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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办、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和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论坛”在海口召开,来自近10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地区代表100余人参加论坛。

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立法法》与海南自贸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与法治体系建设”进行了研讨交流。

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颁布为中国立法制度的完善作出了有益贡献,为中国授权改革的法律模式提供了实施机制,使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成为我国地方性法规的新形式;要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全面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WTO研究中心主任史晓丽指出,海南要用足用好立法权,加强立法,充分挖掘国际经贸规则的相关条款,突出改革创新,把立法红利转化为法律制度红利,尤其是制度创新红利。

海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符琼芬建议,涉及垂直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定时,要在立法前、审议前充分沟通;配套法规建设中要特别加强涉侨的立法,并形成有利于吸引国内外投资的配套法规。

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建议,开展海南省2018—2022年立法规划评估,系统梳理,承上启下,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打好基础;强化过程性管理,开展立法规划年度常态化评估工作。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所所长郭文芹提出,海南需要在谋划开展封关运作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的法治保障。

此外,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红春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中涉外人才工作法治体系建设提出建议,海南省调解协会会长姜丹从优化营商环境视角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建设的建议等。

论坛最后,举行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法律手册》新书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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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4

标签:海南   海南省   红利   北京   中国   法治   自由贸易   协会会长   研究院   法规   建议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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