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警胆大妄为,用手铐将女孩铐车内侵犯,最终获刑三年六个月

就在不久前一起强奸案登上了热搜,这起强奸案因为作案人身份的特殊性而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起强奸案的作案人是一名辅警,并且案件发生过程中用到了手铐。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辅警。第一个需要知道的就是辅警并不是正式的警察。

我们国家的公安队伍是很庞大的,更通用的说法就是警察,最早这个词语出现在宋朝。但是这个职业其实在清朝的时候正式出现。

那是清朝的晚期了,当时并不叫警察,叫巡捕,清朝百姓调侃为“臭脚巡”。这些巡捕主要从事的就是今天警察的工作,包括维持社会治安,在街道上巡逻,遇到纠纷给调解,遇到寻衅滋事的就带到巡捕房。

今天的警察也承担着这些工作,并且还承担了一些从前没有的工作,比如交通警察要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纠正马路上的违章行为等。

警察也是吃财政饭的,那么他和普通的公务员有什么不同呢?最主要的不同就在于警察是一种武装力量。

虽然一些公务员也具有执法资格,不如城市综合管理局有部分公务员就具有执法资格,可以对城市中的违章占道,不合法经营进行处罚,但是我们都知道只有公安才有枪,城管是没有枪的。

这也就是警察和普通公务员在我们直观印象中最大的不同,警察是可以从事暴力工作的。警察之所以可以这样,也是很容易理解的。

因为警察最主要工作就是和违法行为做斗争,很多违法行为都伴随着暴力犯罪,比如违法持枪,贩毒、杀人、强奸等等。这些犯罪分子手中会持有棍、棒、刀、枪等武器,为了能够制服这些犯罪分子,警察就必须也要具有相应的工具。

这些工具包括手枪、步枪、手雷、防弹衣、手铐等等。这些工具是不能随意使用的,比如不能因为自己是警察就看谁不顺眼把谁铐起来,带到公安局去审问。

警察执法需要持有合法的审批公文,像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的逮捕令就是一种审批公文。

警察使用每一种警察专用的工具都是需要符合一定规定的,比如手铐,需得是执行逮捕、审讯等工作时才能使用。

辅警不是正式的警察。招聘辅警主要是因为警力不足,我们知道警察都是有编号的,并且这个编号是纯数字组成的,但是辅警却不是,辅警有的没有编号,有的地方给辅警单独编制了号码。

辅警同警察一样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执法任务的,使用工具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滥用。

在这起强奸案件中,强奸犯就是一名辅警。这名辅警姓符,是一名中年男子,已经离异了。他强奸的对象是他的追求对象。

这名女子姓王,她和符姓辅警是认识的,王某在机场工作,但是并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希望能够换个工作,在和符姓辅警接触的过程中就表达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符姓辅警一直想追到王某,但是王某却表示不愿意,这天晚上,符姓辅警就借口给王某找了新工作,约她出来。王某虽然觉得晚上不太安全,但是考虑到自己想换工作就出来了。

符姓辅警开车到了约定的地点,一直和王某说谈男女朋友的事情,并没有提工作的事情,但是王某不同意。

于是男子就不开心了,就在车上喝了白酒,因为此时两个人处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周围没有车辆经过,所以王某也没办法自己离开。

喝醉酒的男子就开始亲吻女子,但是女子自然是反抗的,谁知道符姓辅警就拿出了应该在执法时候才能使用的手铐,将王某拷住了。

并将车开到了更偏僻的地方,在车上强行和王某发生了关系,事后主动自首了,但是却并没有完全如实交代问题。

王某也做了笔录和身体检查,最终证据确凿,符姓辅警强奸了王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了刑。

案件中的符姓辅警是一名辅警,虽然不是正式的警察,但也应当受到约束,但是他却拿着警察的工具去做违法的事情,属于知法犯法。

另外按照规定,辅警能够持有的警械应该是有限制的,比如手枪,辅警是不能拥有的。这起案件中,手铐成了作案工具,未免有些讽刺。这也提醒公安机关对辅警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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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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