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对象
政策实施时限
支持政策暂定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答: 2023年起,返还的对象不只限定为“小微企业”,而是“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仅涵盖了部分小微企业,还包括部分机关事业单位。
划重点:返还对象限定在“上两个年度年平均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且最高返还上限为1万元。
答: 指的是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提取工会经费,并向上级工会上缴其中40%部分。
举例:某单位每月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0000元,按2%依法提取的工会经费为200元,其中200元的40%部分即80元通过税务代征、财政划拨等方式,上缴到所在的上级工会;另60%部分即120元自行拨转到该单位所在的基层工会。
政策对比
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联系所属工会进行咨询哦。
各县区工会咨询电话:
来源:莆田市总工会
编辑:柯静颖
审核:黄凌燕
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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