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是免死金牌?4名未成年街头凌辱妇女,火烧私密处殴打致死

案件发生在2008年的年初,一起由四个少年组成犯罪团伙犯下的故意杀人案,4名犯人的年龄仅有十五六岁,却犯下了如此恶行。

为了拿到一笔去网吧的网费,他们绑架了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女生,在抢劫之后对其进行了残忍的折磨,最后仍然没有按照许诺的那样放过女孩,而是残忍地将其虐杀。

问题少年,长期作案

于某、何某、陈某、刘某四人是长期结识的同学,是学校著名的问题少年,经常逃课去网吧打游戏,校方对于他们也非常的头疼,最终在高中的时候他们被学校开除。四人在离开校园之后并没有悔过自新,而是整日聚在一起打游戏、喝酒、在大街上游荡。

看着儿子整天不务正业,这样的行为和态度很快让于某的父母对其失望,为了约束他们的行为,敦促他们自食其力,父母拒绝再给于某零花钱,要求他们要么回学校上学,要么要么出去打工,起码学会一个属于自己安身立命的本事。

相比于于某得家长,其他的家长的工资也并不高,在听闻此事后也断掉了儿子的生活费,规劝他们好好上学,然而问题少年们并不把这当成一回事,仍旧成日玩乐。

被溺爱惯了的于某长期花钱大手大脚,在失去经济来源之后,几人开始向同学“借”钱,通过混进学校或者在放学路上拦截曾经认识的同学,对同学进行敲诈勒索。

刚开始还算收到了零碎的几元,然而几人的行为很快受到了学生家长和附近居民的警告:如果你再敢纠缠我的孩子,我就带着人来打你!

在碰壁之后,几人开始犯难:到底应该去哪里搞钱呢?

实施犯罪,冲动谋划

就在2004年的4月,几人的钱财已经处于捉襟见肘的水平。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刘某提倡“干一票大的”,受到了其他人的应和,在四人的共同商量之下,他们决定绑架路过的高中女生小雨,打算把她绑架之后向她的父母敲诈上一大笔钱,这样就足够他们玩上很长时间,也不用再回家找父母要钱。

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主意,当即开始寻找目标。

实际上他们并不是小雨的同学,仅仅是在小雨路过的时候见过一面,衣着较为干净得体,四人从他人的口中得知,小雨的家境良好,父母非常疼爱小雨,平时有很多零花钱,当即就起了歹念。

“嘿,妹妹!能不能帮我们个忙?”

商量好之后四人很快就开始了行动,他们在大街上把小雨叫住,以帮忙找东西为借口,将小雨连拉带拽,哄骗到大兴区亦庄镇星岛嘉园莱茵河畔住宅小区的楼道中。

该小区的北侧是一块荒废的拆迁地,这里荒无人烟,小雨原本就非常不情愿,在发现事情不对劲,就立即提出要离开,谁知四人一拥而上,把小雨死死压住后,用废旧电线绑了起来。

期间小雨一直呼救:“救命!”虽然这并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但被惹怒的四人当即对小雨进行了殴打,将小雨打得鼻青脸肿。

几人通过小雨的手机向小雨的父母打电话,要求他们拿出一百五十万的赎金,否则就把他们的女儿杀死。

在等待小雨父母回消息的过程中,刘某开始撕扯小雨的衣服,见小雨一直反抗,就从建筑残余中捡出一根木棍,反复殴打小雨的身体和面部,随后对小雨实施了侵犯,不顾小雨的苦苦哀求,继续威胁她:“敢出声就杀了你!”

随即,四人对小雨进行长时间的殴打。

由于天色渐晚,四人开始用旧墙纸和木板烧起了火堆,在轮流侵犯小雨之后用火烧小雨的私处毛发,用各种毫无人性的手段对小雨进行折磨。

当小雨的哀嚎声停止的时候,于某不耐烦地再次用脚去踢小雨的腹部,直到小雨没了声息,再怎么踢也没有反应,于某连忙低下头查看,才发现小雨的呼吸已经停止。

案发当晚,民警通过调查监控,对小雨的行动轨迹进行调查,然后摸排到案件发生的小区楼道中,谁知短短半天,一个鲜活的少女就失去了生命,造成了这样的悲剧。

当民警赶到的时候,四人正在试图清理作案现场,把小雨的尸体埋到建筑废弃物底下,听到警车的声音,当即慌了神,从楼道边逃跑。

受害者家属情绪崩溃

小雨的父亲是普通的工人,母亲是教师,家庭条件算不上优越,仅足够维持生活开支。由于小雨是这个小家庭的独生女,父母尽力为小雨提供好的生活条件,二人做梦也没有想到,成绩优秀、性格乖巧的女儿竟然会突遭这样的祸事。

小雨母亲在接到四人的勒索电话的时候就及时报了警,原本她想着先稳住绑架犯的情绪,由警方解救女儿,谁知在警方搜查的短短两小时,女儿就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花季少女就这样殒命。

小雨被虐杀的悲惨事件让父母都觉得无法接受,突然失去女儿让这对夫妻看起来老了十岁,在见到女儿尸体的时候,二人数度情绪崩溃,在警局嚎啕大哭。

女儿遭遇不幸之后,小雨的父母夜不能寐,悲痛的二人常常从梦中惊醒。

在案件发生之后,老师并没有把完整的经过告诉小雨的同学,一是避免引起恐慌,而是防止模仿。

没有来上学的小雨让其他同学议论纷纷,直到大家从老师的口中得知了小雨死去的噩耗。

在得知小雨身死的消息之后,小雨的同学们同样非常悲伤:“小雨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说话声音细细的,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比较开朗,但她根本就不认识于某四人,他们从来都不是一个班的……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小雨的逝去让整个班级的氛围陷入了凝重之中,气氛难以言喻地压抑。

犯人落网后续

在四人被捕之后,几个不良少年低着头,一点一点交代出自己的犯案经过,为民警拼凑出案件的真相。

“当时我就想着他们家送钱来不是需要半天时间嘛,反正当时是闲得没什么事干,就想给她找找茬。当时我先去扒她的衣服,然后就骂她,然后用棍子打她,光觉得很刺激,打得很痛快,就挨个弄她。

等到所有人都完事了,看她半死不活的躺在那,就过去踹了她两脚,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没气儿了。那个时候才感觉到有点害怕。”于某在陈述的时候与其没有什么波动,讲到最后甚至发出了两声冷笑。

“反正我不认得她。”

在作为头目的于某供述之后,其余三人纷纷开口讲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从言辞甚至每一个表情的细节中,都透露出这四人扭曲和残忍的内心。

“当我们发现她死了之后,感觉非常慌张,打算趁着晚上比较黑,就把她埋了,可惜,我们正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就被你们抓住了。”

受害者家属甚至四名犯人的家属都对他们对生命的冷漠而感到震惊,在询问中,警方问他们:在打小雨的时候,你们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个后果吗?

他们的回答是:“我们没有想过。”

“把她绑起来就是为了去问人要一点钱。”

这样的回答让民警感到十分的悚然。他们不仅对于法治社会没有基础的概念,更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在他们的眼中,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是为了“凑一点网费”?

在本案件公布后,引起了广泛的舆论讨论,很多人认为:“对于这样的反社会分子就应该判死刑。”

2008年1月,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最终审判,四人因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根据罪行轻重,刑期不等。

法院判决认定,于某在此案中起了带头作用,并且情节特别恶劣。他在作案后没有表现出悔改的态度,因此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

其他的三名参与者刘某、陈某、何某,以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对他们做出了不同的刑期判决,最低刑期为九年,最高刑期为十七年等刑法。

由于四名犯人都属于未成年,刑罚主要以教育为主。

结案之后,四名犯罪者的监护人都收到了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该案的犯罪者行事冲动、自我约束能力极差,法治观念十分淡薄,责令他们的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及时予以矫正和管教。

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生命教育的时长占比非常小,更没有完整的两性教育。如果对子女的教育问题听之任之,一味忽视或者放养教育,一旦出了问题,就会为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这个案件不仅毁灭了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更是为五个家庭带来了深重的祸事。

其中,小雨的父母作为受害人家属,一直坚持上诉,为惨死的女儿讨回公道。于某父母原本希望“放养”于某,但当于某真的犯下滔天大祸时,两口子声泪俱下地恳求受害人家属:“是我们没有把儿子教育好……你们还是来打我吧!”

而何某、陈某的父母一直指责于某父母,申明是于某带坏了其他人,作为从犯应该轻判。

在这几对父母的拉扯过程中,无疑又是一场理不清的烂账。

在得知自己不会被判处死刑后,四个恶魔少年竟然露出了微笑,受害者家属在法庭上放声痛哭并没有让他们扭曲的心灵产生一丝一毫的颤动。

无独有偶,台州的两名年轻男性向女生要微信,女孩拒绝后被拖拽,二人撕烂了女孩的衣服并对其进行了殴打,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留十日。

现有的判决条件往往是按照法律发条进行的依法判决,或者依照前例进行宣判,法律不是“同态复仇”的工具,而是社会正常运转和进步发展的基本规则,能够深切的影响到文化和社会风气。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不仅仅需要保护和教育,更需要惩戒和警示,能够保护更多的孩子,如果受害者的正义不能得到伸张,加害者就会越来越多。

近些年来,刑法依旧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不断跟进社会的发展,适应时代的需要,希望未来的司法体系能够更加完善,总有一天,当上海再次发生时,所有人能够从情感上意识到:受害者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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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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