罚款?那个卖土豆的同样如此,1.4元进价卖2元,罚款10万,真是哭笑不得啊。

每个地方的处罚结果还真不一样,这条鱼罚款200元,是不是违法成本低了些?真的会让一个不良商家毁坏一个地域呢。

可博主表示,自己很满意本次处理结果,这算是一起个别不友好的事件,并不表示西藏这边的整体情况都是如此。

无论如何也算是有始有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妥善处理,自己也没有受到伤害。

自己在西藏旅行期间,遇到了很多热情好客的藏族朋友,同时也感受到了藏区的美丽和祥和,还有更多的异域风情文化。

总结一下,你就知道

经商之人,讲究“无信不立”,但总有某些人为了蝇头小利而放弃“诚信”,至此从古至今才会有这么一句“无奸不商”的词汇。

有人说为什么越穷的地方,人们越不能真诚相待?个人感觉穷地方的人,其所作所为皆位私利趋向“传统”,常言道穷山恶水出盗寇,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话语权,这不是人决定的,是环境决定的。

旅行途中,吃饭觉得被坑了,拍摄证据是消费者的权利,之后可以去维权或者进行司法纠纷,这都是很正常的行为。

而店家“做贼心虚”,却做出语言上的“死亡威胁”消费者,显然这里头有故事,这已经不单单是吃饭问题了,就是这一句“弄死你”,让人听了心惊胆跳,“黑店”。

对此,您怎么看待“宰客”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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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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